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动地球的Google

第24节:为Google工作的理由(3)

1999年间,Google的资金开始不足了。公司的天使投资人之一,硅谷的一位财务经理罗恩 · 康韦(Ron Conway)联络了莫里茨,希望他可以见见布林和佩奇。

“罗恩 · 康韦向我们大力推荐他们,”莫里茨说,“我们也从雅虎的创办者那里听到过这两个人。当时是1999年春天,所有的事情都以一种令人手忙脚乱的速度进行着。那是个疯狂的时代,大环境也不够理智。”

莫里茨记得自己当时被Google搜索引擎的演示深深打动了。“我们在红杉公司,还有他们位于帕洛阿尔托的小办公室里会过几次面。”他说,“因为他们的测试版Google网站已经投入运营了,所以很容易就能够找出他们所提供的搜索结果同其他搜索引擎提供的结果的不同之处。他们最初的经营设想同广告毫不相干,他们的目标是通过授权各种其他的互联网公司和企业使用他们的技术来赚钱。”

那么,莫里茨是怎样评估他们的潜力的呢?他的回答使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理解硅谷成功的风险投资商人是怎样决策的。与其说这是科学,不如说这是艺术。莫里茨同时还是雅虎的投资人,这一点对他的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证明了多重关系网可以影响原本线性的决策过程。

“我们犯过许多错误,”莫里茨解释说,“但是,Google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比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务技高一筹。这就是我们投资的原因。另外,我们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搜索会变得更加重要,而不是越来越不重要。而且,处于互联网发展进化的时代已使我们受益匪浅。拉里和谢尔盖这两个年轻人又都是非常精明的人。另外一个因素是,雅虎向多家搜索服务提供商购买了技术许可,他们同Open Text、AltaVista还有Inktomi建立过合作关系,而Google是最新的合作伙伴。”

“雅虎人对于利用Google这个搜索引擎来加强自己的服务非常感兴趣,”他说,“另外,他们希望我们可以成为Google的投资者,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对雅虎有利。”莫里茨说,红杉基金之所以投资给Google,在一定程度上是想要帮雅虎的忙。“我们要帮忙来关照雅虎的未来。他们对Google的评价是正确的。在1999年,谁也说不清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Google是雅虎潜在的技术提供商。在我们看来,互联网催生出两样有用的工具,其一是电子邮件,其二就是搜索了,而Google打造了更优越的搜索工具。”

莫里茨说他还认为布林和佩奇是一对最佳搭档。而且他不止一次地看到,由一对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创办的公司比由单打独斗的个体创办的公司具有更大的成功可能。微软的比尔 · 盖茨和保罗 · 艾伦、苹果公司的史蒂夫 · 乔布斯和史蒂夫 · 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以及雅虎的杨致远和大卫 · 费罗都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且也许,只是也许,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Google身上。“他们是一对非常聪明的人。这显而易见。在我们做生意的过程中,我们遇见过许多的人,经过那么多年以后,我们可以感觉得到谁是特别的。一方面通过他们曾经做过和正在做的事情,另一方面通过他们表达自己的方式。他们两人的目标性很强,这是那些狂热地想要创办一家公司的人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那种燃烧的信念才能帮助他们克服必然会遇到的各种阻碍。”

莫里茨看中的是布林和佩奇以及他们建设起来的搜索引擎,而KPCB的约翰 · 多尔看中的是互联网长远的活力以及Google在这个演变过程中所具备的潜力和前景。多尔比其他风险投资家更愿意将赌注押在那些能够以巧妙的方式从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中长期获利的技术身上。在?郾com公司繁荣的年代,传统的观点认为当时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过热,人们对它的追捧也过度了,但是多尔不能认同这种看法,他坚信互联网的潜力远比人们当时看到的更大。作为一位风险投资家,远在人们还不能理解推动这些公司发展的概念的时候,多尔就为康柏电脑、太阳微系统和亚马逊网站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且也因此而发了财。事实上,他早就通过亚马逊的创办者杰夫 · 贝佐斯同Google建立了联系,因为贝佐斯不但是Google的早期投资人之一,还是布林和佩奇的非正式顾问。多尔作为硅谷明星风险投资家的经验和声望对于这两个人是非常有价值的。他们知道多尔加入Google可以帮助他们将自己的见识和创意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商业交易。多尔同时还是最大的互联网服务商——美国在线的早期投资人之一,而美国在线是Google公司一个潜在的超级客户。拉里和谢尔盖非常看重这些交易会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如果他们想要实现自己建设地球上最优秀、最复杂的搜索引擎的梦想,资金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一笔由多尔领军的KPCB公司提供的投资就是对他们这家新创公司未来成功的权威性保证。

1999年春,莫里茨和多尔都做出决定,他们的公司将分别为Google投资。布林和佩奇发现自己完全达成了预期的目标。不过,他们遇到了一个头痛的问题:这两位风险投资家拒绝共同投资,因此Google很可能会同时失去这两位投资者。两家公司都希望自己说了算,并可以把Google当做自己的生意。但两家公司的规模都足够大,不可能将控制权拱手让给对方,而且如果只能作为处于劣势的合伙人的话,任何一家公司都不需要这笔生意。根据在硅谷通行的秩序法则,这根本行不通。不管是KPCB还是红杉,手头都掌握着大笔资金,根本不屑于同别人合作投资新创公司。而这样做根本就不可能在风险投资界谈成生意,至少是在同沙丘路上最负盛名的公司谈生意的时候,不能这么干。

布林和佩奇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们急需资金,希望两家公司的投资尽快到位。另一方面,如果他们能够说服这两家公司同时投资的话,也许他们可以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吸引资金。这个“如果”可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不过,这是他们选定要走的路,即使这样做意味着失去这两个投资人。幸运的是,Google的两位早期投资人罗恩 · 康韦和拉姆 · 施雷姆(Ram Shriram),刚好分别同莫里茨和多尔私交甚厚。他们都积极奔走,希望可以打破这个不寻常的僵局。事情拖了几周之后,他们开始意识到为什么风险投资家赢得了“秃鹫资本家”的名声,他们也开始觉得,如果Google不接受他们的投资也许会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