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风水奇谭

第一千三百五十四章 程胖子显灵

第一千三百五十四章程胖子显灵(1/3)

白色蛟龙之躯有了白帝龙王的传承,白伍再也不惧怕无水的环境,身躯蜿蜒而上,龙口吐出滚滚烈焰,然而,那道士却能以三花聚顶阻拦,接着便是轻功而上,很快与白伍纠缠道了一起。看起来,二者明明身材上差了很多,可道士却明显要占据上风,若不是雷罡袍如跗骨之蛆纠缠,双方的胜负真的很难料。

赶到夜叉近前,仔细检查发现在夜叉的额头被钉住了一节小拇指大小的锥子,每当他拼命的挣扎,锥子都会发出金光镇压,多半这就是所谓的‘定阳针’。

当我准备用手揪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那钉子非常非常的结实,而且,每次用力,夜叉的表情都会非常痛苦。

定阳针,顾名思义是定住阳气,夜叉本为魔物,不在阴阳五行之中,那钉的又是什么?正巧乌云的移动遮住了月光,导致没有光华加身,因此夜叉额头上的钉子也同样不再发出金光。

原来如此,它是封住了夜叉能量之源,就如电影当中演的那样,道士制服跳尸会用符纸贴额头是一个道理,一旦贴上,无法吸取月光精华,就像是没有了电池的电动玩具,而夜叉太强,寻常符纸无用,所以,吴明云用定阳针,做到同样的效果。

战斗进行的如火如荼,吴明云很惧怕雷罡袍,每当他躲避,白伍则会趁机而动,没多久,吴明云想逃,可那道袍却在空中旋转不断,道道雷霆落下逼的吴明云不得不停下迎敌。

赶忙以浩然之气汇聚于手,点在夜叉的额头,在以精气包裹住了定阳针后,过程中,夜叉必会承受钻心彻骨的疼痛。随着定阳针的松动,夜叉的手也开始缓缓的举起,突然,他把手放置在了额头,用力一拽,拇指大小的铜钉被拔了下来,额头上的窟窿也在短短的时间内开始恢复。

夜叉喘着粗重的鼻息,淡黄色的双眼也有了难以抑制的怒容。他快速加入了围剿吴明云的行动当中,每每夜叉移动,皆有黑风阵阵刮起,血气滔滔间,有几次打中吴明云的身体,可是,令我最吃惊的是道士哪怕受到无数次的击打,可

还是没有重伤的痕迹。

雷罡袍与白伍在天,我与夜叉在地,然而,吴明云左手太极,右手掐咒,虚空凝剑,数道剑影伴随左右,我仗着禹步偷袭,可吴明云却好似脑后长了眼睛,不仅仅能精确无误的躲避,还可以趁势以剑法还击。

正当彼此打的难舍难分的时候,山坡下面爬上来了一个人,他手持一根黑漆漆的木棍用来登山,同样此人也是决定胜利的关键人物,没错,他就是号称拳打南北西东,脚踏五湖四海的武学奇才,程胖子!

艰难的攀着山路,嘴里始终骂娘,突然他抬头看见了我,眼珠子都红了,怒骂道:“张大宝,我次奥你姥姥,一道紧要关头你就坑你小舅子,有你这样的亲戚,我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别特么的跟我扯什么大义灭亲,你看看你给我咬的,有没有病毒?会不会得狂犬病?”

他的胳膊还在流血,那是天下魔物难以抗拒的**,就连夜叉也情不自禁的看向程胖子,原本如火如荼的战局就像是电视机上摁下了暂停键。

程胖子忽然僵住了,嘴角尴尬的抽搐:“原来有这么多人啊?你们先忙着啊,我就是一个路过的,顺便来骂他,你们继续继续,别理我,再见再见!”

雷罡袍却在短暂的停滞骤然发难,眨眼间覆盖到了吴明云的身体,顿时间,那雷罡袍上浮现七星连珠,白光闪现之时,就听阵阵雷音不止,吴明云身体不断震颤,连续吐了几大口黑血。此时,他看向不远处的程胖子,眼珠子冒光,用力一撕开,强行将雷罡袍脱下,身体满是凹痕的他,奔着程胖子追去。

明白了他的意思,程胖子对他就是补充的粮仓,为此,我以禹步抢先拦中间,八极拳调动全是龙虎之力,而吴明云让我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硬拼,前脚掌做轴心,原地旋转,待我出拳时,他两手结手印,低声道:“七星汇聚,翻海游龙!”

拳头击过去,让我意外的是竟然打中的是影子,不远处是真正的吴明云,他已经抓住了程胖子。

他的獠牙凸起,张开大口就要咬,程胖子吓

得大叫:“哎呀妈呀,救命啊,他口臭啊!”之后,他随手抄起了木棍,狠狠的一轮‘砰’的一声,胡乱敲掉了吴明云的牙!

吴明云捂住嘴,显得非常疼,看的出他正在忍受着痛苦,满脸血淋淋的样子,就好似是在街头斗殴没打过人家,反而被人打了的老大爷一般,而程胖子竟然打出了勇敢,居然又是一顿猛拍,边打边喊:“让你咬我,老子今天拍死你!”

看清了,没错,他手里拿着的就是本来以为毁掉的火蟠剑!因为天雷勾动地火所致,那火蟠剑看起来就像是黑漆漆的烧火棍,但程胖子突然间的偷袭,好巧不巧的打断尸魃的尖牙,那两个牙为僵尸全身精气的所汇聚而成,所以,尸魃、夜叉的牙齿皆无坚不摧,可偏偏火蟠剑还保留着最后一丝雷罡,更巧的是打在吴明云的牙龈上。

趁此机会,我们几个一拥而上,夜叉犹如猛虎下山,两只手抓住吴明云的肩膀,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吴明云身体猛烈挣扎,程胖子还不忘拿棍子偷袭,最猥琐的是他不仅仅用打,还用戳的。

阴极而阳的老道士,起初挡得住白帝龙王,又敌得过夜叉,武技可破禹步,身法敏捷能避天雷,但是,他却没躲得过程胖子的一棍子。夜叉就像是疯了一样,吸血时,头发猛烈生长,口中呜咽的声音好似猛兽附体,二者相比,吴明云的身体的变得干瘪,而夜叉的皮肤却好似镀上了淡金色的光膜。

程胖子举着棍子指着吴明云嚣张道:“王八蛋,还敢咬我?老子活了几百年,除了被老虎咬过,只被我大舅哥那个混蛋偷袭过!该,打死你个瘪三。”

不知不觉,天色已然破晓,没想到,刚刚竟然折腾了整整一夜,吴明云的阴极而阳还是没有撑到天亮,直到他化为皮包骨般的干尸,夜叉将他推开,张开双手拥抱升起的太阳,阳光照撒在了他的身上。夜叉就好似承受着日光浴般,周身现气雾蒸腾,他吸了口气,淡黄色的眼珠渐渐有了黑色瞳仁。我能感觉的到,他虽然没成魃,可却比起以前要强出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