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第十一章 发挥人民监督作用_三、交给群众评判

三、交给群众评判

习近平指出:“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人民群众是兴党兴国的智慧之本、力量之源。党员领导干部做得好不好,形象如何、作风怎样、是否清廉,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最有评判权和发言权。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贵在真心实意。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有能力评判。比如,南昌市公安局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后,通过大讨论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狠抓思维导向,在小事积累上下工夫,形成“马太效应”;狠抓典型培育,在潜移默化上下工夫,形成示范效应;狠抓纪律惩处,在落实责任上下工夫,形成警示效应。运用信息化平台,创建“群众满意度短信服务测评系统”,每天实时对每位民警执法服务情况进行短信自动回访,对群众不满意的事件进行责任倒查,用回访来监督民警的执法服务情况,真心实意地把警务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取得了良好效果。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根本在于群众满意。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党政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原则,是社会赋予党的历史使命。能不能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关键。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涉及群众的利益,就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这不仅是态度问题,还是政治立场问题。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让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中坚决落实,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加强自身建设。

要让群众满意,首先要加强党员自身建设。习近平指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少走弯路,少交学费,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要让群众满意,各级党员干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群众的呼声能及时得到处理,保证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刘云山指出:“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的镜子”, “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走进基层第一线、走进群众之中,对照群众的意见找差距,对照群众的要求去整改”。只有对照群众这面“镜子”,才能真正达到“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否则忙活半天,可能还会是衣冠不正、身上不净、旧病未除。此外,要让群众满意还要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党务、政务的公开透明度,并且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于打击报复群众监督的行为予以严惩,让群众参与监督无后顾之忧,为群众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群众监督的实效性,从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

要让群众满意,党的决策就要科学合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群众持什么态度,直接影响着决策指向。只有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汲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一个人经验再丰富,也有考虑不周的时候。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领导干部在制定决策方案时,要有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放下架子,扑下身子,真心实意拜群众为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顺应群众的要求,符合群众的意愿,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水平,这样制定的决策才能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努力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地以民生为大、民生为重,这是争取和赢得民心最重要的阵地。政府工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最大的民生实事,党和政府的温暖需要通过一件件工作实事带给群众。因此,政府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老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务实作风,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出实招,下实功,着力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才能将各项举措真正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就在于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依靠人民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要将评判权交予群众,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