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冷情BOSS,请放手

快乐都是过去式……

林若初第二天早上醒得很早,睁眼一看,窗外的天幕还是深蓝色的。她动了动,感觉陆维钧的手臂正压在腰上,便轻轻伸手推开,悄悄的溜下床.

大梦初醒,眼前一片朦胧,她打开卧室门走出去,一脚踩上个东西,差点摔倒,小狗尖锐的痛叫声也随之响起,大厅的声控灯齐刷刷的亮起,也惊散了她残存的睡意。她一低头才看到一团雪一样的狗正伏在自己腿边呜呜的叫,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控诉一样的看着她。

“呀,你怎么挡在门口……真是的……”她提起小家伙的两只前爪把它抱起来,轻轻抚过它的背,却摸到了点异物,拈在指尖一看,顿时诧异了。狗狗身上怎么会有鹅毛?

视野放宽了点,她顿时吃了一惊,本来放在沙发上的小抱枕已经被它衔到了二楼,还破了个大洞,里面的羽绒飘了一地。狗儿看到她吃惊的样子,轻轻汪了一声,不停摇着尾巴,她咬牙道:“你怎么这么调皮呢,坏蛋?”

“汪!”小狗听到她如此叫,尾巴摇得更欢砍。

林若初怔了下,试探着又叫了声:“坏蛋。”

“汪!”

她又好气又好笑,把狗放下,指着它的鼻子道:“行,今后你就叫坏蛋了,明白不?玩”

“汪!”

她耸耸肩,一边看着狗儿在地上打转撒欢,把鹅毛搅得到处飞,一边咕哝:“陆维钧不是好东西,买的狗也不是好狗。”

“怎么,才六点就起床了?”陆维钧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暖暖的呼吸拂在她后脑勺。她吓得一跳,往前跑了两步才慢吞吞回头,偷偷看了看他的脸色嗫嚅道,“睡不着了。”

陆维钧一挑眉毛:“你刚才说谁不是好东西?”

果然听见了。

“狗……狗不是好东西。”

陆维钧的脸色更青,她把他的名字直接用狗替代,偏偏这句话从字面上来看还没有一点错,这死狗的确不是好东西。

“我……我去打扫,你再睡会儿吧……”她吞咽了一下,赶紧蹬蹬蹬的往楼下跑,坏蛋跟着她下了楼,带起一地的毛。陆维钧握紧了拳又松开,再也睡不着了,去书房打开电脑处理公事。

过了一会儿家里请的佣人前来收拾了一切,又做好了早饭。坏蛋在餐桌底下晃悠个不停,还不停的伸出爪子搭在林若初膝盖上。桌上放着一叠煎培根,林若初丢了一小块给它,结果它开始没完没了的要起来。

“坏蛋你怎么那么喜欢吃这个?”

这菜已经被陆维钧解决了一大半,闻言他脸色又变了变:“说什么?”

林若初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呆呆指着底下卖萌的狗说道:“我说它,它……它叫坏蛋。”

她虽然作出一副低眉顺目的样子,可是那眼中隐隐透出“请勿对号入座”的含义,陆维钧用力攥了下筷子,冷冷瞥了她一眼,三下两下吃完东西,优雅的擦完嘴,淡淡说道:“林若初,下午三点之前给我收拾一周的换洗衣物,还有护照证件等,王秘书会来拿。我要去欧洲一趟,回来的时候如果你没管好这只狗,那我直接扔了它。”

林若初点了点头,努力把欣喜的笑容憋回去。

他又推了张银行卡过来,说道:“想要什么东西就自己去买,密码是你身份证号的后六位。要出门给老张打电话让他开车。”

她微微有些惊讶的抬头,愣了几秒再也忍不住,脸上露出了囚犯被释放时的那种释然的微笑。她可以自由外出了?要不她赶紧收拾东西,去人事辞职,然后赶紧回父亲身边?

陆维钧定定看着她,直到她脸上的笑开始发僵,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林若初,出去逛逛,遛狗散心都可以,但是不许出城区。还有……”他站起来缓缓走到她身边,在她冰冷的脸颊上亲了亲道,“现在你不适合回去探亲,知道吗?令尊看到你这手,只怕会很难受呢。”

他拿起外套披上,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关门的声音在偌大的客厅回荡,良久,林若初才回过神,缓缓撑着椅子扶手站起来。坏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呜呜叫了两声,也不像刚才那样闹腾,静静站在她腿边抬头看着她。

站了一会儿,她蹲下去轻轻摸着坏蛋的脑袋,轻轻说道:“咱们的命可正相反呢,你不乖,他就会赶走你,我惹事,他反而把我管得更严。坏蛋,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

坏蛋摇了摇尾巴,软软的毛扫在她手背上,痒痒的。她努力调整着呼吸,不想让眼泪掉下来,静静的和狗呆了很久,她才站起来,去给陆维钧收拾行李。

下午王秘书前来,先把她收拾的行李检查了一遍才和她道了别。她知道,如果她有一点消极怠慢便会被报告到陆维钧耳中,她只期待自己目前的顺从能让他满意。

将近一个月没有单独外出过了,她换了身衣服带着坏蛋下楼。小狗在她身边欢腾,让她心情也好了很多。

她努力寻找着曾经自由时的生活轨迹。她路过那些大超市,可是因为带着宠物她不能进去。她站在门口远望着长串的购物车,来往的人群,门口贴着大张大张的海报,猪肉又特惠多少,菜心又特惠多少,洗发露又和什么捆绑销售。她又经过那些普通的百货商场,看着商场橱窗里模特身上的那些新款冬装,虽然她身上这套衣服可以买几十件那种衣服。她又路过房产中介,看着那些号称一切齐全的出租房。她买五块钱一杯的奶茶,买两块钱一根的烤香肠,虽然她其实很没有胃口。她就这样逛啊逛啊,一直到夜幕缓缓降下。坏蛋也累了,她便把它抱在怀里。陆维钧请的佣人问她是否回去吃晚饭,她拒绝了,初冬的寒风对她来说胜过豪宅的中央空调,小店的面条胜过在寂寞的饭厅里色香味俱全的晚餐。

她终于走累了,在路边一处长椅坐下,出神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欢声笑语的人群。她正坐在一家江诗丹顿的专卖店面前,橱窗里各个角度的灯光打在最新款的手表上,表链一闪一闪晃花了人的眼。有穿着普通的路人经过,欣羡的看着里面的手表,揣测着价格,她听到他们在低声说话,有人说等老子以后发达了大摇大摆进去,有人说傻x才会花几十万买个表。她隐在长椅阴影处笑着流泪,曾几何时她也是那样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她好怀念。

商店门被西装革履的店员打开,一男一女携着手走了出来。男人身长玉立,虽然有些瘦削却俊逸非凡,眉眼间带着淡淡的思绪,却又显得那样温柔。女人身材高挑,一头利落的短发吹得很有型很时尚,美丽的脸上妆容淡淡的,脸上带着掩不住的幸福。四周路人的声音,车流的声音,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仿佛消失了,但是那对男女的对话是那样清晰。她听到男人温柔的说:“维维,鞋跟有点高,小心点。”还有女人俏生生的回应:“又不是高跷,怕什么呢?”.

她死死咬着嘴唇不发声,眼前的一切刺得她眼珠子发疼,可是即使那样疼她都不想移开视线。陆桓之还是那么温柔,他挽着楚维维的姿势看起来很自然,他一定是真心的努力想爱上楚维维吧?他不爱她又爱谁呢?楚维维性格多好,多漂亮啊,而且家世又这么好,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的,就这一点就能俯视她了。

心脏就像被一把钝刀子用力的剜着,翻搅着,那么疼,她甚至能听到自己血液汩汩流动的声音,连呼吸都变得那样疼痛,喉咙仿佛噎着一个毛栗子,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如果她看到的情景对她来说是一把刀,那么就让刀子割自己吧,惩罚自己的有眼无珠,再剜去自己最后的白日梦。

坏蛋歪着脑袋看着陆桓之,摇了摇尾巴,忽然从她膝盖上噌一声跳下去,跑过去嗅陆桓之的裤腿。这样雪团一样的小萨摩耶可爱得谁都不忍心呵斥,楚维维已经露出微笑,弯腰摸着它的脑袋说:“呀,这是谁的狗,这么可爱,如果再不抱走,我可要据为己有了。”

两人四顾寻找狗的主人,就在离自己几步远的地方看到呆呆站在长椅旁的林若初。目光对上,都是一怔。

陆桓之眼眸深深的看不出情绪,直直凝视着她,楚维维虽然没有露出令人难堪的鄙夷面容,却高傲如一个女王。她是支娇艳的玫瑰,自己却像暗处见不得光的湿漉漉的青苔,她自惭形秽。她很想跑,可是坏蛋很不懂事的绕着楚维维的靴子打转,她只能缓缓走过去把狗抱起,轻轻对两人点了点头,刚想转身,楚维维开口道:“林小姐,病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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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继续……

小林,你永远找不到以前单纯幸福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