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的锦绣田庄

第70章 哪儿来的疯狗(1)

反正还有一个月呢,如果这一个月观察下来,瑞雪真的是个好人,好老板,那他们就这样留下来也不错的。

他们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有顿饱饭吃,然后不要虐待他们,他们就满足了,哪怕再苦再累的活,他们也是可以干的。

“好的。”毛二明白毛大的意思,点头同意。

两个人商量好了,埋头苦吃,金花又回厨房,搬来了一个木桶,“这里面是米汤,要喝米汤的人可以自己来盛,还有,如果一碗饭吃了不够,也可以来添饭添菜。”

这话一出,立刻就引来无数欢喜的光芒,别看毛大这一群人瘦不拉叽的,但食量可不小,他们之所以瘦,之所以面黄无光,其实是因为有上顿没下顿,而且经常吃不饱所致,现在金花说了这话,大多数人都打了要添饭的添菜的念头,嘴里吃饭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正在这时,瑞雪从屋里出来,看到大家狼吞虎咽的模样,不由得叹气,她听金花说这些人昨天就吃过一顿饭还大多没吃饱,可以想象他们的日子也很难过,“我知道大家都饿了,不过,饿极的时候,不能吃太多,免得撑坏了肚子,对你们的身体也不好,一会儿碗里的饭吃完后,不要再添饭了,大家来盛点米汤喝,然后出门散散步,等快天黑的时候,还想吃饭的再过来吃饭。”

本来听到瑞雪说不许再添饭大家都有些失望,但一听说快天黑的时候可以再来吃一次,顿时失望的毛姓众娃都忍不住欢呼起来,看着为他们健康着想的瑞雪激动的喊着,“小老板,小老板……”

外面如此激动,一直呆在屋里的乔紫也忍不住走了出来,她美丽的容颜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顿时,很多人都看得呆了。

最先回神的是毛二十五,“哇,好美啊。”

小孩子不会知道什么叫惊艳,只是看着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人,忍不住的感叹,也就是因为这样,大家才回过神来,谁也没有想到,在这偏远的村子里,竟然会有如此的美人,在此时此刻,所有的言语都显得苍白,所有的装饰都是背景。

昨天晚上天黑,毛大集中精神主要是想偷东西,被发现后很快的就被乔紫压地上死揍,当时就顾着保护自己了,也没仔细的看打自己的人,如今一看,顿时惊为天人,这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止了跳动,好美啊。

“看够了吗?”被这么多人看着,乔紫有些不好意思,而毛大等人的呆滞亦让瑞雪不悦,冰冷的声音从嘴里吐出来,立刻让大家回神,都紧紧的低头,不敢再看乔紫一眼。

“你们刚刚看到的美人,就是我娘,以后就叫她夫人,明白了吗?”瑞雪挑挑眉,这群人很多看起来都是半大的孩子,看到美人不知道收敛自己的情绪,欣赏可以,她可不许任何人打她娘的主意。

“是,夫人。”每次瑞雪特别冰冷的语调开口时,都能让大家不自觉的去听令于她。

这么美丽的夫人,以后在她的手下做事,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吧,这时,很多人的脑海里都闪现出这样的念头来。

“雪儿,娘进去了。”乔紫不喜欢大家这样的目光,为避嫌,她再次转身进屋。

“恩。”

瑞雪点点头,目送着乔紫进了屋,看着院子里还呆滞着不动的众人,“都傻了吗,还不快些吃饭。”

话一出,大家像得到命令一样,连忙快些吃饭,毛大和毛二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余留的惊艳,好美的女人啊。

吃完饭,毛大毛二带着一群弟弟到村子里溜达,和村民们联络感情,虽然大家都看他们不爽,但耐不住他们脸皮厚,一圈下来,倒是让不少村民对他们的态度稍微的好了一点儿,如果以后要在这里长期扎根,和村民们打好关系是非常必要的,毛大叮嘱着弟弟们不可以再偷村民们的东西,有新的屋子,还有人送被,有人管饭,对于弟弟们来说,今天是他们人生中过得最幸福的一天了,很多人都起了永远在这里住下去的念头。

若是偷了村民的东西,不但会被送官,恐怕以后都不许再进入锦绣村了,弟弟们听了大哥二哥的叮嘱,个个都保证一定会好好的表现,不会乱来。

快到天黑的时候,按瑞雪说的,想吃饭的就去找她,毛大毛二带着弟弟们去了,其实才吃过一大碗饭不久,他们现在还没有怎么饿,但长久以来的习惯让他们养成了有东西就使命吃没东西就使命忍的习惯,所以二十五个人不多不少的,都到了瑞雪家的院子。

瑞雪让金花把之前的剩菜剩饭热了分给二十五个人,她不相信这些人这么快就饿得不行,所以没有再让金花另外准备饭菜,只把剩饭剩菜吃了就差不多了。

果然,听过了热气腾腾的剩菜剩饭,大家都表现得很满足,毛大主动的提出帮忙洗碗,金花也没和他们客气,让毛大毛二两个人帮忙,其余人该干什么去就干什么去。

这群人习惯了集体行动,哥哥没有开口,他们也不知道该干什么,而且现在也没什么可干的,毛大见状,让他们先回屋子准备睡觉,“俺们洗完这里就回去了。”

听到大哥这么说,毛三便带着弟弟们离开了。

院子里只剩下留下来帮忙的毛二和毛三,金花便和他们聊天,这一聊才知道,原来毛大他们都是一群连名字都没有的孤儿,最先的时候只有毛大毛二毛三毛四四个孩子聚在一起,捡人家扔的东西吃,或者偷人家的东西混日子过,四个孩子当中,唯有毛大是有姓的,后来感情好了,他们便结拜成兄弟,按年龄排了大小,也取了名字,之后的弟弟们,都是按收起来的顺序起的名字。

在二十五个人当中,年龄最大的就是毛大,今年25岁,毛二23,毛三21,毛四20,其余的,15—20岁当中的孩子,有五个,十岁以下的孩子有三个,剩下的,便全都是介于10—15岁之中的。

所以毛大那群人,大多身材娇小,除了营养不良,还因为大多都是半大的孩子,这些孩子因为没有家人没有收入来源成为流浪的孤儿,相同的环境让他们聚集在一起,都拜了把子,成了一家人,大的照顾小的,说来,也是值得同情的。

金花本来就是个善良的人,原本十分的排斥毛大等人,听到毛大这么说后,反而觉得有些同情他们了,五个二十岁以上的男孩,带着二十个二十岁以下的男孩混日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何况平常偷东西,主要都是毛大带着满了十五岁的弟弟们一起,十五岁以下的,极少出动,因为毛大心里面还是希望他们有一天能有别的生活技能而不是靠偷为生,这说明毛大还是有良心的。

金花是个直肠子的人,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听到毛大等人悲惨的身世,觉得同情,便提点着,“如果你们不想以偷为生,就好好的给小老板干活吧,只要你们勤快努力,到时候成为小老板的长工,和他签劳动合约,待遇很好的,你看你们年龄也不小了,有了正当的职业,在这里住下来,以后还能娶老婆生孩子呢。”

“俺们就不指望生孩子了,只要能吃饱饭就成了。”毛大有些害羞的笑笑,不知为何脑子里想到乔紫绝美的容颜,又暗暗的叹一口气,若是有生之年能取一个像乔紫那么漂亮的媳妇儿,那真是让他死了都愿意。

金花不知道毛大心里在想什么,若是知道,指不定的要骂他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一边和毛大等人聊天一边指挥着他们做事,发现他们手脚倒是比想象中要利索得很多,这让金花心里满意了许多,对他们的印象也有所改观,厨房收拾完了,金花拍拍手,“好了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们回去休息吧,明天卯时过来,要准时啊。”

“俺们和小老板说一声。”毛大点点头,带着几个弟弟走到房间门口对着里面道,“小老板,俺们回去了,明天过来。”

瑞雪在房间里听到,应声,“恩。”

只听到瑞雪的声音,没有乔紫的声音,毛大眼里闪过一丝失望,然后带着弟弟们回屋子里去了。

第二天卯时一到,来上工的人们便都到齐了,瑞雪布置了一天的工作,今天主要是挖鱼塘,昨天下过雨后地上的泥松了许多,很好挖,但相当的地里比较软,也容易脏一些,至于毛大等人,瑞雪让毛大带着十五岁以上的弟弟跟着工人们去挖鱼塘,交给李大看着,然后剩下的十五个十五岁以下的人留在原地,有些犯了难,太重的活儿不能让他们干,可也不能白养着他们啊。

“你们有人想念书吗?”

看到这十几个半大的孩子,瑞雪想了想问道。

这话问得有些莫名其妙,剩下的孩子相互看了看,有六个孩子站了出来,“俺们想念书。”

除了最小的没满十岁的三个孩子即毛二十三,毛二十四,毛二十五站了出来,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四岁,分别是毛二十,毛十八,毛十五。

看几个孩子作了介绍,瑞雪问道,“你们为什么想念书?”

“俺想识字。”回答瑞雪的,是毛二十五,另外五个孩子,则显得有些呆呆的,脸上挂着想念书就想念书,需要什么理由吗的表情。

“二十五想念书识字,识字以后想干什么呢?”这个只有六岁的孩子,放现代去也就是幼儿园大班的孩子,瑞雪忍不住温柔的问道。

孩子不懂大人的世界,所以回答问题也没有顾忌,毛二十五咬咬自己的手指,显然被这个问题给难着了,“俺觉得会识字看书的人,很厉害。”

这孩子,瑞雪笑,“可是念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如果进了学堂就要听先生的话,还要努力认真,不许逃课,不许和同学们打架,要在一起相互友爱,要做好朋友,二十五能做到吗?”

“能。”毛二十五坚定的看着瑞雪。

“你们呢,能做到我刚刚说的吗?”瑞雪看着另外几个想要念书的孩子。

“能。”另外几个孩子点头。

“好吧,我可以让你们去念书,但你们一定要努力,我给你们十天的时间,十天后,还是喜欢念书的就继续念书,不喜欢念书的,我会安排他做农活,很辛苦很累的农活喔。”对于孩子,尤其是流浪的孩子,瑞雪总是没有办法太过严厉。

作为曾经流浪族的一员,她虽然没偷过东西,但也接受过很多陌生人的帮助,现在她有本事,也想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助大家一些。

这些半大的孩子本来就该进学堂的,却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偷东西,现在有人想要进学堂,她为什么不让他们进呢?

能学到一些知识,总归是好的,让金花带着六个孩子去找张秀才,瑞雪看着剩下的九个孩子,考虑着该如何安排他们,“你们有想做的,或者想学的吗?”

九个孩子懵懂的看着瑞雪,显然不明白他们明明是受罚来帮忙做事的,怎么就把弟弟们送到学堂去了,还问他们有想做的或者想学的没有。

瑞雪耐心的看着他们,终于,有一个孩子站了出来,有些犹豫的看着她,“俺想学做菜,做很多好吃的菜。”

“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毛十二。”

“那你就进厨房帮忙。”瑞雪点点头,有了安排。

“俺也想学做菜。”有了一个人开口,马上就有第二个人开口了,不等瑞雪问话,主动的道,“俺叫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