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娶未婚小妈咪

004:和她比,他不够用心

看着她紧张纠结的表情,纪彦勋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之前没有人这样牵过你的手?”以她出色的外形条件和温和娴静的性格,应该不会少人追,如果连手都没被人牵过,似乎有点不正常,可她刚才却表现得像第一次被人牵手的纯情小少女。

凌晓诺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一时有些恍神,愣了近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只是,缓过神来之后,她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随手抽了一张纸巾递给他,“你也擦一下,手上最容易滋生细菌,还是擦干比较好。”

纪彦勋随手接过,意思着擦了一下,却没打算就此放过她,“你好像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不关你的事。”不想说实话,又不会撒谎,只能耍无赖

。也没规定你问的问题我一定要回答吧。

纪彦勋突然怪怪地笑了笑,“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么快就从角色里跳脱出来了。”

角色?呵,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刚才……只是在陪你演戏。

“请放心,回去之后我会向所有的高级会员发出邀请,一定会帮你找到和你情投意合的好女孩。”因为有工作上的牵绊,耍赖也不能耍得太彻底。凌晓诺只能尽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让他‘满意而归’。

“你都没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就这样盲目地把人带到我面前,合适吗?”

“我非常乐意对你的喜好有更多的了解,当然,前提是你愿意告诉我。”了解顾客的喜好是非常重要的准备工作,话还没说完,凌晓诺便从包包里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看样子是打算把他说的话一一记下。

“看在你为我的终身大事这么热心的份上,我请你吃午饭。”纪彦勋依然表现得淡定从容,反正只要她没走,主动权就把握在他手上,所以,他一点也不着急。

“边吃边说?”凌晓诺没那么多心思,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才能对他有尽可能多的了解。

纪彦勋没点头,也没拒绝,顾左右而言他,“我已经有两年多没回t市,也不知道附近有什么餐厅,吃饭的地方你来选。”

“哦。”凌晓诺低低地应了一声,心里却在暗暗纠结,对他的喜好一无所知,要带他去哪里吃午饭呢?“那个,请问你喜欢吃什么菜系?”

见她打开了笔记本,纪彦勋忍不住逗趣道,“这就算开始了?”

凌晓诺小小地囧了一下,急忙将小本本放回包包里,“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参考你的喜好决定去哪里吃饭。”

“是我请你吃饭,当然要以你的喜好为先,你照着自己喜欢的选就行。”有时候,表面上看起来越温和的人,骨子里越黑,这句话在纪彦勋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这样的话,我就不客气了。”严格说来他也算外地人,带他去吃t市最有名的全鱼宴应该不会错吧

。说起来,她自己也好久没去了,能借此机会去解解馋也不错。

到了吃饭的地方,纪彦勋很快就得出结论:原来她喜欢吃各种鱼,难怪眼睛这么黑、这么亮!

只是,他没想到,明明是临时决定的行程,居然也会遇上熟人。

凌晓诺还没找好位子,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晓诺?”

“楚先生,这么巧。”从这个称呼判断,凌晓诺和这位长相斯文、穿着将就的男士应该没有到非常熟。

楚云帆礼貌地笑着点头,随即转向晓诺身边的陌生男子问道,“这位是?”

“是我们公司的顾客。”凌晓诺始终表现得很谨慎,介绍也是点到即止。

楚云帆也没再多问,“既然是公事,我不打扰了。”

见楚云帆转身欲走,凌晓诺却突然追上去,“等一下,小涵有跟你一起回来吗?”

“当然。”

“那……下午……”

凌晓诺的话才说了一半,楚云帆已经猜到了她想说什么,“我可以顺便接可可。”

“谢谢。”凌晓诺已经做好了加班的准备,如果楚先生能帮忙带可可回家,她也能省点心,安心在公司加班。

楚云帆很快就转身离开,一直在旁未发一言的纪彦勋却还在回味他和凌晓诺刚才的对话。

饶是聪明睿智如他,也找不出一点头绪,完全猜不出他们刚才到底在聊什么。

凌晓诺也没打算把自己的私事向他汇报,带着他找了一处靠窗的安静角落坐下,“有没有什么不吃的,可以先告诉我。”

“刚才那位楚先生是谁?”纪彦勋似乎没听到她刚才说了些什么,自顾着地问道。

“邻居。”明明应该回答‘这件事与你无关’才对,可凌晓诺却鬼使神差地说了实话

。答完之后,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忙招呼服务员过来点菜,根本不给纪彦勋再追问的机会。

这家店素以上菜快闻名,点完菜不到五分钟,第一道菜便端上了桌。

滑嫩爽口的鱼片确实味道鲜美,纪彦勋却一点也提不起食欲。显然,刚才她和那位楚先生的对话他还没有完全消化。

见他只夹了一块鱼,凌晓诺自作聪明地在小本本上写道:不喜欢酸味。

看着她一脸认真的表情,纪彦勋心头突然窜起一股无名火,“你真的把陪我吃饭也当成了工作?”

“不然呢?你是我们公司的顾客,我们收了定金就要尽力帮你找……”

“鸡同鸭讲!”纪彦勋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蓦地站起身,“我去一下洗手间。”

“请便。”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凌晓诺还是在他脸上看到了一些隐忍的怒。

他生气了,明显是被她气的。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纪彦勋去洗手间的短短三分钟时间里,凌晓诺已经在小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写了一整页。她的字工整且娟秀,隔着一米远的距离也能隐约看出些端倪。

她比他想象中细心得多,不过才短短两个多小时的相处,她居然已经对他有了这么多了解。相比之下,他似乎还不够用心。

看了她在本本上写的内容之后,刚才还气得肝疼的某人瞬间消气,又有了说笑的心情,“第一条写错了,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吃醋的人。”

“你……”凌晓诺被吓得手一抖,笔都差点掉在地上,“你走路怎么没声音!”

“见你写得太专注,不忍心打扰你。”咳,他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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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周末愉快,o(n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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