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娇气女知青觉醒了

第298章 巧合太多了吧

林柒柒叹口气,这个事说来让人心酸。

“陆院长的未婚妻是一位小学老师。二十年前,还有一个礼拜就到婚期的她,下班时候遇见两个孩子落水,她跳下河去救人。同时跳下河救人的还有我们医院宋主任的儿子。

两个孩子救上来了,但陆院长的未婚妻和宋主任的儿子却没有上来。宋主任的丈夫是为国捐躯的,女儿战乱的时候走丢了。唯一的儿子也见义勇为牺牲了。

陆院长自己强忍下悲痛,又担心宋主任。十年前放下北城的工作去北大荒工作,只是为了照顾宋主任。后来他们还认了母子。如今陆院长带着母亲回来北城,就一起在这儿工作了。”

文琪听到这个故事,心里难受的不行。贾月灵则抬手抽自己一个嘴巴。

“表姐,你干嘛?”文琪吓到了。

贾月灵自责道:“我当初在管局医院的时候,因为宋主任对我很严苛,我就特别讨厌她,背后没少骂她。现在我才知道她这一辈子活的太不容易了,可我还骂她,太不是东西了。”

这个话题起的有压抑,林柒柒见文琪的也低下去头,就把话题转到工作上。

介绍了医院的情况,带着文琪在医院里走了一圈看看,还介绍贾月灵给母亲林珍妮认识。

快中午的时候,林柒柒做东,请贾月灵和文琪去外面吃饭。

文琪其实和贾月灵已经来北市好几天了,住在一个很高级的招待所里。没有声张,就是想先自己到处走走看看。今天决定来医院了,才电话通知了林子烨。

这几天,文琪跟着贾月灵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这边的落后,但也看到的巨大的发展前景。她决定和林柒柒的圆梦医院合作。还说,想写一个工作报告递上去,建议公司在这边建环球生物的代工厂。

文琪是看重这边廉价的劳动力,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效益。而外面的资产进来,解决这边过剩的人力。在国家发展初步阶段,这属于是共赢的合作。

午饭到了尾声,林柒柒起身离开包间去结账,结完账的时候转身,见贾月灵也出来了。

贾月灵去卫生间,找了林柒柒一起了。

洗手整理的时候,林柒柒好奇的问:“贾月灵,文琪是你表妹,那怎么会在漂亮国长大啊。”

贾月灵说道:“文琪是我小姨和第一任丈夫的孩子。但之前的丈夫死了,几年后,我小姨就梅开二度,嫁给一个漂亮国来这儿工作的记者。文琪去漂亮国的时候,才五岁吧。”

“五岁?那是二十年前吧。”

林柒柒总觉得文琪身上有太多巧合了,二十年,也正好是陆鹤鸣未婚妻去世到现在的时间。

贾月灵对着镜子,补了补口红。

“对啊,二十年前。我小姨长得可好看了,那模样啊,跟你也差不不了多少。当年我小姨夫去世,我小姨就算带着个孩子,追求的人也可多了。那个记者只是其中之一,但我小姨对那记者可不感冒。

但文琪五岁的时候高烧得了脑膜炎,这边的医疗水平落后,文琪眼看就是等死了。是那记者用了很多关系,将文琪个送到国外就医。然后文琪就被救活了。我小姨很感激那记者,后来才嫁了他。”

林柒柒心头又是咯噔一下:五岁时候,文琪得了脑膜炎,还差一点就死了?

这又是一个很让人多想的事。

“脑膜炎能治好,还一点后遗症没有留下,不仅是医疗水平的原因,运气也占了很大部份。”

贾月灵将口红装进包里,感慨道:“对啊,文琪真的是运气很好。但也不是一点后遗症没有留下。听我小姨后来说,她昏迷很久醒来之后,所有一切记忆都没了,就好像新出生的婴儿一样。

不是傻了,就是之前的记忆空白了。不过,她自那以后变得特别聪明,念书特别厉害。二十岁就念完了医药工程的硕士,顺利进了环球生物。几年时间,就做到了亚洲区的总代理。”

死里逃生,如新生一般什么记忆都没有了……

脑膜炎好后大多出现很多后遗症,但这种后遗症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只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林柒柒把两人送回招待所,就回到医院。

来到院长办公室,敲了几下门,没有回应。路过一个护士,林柒柒叫住:“陆院长不在?”

“在啊,我刚才看他进去的,就没见出来啊。”护士回道。

“好,那你去忙吧。”

林柒柒摆手让护士离开,转身想走,犹豫一下,又回手去推了门。

“陆院长,我进来了。”

林柒柒小心走进去,见陆鹤鸣坐在办公桌后,双手端着一张相片看的入神。

他脸上的神情那么温柔,眼神里带着光,手指轻轻摸着那相片,一遍一遍又一遍。

林柒柒从来没有见到陆鹤鸣这个样子。无论是十年前初见时侯沉稳内敛,还是十年后再见的低调淡然,脸上都没有什么表情的,就好像守着清规戒律的苦行僧一样。

眼中只有执着,守着心中一块圣地,不管外面寒来暑往,一年一年又一年。

而此时,林柒柒才知道,陆鹤鸣不是一个行尸走肉的和尚,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会笑,有爱,脸上带着光。

林柒柒本来有事说的,现在,她觉得自己说什么都不合适,便悄悄退了出去,又关好门。

“招娣姐,我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想回家休息几天。若是文小姐来找我谈合作的事,你就带着去找陆院长。”

卢招娣立刻担心的很:“柒柒,你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做个检查啊?”

林柒柒到卢招娣耳边小声一句,卢招娣明白了,就赶紧催着林柒柒快走。

晚上,赵晋原下班回家,在胡同口买了三个糖葫芦回家。

进去屋里,挑了一个山楂最大的,芝麻最多的给了林柒柒。山楂略略小一点点的递给了安歌,芝麻少一点点的给了既明。

有糖葫芦吃,安歌很高兴。但是看到老爸在给之前,比了又比,最后给自己个小的,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爸,我这个糖葫芦的山楂好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