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玉偷香

关于本书的土司

本书里,阿岩和阿水两姐妹是萨克什布族大土司的女儿,在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土司”!

土司相当与古代的国之附国,诸侯,藩主。

土司制度亦称“土官制度”。土司制度在唐宋时期称羁縻州制度,由中央王朝委任当地民族首领为府、州、县的文职土官,明沿袭宋、元制度,并进一步完备了土官的考核、任免、贡纳、征调等制度。

土司制实质上是封建领主制,土官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当地的大领主,掌握着军、政、财权,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

土司制度起源于“羁縻政策”,在秦、汉肇始时,不过略微管束,加以笼络,使之不生异心而已;至唐、宋时,才渐次趋于强化。至元代,元王朝在总结历代封建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推行的羁縻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施行“蒙、夷参治”之法,官有“流、土”之分,于是开始了土司制度。迨明代,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王朝统治的深入,土司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并达到了鼎盛时期。及清代,少数民族地区地主经济兴起,土司制度对于社会发展渐次起着阻碍作用,自是土司制度始行崩溃,并在清代中期以后逐渐消亡。土司制度曾在维护国家统一、保持民族地区安定、促进社会发展、巩固边防等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土司制度毕竟是“封土封疆”世袭统治的残余,残酷剥削压迫人民,愈来愈**,故终于在历史的长河中消亡。“各省土司纂要”部分,不仅弄清楚了全国设置土司情况,并且对每一家土司进行了初步的研究。

其实,土司在云南少数民族边疆地区,仍然并未完全消亡,也就是说,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然有土司的存在,当然,这就像小日本的“天皇”制度一样,都是有名无实的称号罢了!介于小说的需要,在小说里,土司仍然具有很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