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1989

第四十七章 规则制定

今天第四更,第一天的点击好像只有200多,哎有点悲催啊。可能是我真的不会写吧,而且合约也还没有签...有点急,有点乱,抱歉啊!..哎...明天继续吧!!!

**

足协将要于10月15日~19日在大连棒槌岛举行工作会议,讨论、修改足球规划草案、足球协会章程草案以及俱乐部咋还能够长草案,但是在那之前,足协的领导层必须初步的起草并讨论这些草案。不然,短短的几天会议是不可能完成这么多的工作的。

回到国内,雷洪就开始进入繁忙的工作之中,每天都是关于那些草案的讨论之类的。为了能够让中国足球更好的发展,雷洪不得不经常性的和那些章程制定人员进行讨论和总结,毕竟很多的工作和规则还是他比较了解的。

他们首先讨论的就是俱乐部的章程草案,这是资本首次进入中国体育和中国足球,所以,为了足球的良性发展,雷洪必须好好的考虑那些问题。

俱乐部想要建立就必须拥有足球队,现在中国的足球队几乎都是各自省市建立的专业足球队,这些专业足球队就是将来那些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球员的来源。为了现在的那些专业球员着想,雷洪觉得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去帮助他们,毕竟如果不被职业足球俱乐部选中,那么他们就将会面临失业的困难。

在和那些专业的足球人士讨论之后,雷洪根据现实情况并且和许放等足协领导讨论之后以中国足协的名义,下发一个通知:1994年1月1日之前,全国各省市地区的专业足球队包括一线队,青年队,少年队等男女足球队队员,全部到中国足协制定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球员全部上报地方体育局,再由地方体育局上报中国足协,为体检合格的球员注册成为中国足球注册球员。中国足协会专项拨款进行这一事宜。

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如果有意向成为足球工作者的包括足球主教练,助理教练,青训教练,足球训练员,比赛裁判等都可以报名参加足协开办的各种培训班,培训合格的人员会按照各自的报名目标安排各自事宜。如果没有成为足球工作者意向的,由地方体育局安排工作或者以每人50000人民币买断。

各省市成立的足球职业俱乐部首先考虑的球员应该是本省市的专业足球队的队员,跨省市的专业队运动员需要和地方体育局协商,以免多个俱乐部进行哄抢的状况发生。

每个俱乐部都被硬性规定必须建立包括一线队、预备队、U18青年队、U15少年队、U12儿童队等三个不同年龄梯队,邓爷爷就曾经说过“足球要从娃娃抓起!”他的话语对于当时的中国影响还是很巨大的。

俱乐部可以根据自己球队的球员配置从国外的联赛引进球员,不过其中还是有一些限制的:球队守门员必须是中国注册执业球员(非外援);每一场比赛,只能同时上场三个外援参加比赛。

俱乐部必须拥有自己足球场,足球场的设施之类的必须符合公关场所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俱乐部的财产必须是健康的,每一个赛季结束的时候,足协会对俱乐部的经营状况进行审核,不过,不会对外公布审核情况。除非是俱乐部负债经营,一旦俱乐部负债达到俱乐部总资产的50%的时候,地方政府将会队俱乐部进行托管,一避免发生不利于足球事业的事情发生。

这些都是对于俱乐部的硬性规定,很多都是雷洪提出来和许放、王俊生等讨论通过的。这些规定对于中国足球都是由促进作用的。比如使用本国守门员可以不断的培养中国自己的守门员,以避免那种长期使用外援守门员最终国家队比赛无人守过门的情况出现,那可是最让人伤不起的。使用外援可以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同时又可以增加球员们和外国球员的比赛交流机会,同台竞技可以更好的促进年轻球员的发展,同时增加中国球员的危机意识,使得他们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

对于雷洪的意见,许放一直都是很赞同的,他对于雷洪的欣赏是不需要任何的言语修饰的。

除了俱乐部方面的草案讨论之外,职业联赛本身的规则也是需要大家共同讨论的。

对于后世的那些裁判,雷洪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现在自己已经有这个机会来改变,那么他绝对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

裁判们去收受贿赂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没有竞争力,本身的福利待遇不是很理想,所以这些都是需要改变的。

首先为了增加裁判员之间的竞争关系,就应该增加裁判员的数量和门槛,现在开始了职业联赛,那么专业比赛的很多足球工作者就会失去工作,他们对于足球规则是十分了解的,只是没有那所谓的裁判证书,现在可以对这些足球工作者以及面向社会招收一批人员进行专业的裁判员培训,然后经过考核让他们进入裁判行业。

同时在每一年的休赛期,对所有的裁判都进行足球比赛规则学习,邀请那些各大联赛著名的裁判和国际著名的裁判来进行讲座。

裁判员的福利方面也是需要改变的,增加裁判收入可以减少裁判收受贿赂的机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无缘无故的去收受贿赂的。足协安排裁判员执法比赛,首先考虑的是那些能力强的裁判,然后是队每一场的执法裁判进行执法补助。对于那些没有被安排执法的裁判则首先考虑的是业余比赛的执法,之后就是青少年之类的比赛。

一旦哪一位裁判被亚足联、国际足联邀请去执法国际比赛,那么足协对于这些裁判一定要奖励,而且是重奖,毕竟这是国家的荣誉,而且这也可以促进那些裁判们努力的提高自身的能力取得更大的进步。

为了防止俱乐部在比赛之前贿赂裁判,一般在比赛开始之前才会公布执法裁判的名单,一旦被足协监察部门查出有裁判收受贿赂一改变比赛进程,那么足协一定是严惩不贷,同时还是邀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足协的工作主要是管理各地区的足球推广事宜、青少年足球培训的相关事宜、日常工作事物;足协专门成立一个下属的部门联赛委员会负责整个联赛的事宜,包括安排比赛赛程、安排执法裁判、监管比赛过程等;成立球员工会,对球员的个人利益与俱乐部进行谈判,关注球员的个人行为是否有违职业精神。

这样对于一个联赛的发展,会比较的有力。

一旦职业联赛建立,那么,在不影响联赛的情况之下还需要考虑俱乐部的收益问题,毕竟只有赚钱的事情大家才会争着抢着去做。在雷洪的映像之中,那些国外的联赛的收入主要包括电视转播、广告、球员转会等几个方面。在现在的中国来说,职业联赛还是有一定的发展前途的,毕竟中国这么大的市场,那么对于广告的吸引是很大的,那么广告收入应该会比较不错。同时,电视转播也是需要的,后世的英超等五大联赛的转播可是一笔巨款,现在的中国职业联赛虽然才准备开始,而且中国的主流电视现在只有央视一家,但是雷洪可是十分的了解将来的趋势:央视的霸主地位不断的受到地方电视台的挑战,而且作为中国的霸主电视台,央视的吸金能力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不用担心他没有钱来转播职业联赛。

所以雷洪就提议由足协和俱乐部代表一起和央视进行电视转播的谈判,以此来增加俱乐部和足协的收入,这对于联赛的发展可以说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当职业联赛发展的比较成功的时候,那么在亚洲的影响力就会不断的增加,这样也就可以不断的吸收亚洲其他的国家的球员们来中国参加职业联赛,来淘金,而同样可以吸引那些国家转播中国的职业联赛,这也可以为俱乐部和足协提供不菲的资金。

在不断的增加中国联赛在亚洲的影响力的时候,对于中国在亚洲的各项事务可以说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是中国的领导们希望看见的。当中国的职业联赛有了很大的影响力的时候,欧洲主流联赛就会把目光集中过来,那时候,就可以运作一些能力可以的球员去欧洲踢球,这样又可以为俱乐部提供大笔的收益。

毕竟,雷洪知道,欧洲主流联赛的转会都是大笔资金,只要实力足够,他们不介意花大笔的钱来引进球员。

这也是雷洪所期望的。

在雷洪看来,这些事情一旦做好,那么就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来投资足球这个行业,这对于中国足球的发展是十分有促进作用的。

最后就是有关于中国足球的职业联赛规划,对于后世的那次暂停联赛为世界杯让路这件事情让雷洪很是无语,世界上这么多的国家参加世界杯从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国家有过这样的事情,也许只有中国的足协有这样的能力吧。官员啊,伤不起啊!!!

所以雷洪对于中国足协插手联赛事宜很是不满,他最终利用雷家的权势强制性的制定法规:足协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手段干涉联赛进程,足协的工作主要是足球屠光、国家队事宜、青少年足球事宜以及对于联赛之中的一些违规事宜包括球员违规和俱乐部违规等进行管理和处罚。

一般国际赛事都是在每年的5月到8月期间,那么联赛的赛程应该是避开这一时间段就可以了。不过一旦第一次的联赛赛程制定,那么静候就不能改变,除非国家政府因为某些原因而利用法律的规则来改变赛程。

这样就可以保证稳定的比赛,这对于今后联赛的推广和足球观众的吸引是很有优势的。

后世的英超能够成为这么强大的吸金利器,其中很多的规则是可以借鉴的,毕竟英格兰的足协很多方面和中国的足协是有的一拼的,那么中国的职业联赛成为亚洲的英超也是可能的。

这就是雷洪所需要不断努力的,虽然目标很好很强大,但是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很多都是需要他慢慢的去改变,去努力,去奋斗的。

现在,他主要的任务就是能够让中国的职业联赛健康的发展,同时不断的培养年轻的优秀球员去欧洲联赛,为国家队输入新鲜的血液,这样国家队的成绩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保证,只要能够好好的发展,那么进入世界杯决赛圈应该是问题不大的,这就是中国足协工作的成就。长此以往,中国足协对于年轻队员的培养就会不断的重视的。

就这样,时间就在雷洪的忙碌之中慢慢的度过了。

1993年10月14日~19日,中国足协在大连棒槌岛举行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修改并原则通过了《中国足球十年发展规划草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草案》和《足球俱乐部章程草案》等文件,决定把1994年甲级A组联赛作为联赛改革试点,把中国足球推向市场经济轨道,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制,实行球员流动,实行俱乐部门票分成,促进球队向职业化过渡。稍后中国足协颁发了相关竞赛文件。

这其中雷洪阻止了身体素质测试这一项,这是他最讨厌的,毕竟足球队不是体能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