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妃来袭:回到古代当卧底

第一百二十四章 可人朝歌(下)

也不知道疯了多久,幻影才冷冷地提醒道:“夫人,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那他怎么办?我还有事情要问他呢……”我指着趴在桌子上的朝歌。好在我还记得我来梨春园的使命到底是什么,要是他就这样一直睡下去,我岂不是白来了一趟。

“夫人不用管他。”幻影冷冷地说:“朝歌经常这样,让他睡一觉就好了,只是夫人今天要问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结果了。”

“他一个人安全吗?”我可怜巴巴地望着幻影,小酒喝的我晕乎乎,在朝歌的地盘上,还担心起他的安全来了。

“夫人可不要小看他,你也为他只是个能唱小曲的?”幻影说道朝歌的时候,我感觉他的语气比平时更加冷淡:“他的身手虽然不算是顶尖的,但也算是个高手,再说在这梨春园里,还没人敢来找他的麻烦。”

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但我就是觉得幻影对朝歌有所不满。不过我很明智地没有说出来。

“没人敢找他的麻烦?”我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听到的事情是一件天大的笑话一般:“没人敢找他的麻烦?那个阿里巴巴最近可是天天来找他的麻烦呢。”

“夫人还是早点回去吧。”幻影不理会我的醉酒,继续劝我。这可能就是身份高贵的好处,明明知道你是在无理取闹,可是大家还是会很配合你,因为你手里攥着他们的饭碗。

“不回去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他酒醒。”我懒得动,干脆直接趴在桌子上不起来。

幻影实在拿我没有办法,只能顺着我说说:“夫人就算是想等朝歌酒醒,咱们也不能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是不是?这后面是有客房的,不如让属下去安排个上好的客房,夫人到后面休息一下。等朝歌醒了,属下叫醒夫人就是。”

并不是幻影的话多么有道理,而是我觉得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确不是个好选择,十分的不舒服,容易睡得脖子痛。

“好吧,你去弄个舒服的房间,我去休息会儿,等着朝歌醒了,第一时间就要来叫我。”我吩咐下去,幻影以他最快的速度着手去办这件事情。

也就两分钟,幻影变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梨春园的小丫头。

“夫人,客房已经备好,就让小红扶您去休息吧。”我觉得幻影此时该是有些不耐烦的,只是碍于身份问题,对我还是毕恭毕敬。

幻影做的如此到位,我也不好意思在矫情,把手递给小丫头,晕晕乎乎地就去了后院。

梨春园的床真的很好,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好觉,伸了个懒腰,整理了一下衣服,打算去看看朝歌有没有醒过来。打开门刚要往外走,却见朝歌和幻影都站在门外。

“嗯?”我扬扬眉毛,这样的场景可是我没想到的,脸色稍有不满地转向幻影:“不是嘱咐过你,朝歌一醒来就要通知我吗?干嘛还像木头一样杵在这里?”

朝歌一脸坏笑地看了眼幻影,幻影则是一副比窦娥还冤的表情看着,解释说道:“属下的确是叫了夫人,只是……”

“只是什么?”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还要找借口呢?我不喜欢幻影这样。

“只是属下被夫人用枕头砸了出来。”幻影是越说声音越小,我是越听脸越像猴屁股。

“这个……那个……”我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故意咳嗽了两声:“本夫人不是还没用椅子把你砸出去……”

给自己找了个万分蹩脚的理由后,我将朝歌、幻影让进屋子。朝歌犹豫了一下,还是留在了屋外,轻声对我说道:

“夫人,这里人来人往的,说话不是很方便。若是夫人不嫌弃,就到朝歌房里去说吧。”

我点点头,欣然同意,跟着朝歌去了他的房间。

关好门窗,我高声吩咐幻影:“留意周围的动静,不要让人听到这里的谈话!”这样对他说话还是头一次,大概是对于他刚刚让我出丑的报复。

朝歌给我让了个上座,又沏了杯清茶递给我,转身还要去拿水果被我及时制止,我来这里是来打探情报的,不是来喝茶聊天的。

“听说朝歌子最近有一个自称阿里巴巴的客人,因为某些原因,我希望朝歌公子能将有关这个人的事情不分巨细全部告知我。多谢。”我急切地说着。我并不是特意对朝歌隐瞒什么,就是我不说明,朝歌有心想打听话,绝对会弄个门清,可我想他没有我那样偷窥别人**的怪癖。

“夫人原来是问那个家伙呀,小爷我伺候过那么多主儿,他那样的人还是头一次见到。”朝歌见我不吃水果,自个给自个拔了个新鲜的橘子,细嚼慢咽起来:“那可是个连银子都不会使的家伙,这般不食人间烟火,朝歌猜想他不是从深山出来的野人就是平日里养在深宫的主……”

说道这里,朝歌不自觉地嘻嘻笑了起来:“我看多半是从深山出来的野人,据朝歌所知宫里还没有那样飞扬跋扈,一副救世先知模样的大人呢。”

看来阿里巴巴穿越到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久,也就是说除去幕后主使者,他应该还没有自己的人际圈子。得到了有用的线索,我打起精神又问了几句,可惜答案和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的消息没什么区别。

失望之余,却听见朝歌说起阿里巴巴身边几样他从没见过的新奇物品。具体是什么,朝歌比比划划半天没有形容出来。看来我们之间的肢体交流不是很顺畅。

“朝歌这就去拿纸笔画个夫人看。”尝试n+1次后,朝歌见我还是没弄明白他的意思,他气呼呼地说。大概是他从来没见过我这么笨的人,可说实话也不能怪我,他比划的也不怎么样。

叫人将笔墨纸砚拿给朝歌,我也自是乐得清闲,站在一旁看他画画。简笔画也许是人类交流最好的方式之一。

朝歌单手托袖,下笔功力甚是不凡,流畅细腻,应是常年修行此道。我却有点走神,想起天佑偶尔悠闲下来,也会铺好宣纸,焚一炉香,下笔如风,姿态说不出地潇洒。笔法技巧比起朝歌稍有不如,意境却强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