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诱惑

第二十七章 旅馆

半年之后,说话岛,说话村,旅馆。

旅馆并没有名字,就叫旅馆,坐落在说话村的东街。旅馆的老板叫马库斯,他是个矮人,隶属于野矮人族群,就好像他的祖辈一样,他非常善于经营。

旅馆总共有两层,一楼提供饮食酒水,二楼是住宿的地方。不过旅馆却以出售整个说话岛地区最好的酒而闻名,所以与其说旅店是一间宿屋,还不如说是一间酒馆来得更恰当一些,而且还是相当有名的酒馆。

你可以相信,这里从来都是热闹的,虽然岛上能够消遣的地方并不止一处,但能够喝到马库斯亲酿的美酒,却仅此一处,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今天也不例外,这里聚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冒险者,门庭若市,喧嚣直上,热闹非凡。壁炉以及火塘里的火燃烧起来,还有周围的烛光,将旅馆装点成璀璨的样子。

夜幕降临的时候,旅店成了说话村最热闹的地方,这里有烤鹿肉、烈酒以及吟游诗人的表演,大家高声谈笑着,把酒杯碰得吱吱发响,墙边的老鼠因为诱人的香味,在周围打转。

几百年前,因为内乱,以及葛雷西亚的侵略,亚丁王颁布了一项,将冒险者合法化的法令,这使得即使是在这个偏远小岛上面,也到处遍布冒险者的踪迹。

其中,拥有一技之长的旅人,或者平民,经由冒险家协会认证和注册之后,就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冒险者。他们将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受一定权利,包括减免个人的税收,不过其义务为战争期间,必须无条件地,成为该领地的民兵,任由领主调遣。

这时候旅店的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个俊秀的年轻人,他有着一副高瘦的身体,而且他那看上去有点疲惫的脸上,总是有着淡淡的微笑,尤其在他微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会有一种促狭的味道。

这人穿的是一件褐色的皮甲,皮革硝制得很柔软,而且剪裁得体,穿着在身有种飒爽的感觉,只是上面有些残缺的痕迹,大概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凶险的生死搏斗。

这时旅馆里暖和的空气让他舒服得直打颤,这使得惹来大家一阵轰笑。这里所有的人都认识他,并不是因为他出名,而是因为他是个傻瓜,十足的傻瓜。起码没有人愿意在荆棘丛林里砍杀蘑菇怪,他们宁愿在旷野里面,因为那里的蘑菇怪是最容易砍杀的,舍易而取其难,何须自生苦,你说这不是傻瓜,又是什么,而且这里也没人愿意在烂泥潭里面练习游泳的技巧。

不过对于这样的嘲笑,特罗斯却早已习以为常,而且他并不傻,相反的他反而更加聪明。因为他非常清楚任何生物都有着自己的法则和规律,只要你能够掌握这一点,你便可以独霸整个荆棘丛林,人弃我取,那些黄雀又怎会直到鸿鹄之志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特罗斯是这里的常客,但实际上这家店的股权,他占有一半的份额。为了能够打探到关于“魔王石”的下落,他知道类似于酒馆之类的公众场合,是最适合消息流通的地方,所以不管是说话岛,还是亚丁大陆的其他地方,都遍布商盟所经营的这方面的生意。

不过最近原来村子后面,盛产龙蛇果子的地方,被一群流Lang的狒狒给占领了。龙蛇果子酒是旅店的招牌,如果没有果子的话,将会直接影响旅馆日常的营业额,这是特罗斯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所以这几天他一直试图尝试解决问题的所在。

但是所谓的狒狒却不同于猴子,它们是灵长目猿猴亚目狭鼻组猴科之中,体积最大的一属,当然特罗斯不是生物学家,没必要拆分地那么详细,但他却知道它们往往本性凶残、善斗,哪怕是同族兄弟也会打得你死我活,为了表示胜利他们会敲碎对方的脑壳,吸吮白色的黏稠的脑浆。而且可怕的并不是这点,而是他们总是群体而居,如果你想招惹它们的话,就必须承受整个族群的怒火,当然也没人愿意这样去做。

这时特罗斯来到曲尺的柜台前,马库斯让过他,有些不安地问:“兄弟,兄弟,你一定赶走了他们是吧?啊,伟大的殷海萨啊,你一定是成功了吧?”

特罗斯笑了笑,一边从包囊里掏着东西,一边推托着说:“也是托了店长的福。”

马库斯一听这才放下心来,只见特罗斯掏出的是一串龙蛇果子,这是一种细小的绛紫色的果子,看上去有点像葡萄,但尝起来像苹果。

马库斯颤抖着接过这串果子,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因为矮人至于酒和钱币是一样的概念,甚至比性命还重要,这一点他很像他的祖先。

“那么你的另一半股权,是不是应该双手奉上?”

这一个消息,无疑如同12月的冰霜,立刻令马库斯从头至脚,冰凉透顶。他可不想将这个日进斗金的旅馆,双手奉上,这无异于谋杀,如果是这样,他宁愿选择自我了断。

而后特罗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你说笑呢,你这个没一点幽默感的家伙。”特罗斯盯着他笑。这当然是一个笑话,特罗斯想要的并不是旅店的股份,而是一个熟悉业务,并且善于经营的合作伙伴,因为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来说,这样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马库斯一听,不免松了口气,但仍然挥舞着拳头咒骂道。

然后接下来,特罗斯就又遇到了件“好事”。好事便是好事,但为什么要打上引号呢,因为这件“好事”很要人命,这是被99%的人所断定的。那另外的1%,认为他这次铁定要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