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和主角在一起都在掉节操

第9章 聚灵珠

东辰大陆,这个大陆的名字,传说中神魔大战曾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不过那些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如今东辰大陆鼎盛繁荣,战火留下的痕迹早就被繁华掩去了。

修仙分为八个阶段:炼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合体、渡劫、飞升,等级的提升与个人的灵根有关,仙途漫长,一路走来艰难险阻不可预料,有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突破炼气的境界。

“啊,这么难?”沈墨珏着实被吓了一跳。他不会一辈子就只是个炼气期的菜鸟吧?不行,他要好好做菜,努力升级,别人靠天分,他还有吃货系统呢!

“不必担心,虽说艰难,但也不是毫无希望,你身负双灵根,机缘气运不差,不知道要有多少人羡慕。”如果这家伙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尾巴会翘上天的吧。朗言书勾了勾嘴角,笑的温润不失风流,不过他暂时并不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他。

锅里的肉炖的差不多了,沈墨珏连忙跑到锅灶边,掀开盖子,闻了闻,顿时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就只剩下收汁最后一步了,他连忙加了些火符,使火变大了些,只见锅底的汤汁渐渐变得浓稠起来,沈墨珏连忙去了火。

好了,大功告成。

他找来一个素白的盘子,将红烧肉盛在盘内。想了想,又找来两个碗,盛了半碗刚蒸好的饭。

米饭又白又软,稻米的香气混合在肉香中,令人食指大动。浇上浓郁的汤汁,配上几块色泽鲜亮的红烧肉块,光看着就觉得美味无穷。

沈墨珏将一碗饭摆在朗言书面前,道:“一起吃吧。”

朗言书怔了怔,拿起面前的筷子。

轻轻咬了一口红烧肉,顿时有汤汁溢出来,肉质酥烂爽口,带着微微的甜。很多年未曾沾过人间烟火的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怎么了?”沈墨珏以为他觉得不好吃,委屈了。他觉得还好啊,又香又软的,颜色看起来也好看,色香味都全了啊。

“很好吃。”朗言书岂不知晓他的心思,忽然轻声道。

沈墨珏委屈的神色立马转为惊喜,不可置信的追问了一句:“当真?老大你不会是哄我的吧。”

“为何要哄你?”朗言书看他一眼,又夹起一块细细品尝,“此兽没有增长修为的效用,又太过难以捕捉,很少有人愿意去这样细心的烹饪,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很好。”

所以说他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沈墨珏被夸得一阵飘飘然,连忙戳开吃货系统,果然发现任务已经完成。

哈哈,他有钱了!虽然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经验值也只有十,不过积少成多,很快他就可以成为一名顶级的厨师,不,修仙者,秒杀一众大神!

沈墨珏忽然记起一件事,连忙掏出匕首,在朗言书面前晃了晃:“这把匕首是怎么回事?”居然能在关键时刻挥出一道白光,也正是那道白光救了他。

“这是父亲在我七岁时送我的生辰礼物,可以用来防身。”

“所以说它是一件宝物了?”沈墨珏喜滋滋的问道。

朗言书微微颔首。

“你不是想杀我吗?干嘛又送我防身的法宝?”沈墨珏追问道。

朗言书总算明白了,这个傻小子心里藏不住话,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不怕得罪人引来杀身之祸,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不过还挺招人喜欢的,至少比那些表面看起来笑眯眯的却一肚子弯弯绕绕的恶人要讨喜的多。

沈墨珏见朗言书不说话,以为他不喜欢回答这个问题,也没再纠结下去,反正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挠挠头,眼中绽出晶亮的光芒:“可以将这把匕首送给我吗?”

仙家的宝物,好歹还可以防身呢,他都伤了那么重,收点利息总不过分吧。

被他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给逗乐了,朗言书温柔颔首,道:“自然可以。”

***

虽说两人霸占了厨房一整个下午,整个饕餮楼的弟子谁都没敢抱怨。朗言书是谁呀?朗家嫡长子,凤来城未来的主人。他们不光不敢抱怨,还要面带着微笑恭敬的送他们离开。

沈墨珏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大腿真真抱的不亏。

朗言书带着他御剑离开,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找了一间房子给沈墨珏住,并叮嘱他没事不要乱晃。

沈墨珏重重点头,表示自己一定遵守。

朗言书临走前还丢给他一颗白色的珠子,嘱咐道:“这珠子名唤聚灵珠,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供主人修炼,它喜欢喝早晨的露水,你必须每天早上起来收集露水给它喝。它要是不高兴了,就不会替你收集灵气,懂吗?”

敢情这珠子跟人一样,还会闹情绪啊!沈墨珏点点头,这么好的宝贝他当然要好好供起来。

聚灵珠乃是朗言书三年前在一个上古修士留下的秘境中得到的,为了夺得此物,当初他统共杀了三名结丹期的魔修,其过程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轻易的就将这枚珠子送给了沈墨珏,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跟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吧。

呵,宿命牵绊啊……

朗言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沈墨珏的房间。

朗言书一离开,沈墨珏就欢呼着踹了鞋子跳上了床,捧着聚灵珠在眼前细细的端详。

珠子的肤色很白,全身还有一层淡淡的珍珠般的光泽,目测是一位大美女,还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的美女。

沈墨珏贼兮兮的将珠子收在枕头底下,拿起被子往身上一盖,睡觉!

对,就是睡觉!

还有什么能比在吃饱后美美的睡上一觉更幸福呢,更何况,为了对付那只妖兽他可是一整夜连眼睛都没舍得眯一下。

***

沈墨珏不负所望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远山罩在薄雾中,天边依稀露出一丝亮光,大概能将大山的轮廓看清楚。

朗言书推开屋门,站在回廊上用神识扫了一遍,不由得呵的笑了。果然没猜错,某个应该早起采露水的臭小子正蒙着头窝在床榻的角落里呼呼大睡呢。

这货懒他是知道的,所以并不意外,对付懒人,他有自己的法子。

他先是用法术变出了一只手拍拍沈墨珏的肩膀,沈墨珏不高兴的挥出爪子,直接他将幻出的手拍到了墙壁上,那力道,抠都抠不下来,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朗言书有点惊讶,这小子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转念一想,他一介凡人,连一阶妖兽都死在他手里了,没点力气不太科学!

他决定换个叫他起床的方式。

朗言书推开沈墨珏的房门,站在他的床边。只见**的少年双眼迷成一条线,满脸幸福的样子,睡的可香甜了。

这货容易满足,好养活,朗言书很快又得出了另一个结论。

他唤了一声:“小珏。”这称呼自然是和朗言棋学来的,他不善与人亲近,而朗言棋天生自来熟,对着谁都能称兄道弟。

沈墨珏睡迷糊了,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

朗言书扯开他身上的被子,沈墨珏不乐意了,张牙舞爪的,嘴里还不停的嘟囔着:“冷……”

可是那双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了,愣是没舍得睁开一下。

朗言书也不把被子还给他,只是道:“沈墨珏,有人偷走了你的聚灵珠。”

沈墨珏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瞪得像灯笼,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朗言书,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但出于本能,他眼中是满满的戒备,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枕头下的聚灵珠。

哦,原来是藏这儿了。朗言书默默瞧他一眼,道:“醒了吗?”

沈墨珏将白色的小珠子拿到眼前愣愣的瞅了一会儿,喃喃:“我梦见珠子变成一个漂亮姑娘了,她还跟我这个那个来着……”说着春心荡漾,脸不由自主的红了。

朗言书:“……”虽早知道主角就是这个德行,可是还是想狠揍他一顿怎么办!

“天快亮了,不行,我得赶快去收集露水给它喝。”沈墨珏瞅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急吼吼的下床穿鞋。

***

山路陡峭,空气中都是混合露水味的草叶清香,沈墨珏没睡饱,爬山的时候呵欠连天,不一会儿两个熊猫眼就十分明显了。不过他很兴奋,毕竟是在未来的妹子跟前刷好感,他可是梦见珠子变成妹子了,肯定不会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