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诱惑

第六十一章 屋大维

辟斯顿所骑乘的是其中最大最凶猛的一只,所有的刺马都为它马首是瞻,所以当它开始鸣叫的时候,所有刺马,也依次仰天鸣叫。然后它们纷纷将脑袋贴到肚子上,缩成球状,尖刺成丛,特罗斯他们挤在尖刺与尖刺之间,虽然并不舒服,但却被保护地严严实实。

这种生物只要一受到刺激,就会立刻缩成一枚布满尖刺的球,然后不管任何理由或者情况,都会毫不犹豫地朝着东方滚动,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没有人知道,鸵鸟受到刺激,也会把脑袋埋到沙地里,为什么这样做,也只有鸵鸟自己知道。不过这绝对是一种绝好的保命措施,特罗斯现在才开始明白,为什么辟斯顿会带着这种怪物前来。

接着飞驰而过的球,撞开不断涌上来的死尸,碾压骨头所造成的咔咔声,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而且尖锐的刺就像搅拌机一样,将尸体卷得粉碎,最后只飞溅起一堆粘稠的糊状东西。

亚丽克希亚惊叫,因为那些散发着恶臭的**,总会时不时地落到她的身上,更何况因为旋转,她的大脑感觉一片模糊,任谁处于这样的情况,都会感觉很难适应。

尔文站在一处高地上面,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却,早知道将那些带刺的东西也一起操控。”他虽然眼里有些不太服气,但操控如此规模的死尸已经是他的极限,而且他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及时杀掉特罗斯。

十大恶人如果单纯为了杀人的话,那就不可能称为十大恶人,因为他们享受的是杀人的那种感觉和兴奋,而不是为了杀人而去杀人。

“算了,这样就杀掉他,太觉得没趣了。”尔文的嘴角绽放出一抹玩世不恭地笑,然后紧了紧自己的大衣,大衣里面是纠缠不清的丝线,透明而坚韧的线,只要被他的线缠绕,就只能乖乖地任他摆布,就和落入蜘蛛网的昆虫一样。

在确定已经摆脱了那群该死的死尸之后,辟斯顿从包裹里取出一瓶安神香水,这种香水,由安神草之中提取,可以有效稳定动物的情绪。果然刺马很快便停了下来,不再前进,并且身体逐渐展开,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大家下马,原地休整,大部分的人都负了伤,需要疗伤和包扎。

“再这样下去,我的骨头都要颠碎了。”莱特捏着自己的膀子,叫苦连天,毕竟岁月不饶人,他这一把老骨头,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亚丽克希亚则在一边给他喂水。布朗吐了一地,从马上下来的时候,天旋地转,不能自己,而且特罗斯也并不好受,他的脸色有点发白,脑袋里面仍然嗡嗡地直发响。

稍微休息之后,他们继续上路,之后竟然出人意料的没有再遭到伏击,十大恶人就好像鱼儿在水里游过一样,消失地没有痕迹。

然后他们一直向东,并且成功抵达古鲁丁镇,这里是古鲁丁领地最繁华的地方,进入城镇之后,一阵喧哗和一个成规模的集市同时扑入他们的眼睛和耳朵。市场上面买卖各种商品,有武器,铠甲,食品,药水,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城镇里面是不允许子爵以下贵族及平民骑马的,所以他们牵着马进城,这时一浑身黑毛的狗,突然在特罗斯经过的时候叫了起来,它发出很奇特的“咳,咳。”声。

特罗斯停下脚步,仔细观看这只叫住他们的狗,它的皮毛没有丝毫别的颜色混杂,纯粹的黑色反光的阳光,很死光滑。它没有伸着舌头,眼睛专注地盯着他们,它的眼睛也是一种深邃的黑色,微微眯着,看起来很有神采,它就这么高傲地站在路中间,仿佛是王者一样。

布朗踢了它一脚,“谁家的野狗,乱占道。”它并没有叫,只是绕了他一圈之后,露出尖牙。

“别那么粗暴,我劝你最好别惹屋大维。”亚丽克希亚抱着手臂意兴阑珊地说道。

莱特笑,“都说是野狗了,哪还分谁家的,你说是不是屋大维。”

狗叫了一声,身体瞬间化作一团缠绕着的黑烟,当烟雾消散之后,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黑发黑瞳的少年,正举着剑绕到布朗的身后,长剑穿过他的腋下,抵在他的脖子上面。少年一动的时候,所有护卫都拔出了手里的武器,但无论如何,却不能阻止事情发生,因为少年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就像一阵风一样。

亚丽克希亚幸灾乐祸地笑道:“我说过最好别惹他。”她的笑声如同银铃一般,哪怕是圣人听了也会展颜一笑吧。

“是的,是的,我的公主殿下,但你好像说得太迟了。”布朗的嘴角扯了扯,感觉非常尴尬。

“不要闹了屋大维,还没有向大家介绍,他是我在刺客公会里面的搭档,也是我爷爷的弟子。”亚丽克希亚介绍。

屋大维面无表情地推了布朗一把,“如果不是公主的命令,你现在早就死了。”刺客公会杀人都是堂堂正正的杀,不分明,不分暗,不过被刺客公会盯住的人,绝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死路。

布朗缩了下脖子,不服气道:“如果不是看在公主和勇士大人的面子上,我保证你即使是在杀了我之后,也绝对会活不下去,老板你说是不是。”

“当然,他的职业是德鲁伊,不管他变成什么,只要在变身之前杀掉他,就不会有危险。”特罗斯斜着头,眼睛盯在屋大维的身上,“喂,莱特大叔,你弟子武艺不错,可否借我一个星期?”

“随便。”莱特也眯着眼,直直地盯着特罗斯,看着这个年轻人,自己总有种久违的感觉,不管是他战斗时候的专注表情,还是遇到危险之后处乱不惊的表现,使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有莫名的好感,更何况刺客公会向来就是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买卖,所以他一口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