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妻,你敢反

1现代新生活

两年后,龙江市

短短的两年,龙江市似乎变了个天,只因在龙江这个大城市中速度的崛起一个景沙集团。景沙集团旗下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古董、珠宝、拍卖行,其风头不亚于任何一家大型的企业。不单是因为景沙集团像黑马一样的出现在龙江,更是因为景沙背后的人物神秘的让人好奇,可两年内,见过景沙boss的人却没有几个。

豪华的办公室内,男人一头短发清爽又精神,少了几分古典韵味,本就阳刚帅气的俊脸更是深邃迷人,裁剪合宜的黑色纯手工西服将那具挺拔修长的身躯衬托得更加冷冽,一如既往的,他依旧偏爱黑色。同样一如既往的,男人脸上几乎从来不会出现第二个表情,见过他的人,总会被他一身凛然的贵气所折服,这种浑然天成的贵气和霸气不是单靠一身穿着就能改变的,而是由骨子里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来的。特别是那一双像鹰一般的眼睛,睿智而又冷冽,总会让人不由衷的感到莫名的压迫和诚服。

高档的真皮沙发椅上,男人面无表情的看着桌上的相框,那是一张手工绘画成的图片,是他凭着记忆将女人的容貌绘画出来的。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摩擦着画像中女人的脸,冷冽的黑眸只有在这一刻看着女人的画像才会流露出温和的色彩

莎儿,你们到底在哪……

他既然能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同样相信,那母子俩一样来到了这里,只是上天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们暂时分离。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要寻找她,他隐隐的感觉到,这里或许就是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所以他来到这里以后,拼命的融入这个世界,只为有一天和她重逢,给她最好的生活,想曾经那般纵容着她、宠着她……

只不过……到底还有多久,他们才会重逢……

……

龙江一偏僻的小镇,一间老式的乡村民宅里,小男孩练完武功,头上的碎发被细密的汗液浸湿,随意的往后拨弄了两下,露出一张精雕细琢的脸庞来,那动作帅气又纯真,不管是动作还是那面无表情的神色,都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才六岁不到的小孩。

只见他推开左间的房门,就朝床边走去。

“妈咪,你还要睡到什么时候?”说好今天带他去城里,可这妈咪实在是懒得不像样子,太阳都快晒屁股了,还占着床不起来。

裹在被子里的女人不耐烦的挥了挥脸上捣乱的小手,“去,小白先去把饭做好,一会儿妈咪就起来,今晚我们不回家了。”

她知道自从回到现代,小白就对这个世界好奇的不得了,巴不得每天都在外面,可她带着他屈身于这偏僻的小镇上,也是有一番打算的。

她做梦都想不到她还能穿越回来,更让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明明他们一家三口都来了,可当她醒来的时候居然只见到了儿子,自家男人却不知踪影。

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并不是太平的,可以说是险恶重重,她带着孩子在龙江的小镇上落了脚,不敢贸然的回以前居住的地方,因为她知道曾经的那些人还在寻找她的下落。如果她只有一个人,或许她会高调的出现在那些人眼前,让他们看看,即便离开了他们,她依然活着,而且活的新鲜。

可现在不同,她有儿子,尽管儿子不似一般的小孩,可以说在某些方面,儿子就是一天才级别的人物,但是这个世界危险的因素太多,她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让儿子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之中

让她痛苦和矛盾的是,因为她不能贸然的暴露身份,导致她想寻找自家男人的下落,很是艰难。而且世界这么大,她根本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找起。

叶莎蒙着头,叹着气,再一次的感慨老天跟她开了个莫大的玩笑,这一次她必须要回龙江一趟,她问清楚了,她以前居住的地方还在,她的所有证件都放在那个家里,眼看着小白到入学的年龄了,她必须得回去一趟,拿回证件帮小白上户口。

不知过了多久,萧承景再次出现在叶莎床边,小手翻开被子,一脸的冷漠和鄙视,“妈咪,再不起床,饭菜都凉了。”

真不知道这么懒惰的妈咪,当初父王是怎么看上眼的。隔壁王大叔家的猪都没妈咪这么懒!

叶莎心不在焉的起床,对于儿子的反应早已见惯不怪。每次看着儿子那张跟某个男人七八分相似的脸,她除了感慨老天的捉弄外,也分外的想念某个男人。

这两年好在还有儿子陪着,否则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过。四年的穿越生活,她早已习惯了那个男人的陪伴,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心里就堵得难受,那种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滋味她根本就没办法形容。

也不知道他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过的怎么样……

母子俩吃过饭,收拾好东西,正准备出门,就见一抹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他们居住的房子。

“沙沙,你们这是要去哪?”来人一脸紧张的问道。

“强子,你来的正好,我跟小白要回一趟龙江,这里就交给你了,要是有什么紧急的事,就打电话给我。”叶莎一边收拾着要带的必需品,一边对着来人说道。

强子是曾经跟随她的手下,自从她消失后,强子就退出了黎帮,四处寻找她,她也是在机缘巧合下才和他重逢的,对于这个像战友一样的手下,她一直都将他当做最好的哥们。

“你要回龙江?”强子走近她,一脸的担忧。“你知不知道他们一直都在寻找你,如果你回去,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

叶莎抿了抿嘴,然后释然的一笑,“没事,我就带小白去一两天,很快就会回来的

。”

黎帮如今已经被叶明朝接手了,叶明朝一天没看到她的尸首,一天都没对她放松警惕,毕竟在黎帮,不少人都知道她才是父亲叶正阳的长女,黎帮堂堂正正的大小姐。她的存在本来就是对叶明朝产生了威胁,所以叶明朝才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看到她的尸首,永远都没法安心坐稳那把椅子。

但如今的她,根本没心思去争取那些不实际的东西,六年了,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冲动的小丫头,更不是那个心有不甘的小女孩,有些东西她早就已经放下了。她现在最想的,就是找到自己的男人,然后一家人平平淡淡的生活。

“你跟小白这一去,我实在不放心,要不我跟你们一起去吧?”强子伸手拿过叶莎的包。好不容易他终于找到了她,怎么会再让她到那种龙潭虎穴的地方去?

叶莎摇了摇头,“不用了,伯母还在医院里,需要你照顾,我跟小白偷偷的去,不会有人发现的。”她不知道强子是怎么脱离黎帮的,毕竟很多事情已经过去了,她索性也没问,但眼下强子的母亲正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已经麻烦强子很多事了,又怎么好意思再让他跟着自己跑一趟。要是他走了,他母亲怎么办。

想了想,叶莎转身去了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头饰。“这支金步摇你拿去卖了吧,换些钱给伯母买点好吃的。你帮了我这么多,我也没什么好报答你的。”

将手中的金步摇塞到强子手中,叶莎从他手里拿过包包。

“沙沙,我不能要你的东西。”强子也没仔细的看手中的东西,就要塞回给叶莎。

这两年来,她们母子俩东躲西藏的,一直都没什么生活来源,他怎么能要她的东西。更何况,他帮她,那是心甘情愿的。他不知道为何她再次出现的时候身边竟然有个儿子,他一直都觉得那孩子太过怪异和神秘,但想到有可能是她收养的小孩,他心里才好受一点。

尽管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也不能给她太过完美的生活,但他只要能在她身边看着她,保护着她就已经很满足了,他是男人,怎么可能接受心爱的女人的赠送?

“你跟我客气什么啊?我让你拿着就拿着,不是要送给你的,是拿来孝敬伯母的。你要再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地,小心我翻脸啊

。”叶莎也知道他不可能接受自己的赠送,索性搬出他的母亲。

这金步摇是当初萧敖送给她的,一共两支,现在她拿出一支来回报强子,虽然心中有不舍,但想到强子曾经对她的保护还有现在对他们母子的照顾,她觉得值得。

有些情谊并不是身外物能衡量的,虽然她小气,但也知道人情世故,一直这样欠别人的恩情,如果不做点什么,她也不好受。

强子为难的僵住,看着叶莎当真有生气的迹象,他不得已只能点点头。母亲生病的确是要很多钱,他也正因为一时筹不到钱而伤神,他从来没想过几年不见,他眼中的大小姐仿佛就跟变了个人似地,没有了那种趾高气昂的脾气,没有了那种无礼取闹做事冲动蛮横的性子,现在的大小姐,就好像是一块被打磨圆润的石头,从头到尾都淡定从容,做事主次分明,让他想不惊讶都不行。

惊讶归惊讶,比起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他还是更喜欢现在焕然一新的女人。

叶莎怕他再推辞,赶紧提着包,招呼着小白,跟强子道了别就出了门。

以前她被父亲叶正阳赶出家的时候,用叶正阳打发她的钱在外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那是她私人的产业,她不怕有人来霸占,就怕有些人会守株待兔的在那等着她去送死。这一次回龙江,叶莎带着小白并没有直接回那个小家,而是带着小白逛了大半个市区,才在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

“妈咪,你说你没跟父王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生活在这里,可孩儿怎么觉得这地方还没元国好。”萧承景一身时髦的打扮,飘逸的碎发,高腰的马甲衫,打着洞的牛仔裤,他本就是冷冷淡淡的性子,乍眼一看,十足十的一个冷酷小帅哥。

将儿子拉到床边坐好,叶莎去检查了下房间的门,才走到儿子身边坐好,“如果让我选择,我也更喜欢元国,可是老天不让我选择,我有什么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你啊,就好好的呆在这里吧,等给你上了户口,到时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学校里的老师可不是只教一个学生,到时有你乐的。”

“妈咪,不用去学校,其实孩儿可以自己学习的。”

叶莎几乎从来没在儿子脸上见过惊喜的神色,儿子不管面对什么,都是表情淡淡,要不是她了解他自小就是这种性格,或许她还怀疑儿子是不是有自闭症

她也从来不会怀疑儿子的聪明,但聪明归聪明,也得融入现代的生活中去啊,做一个天真可爱的小盆友,那是每个孩子都应该接受的。

所以对于儿子想自学成才的意见,叶莎肯定是不赞同的,“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要不然人家会把你当怪胎的。”叶莎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再一次警告道,“你所懂的那些,千万别被人发现了,要不然就会被人抓去开膛破肚,被人当妖怪一样的研究,知道吗?”

要知道,自家儿子不光轻功了得,内力更是惊人,这两年来,早晚他都在苦练这些,至于达到什么程度了,连她都说不上来。不光这些,儿子制毒的本事更是让她惊叹,都不知道当初李生是怎么教的。明明李生是教他医理方面的,可硬是让他成了一个炼制毒药的人。光是想想都让她有些毛骨悚然,更别说让外人知道了,会引起怎么样的轰动。

穿越回来之后,她一直都警告着他,不许动不动就用飞的,要学会用脚好好的走路,好在儿子虽小,但懂事,也知道现在的人跟以前的人不一样。

儿子没上幼儿园,她就教儿子上网,想学什么,让儿子自己上网学习。好在儿子天赋异禀,记忆力更是惊人,基本上看什么都会,她也没操什么心。

萧承景点了点头,算是把叶莎的话听了进去。

她们现在所住的宾馆离叶莎的家只有一条街,白天他们是不敢正大光明的回去,想着的就是晚上行动。

叶莎只是交代了他一些注意事项,然后自己戴了个口罩,就拉着儿子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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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正式更新了!明天男女主就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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