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年代

133静夜

夜色已深,领事馆里的演讲结束了。书房里,李想,汪精卫夫妇和南洋各地同盟会华领张永福,吴世荣,陈耕基,一起喝茶,密谈正经。

汪精卫问起李想说道:“泗水交涉,你是准备从什么地方入手?”

“想是想过,没有定局。不知道你们的意思究竟如何?”李想沉吟道。

“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张永福道:“只知道做舆论造势。”

“我说了,这是一招妙棋!南洋华工受虐情形不断曝光其实很简单,不过要荷兰东印度成为世界舆论众矢之的。”李想沉吟道:“南洋华工受虐的新闻是现成的!哪怕就是让路边社做报道,也不费什么事。倒是群众动员一层,还要有个大概,好好筹划。”

“我想,”陈璧君说道,“动员群众,这是我们同盟会的强项。”

李想冷笑。虽然他认为孙中山是个“深刻的思想家”,同盟会是个民族主义革命团体,而且热情地拥护他的强烈民族主义、反帝guo主义、反封建主义、提出叁民主义的基本纲领,但孙中山和他的同盟会未能充分了解社会问题的重要性,使它失去了真正有战斗性的人民群众;辛亥革命之后,它参加了议会,这就使它丧失了重要的推动力量,而沾上了议会所特有的一切弱点;一味的迎合立宪会官僚势力,又使它丧失了国民中足以自豪的无数最优秀的革命分子……

不过在李想看来,泛同盟会最严重的错误还是在于它未能唤起群众,甚至未能了解普通人民的心理。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最严重的错误。

李想在建立自己的政治运动时不能犯这个错误。

同盟会还有一个李想不想犯的错误。那就是它未能争取到国内有势力的、地位确立不移的机构当中至少某些机构的支持,这个机构就是军队。枪杆子出政权!这个青年明白,除非得到这种支持,否则,任何政治运动都很难取得政权。

李想在武昌首义决定大局的那一夜里,狡猾地骗取到的,正是这种支持,而且也完全靠这种支持,他和他的同党才有可能完成辛亥革命的光荣使命,成为当前最有权势的一方诸侯。

李想善于利用一切现有手段来争取地位已确立不移的军队的支持,以便能够为他的运动从这些既有的权力来源方面取得最最有利的条件。

枪杆子出政权!伟人的这一句话,简单扼要地总结了李想用来组织自己的政党和引导它在鄂州取得政权的思想和手段。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是革命党人政客中唯一的一个人把这种思想和手段应用于辛亥革命之后的新国民政局。就是在那个时候,李想组织的革命运动,在所有民族主义和革命的政党中就只有它,取得了最强大的枪杆子支撑他的权利,在这以后,又取得了广泛的群众的拥护和长江流域华商大企业联合会,这两个有很大权力的地位已确立不移的机构的支持,终于取得了鄂州约法统治下五省的权利。

李想在伟人那里汲取的明训,结果证明的确是很有用处的。

李想也承认,同盟会之中,有许多杰出的演说家,善于词令的演说家。这是演讲术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必然结果。

在历史上推动最伟大的宗教运动和政治运动的力量,从远古时候起,一直是说话的神奇力量,而且也仅仅是说话的神奇力量。

只有靠说话的力量才能打动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有伟大的运动都是人民yun动,都是人类热情和感情的火山迸发,它们不是由残酷的穷困成就,而是由投在群众中的语言的火把所触发的;它们不是词章学家和客厅英雄的柠檬水似的清谈。

“虽然,煽动人心的演讲能力和态度激进、面面俱到的纲领,对于一个努力想要吸引人们注意和取得群众支持的新成立的政党来说,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是,仅仅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李想很仔细的想了想道说。

李想比他们想得多的多,他已经在开始注意提供更多的条件——多得多的条件:“我觉得,群众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些主张——不仅仅是说,能够不断地打入他们心坎的一些简单的主张——而且也需要标志和象征,那样才能够取得他们的信任;需要有声有色的大场面,那样才能够唤起他们的热情;需要暴力和恐怖的行动,这种行动如果成功的话,就能够吸引追随者并且使他们感到有压倒弱者的力量。”

陈耕基听出他的意思,是有些不放心,但许多话亦不便跟他说,不过既然李想有这话,而且又扯上暴力和恐怖,他说道:“这在南洋要造出多大的风潮巨浪?这算是李帅的计划?那么这一出风雷必惊天下,不能不慎重考虑。”

“事情是有七分把握,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我想,”李想看着陈耕基说道,“我认为对敌人实行可耻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恐怖手段,是必须的,也是有很多把握成功的。”

“不行,不行!”陈耕基摇着手说,“这里是洋人的地盘。”

这一下,事情变得就要重新再谈,这次作为李想副手的汪精卫因为责任太重、总觉得很难有万全之计,方在沉思之际,李想开了口。

“此事要盘马弯弓,有一番做作。”李想说道:“现在必须要将谈判重点逐步转到对海外华工的保护上,这时候就不得不行险一博!”

“啊,啊!”汪精卫恍然大悟,“我懂了。”

“明白我的用意就好。”李想点点头说道,“反荷爱国运动的发起及其进行办法,首先,华侨报纸和国内报纸都不断地刊载要求废除苛刻的‘契约华工制’言论。”

关于契约华工制,早在1880年,荷兰殖民当局以“第133号政府公告”的形式颁布了《苦力条例》(KoeliOrdonnantieVon1880Juli13),其中第八条规定:“劳工私逃或拒绝工作,处以最多三个月的无偿劳役,如果重犯,除监禁外,还处以三至十二个月的强迫劳役。”契约华工受到残酷虐待,动辄被殴,没有丝毫的人身安全保障。华工被暴力鞭打致死者,更是不计其数。

对于经商的华侨,则课以各种苛捐杂税。

星马各种税率之中,中国人要特别加重。如西人一张书台每年只课三元的家私税,中国人非倍至六元不可;西人一间很舒服的洋房子,每年课十元至十五元的屋顶税便了,中国人一间老旧的残屋,非课五十元至一百元不可。而且华人开设商店,经营业务,不必有违犯法律之证据,驻在官得任意命令拆毁或停止之。

华侨的居住通行及侨商的经济活动则受到严格的限制:华人居留地以十里为范围,不得出其圈限外,或与荷人及土人同居处……华人欲之何处,必须请给旅券,至其目的地,限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地正,否则有罪。华人来往本岛贸易,必领路票,使费之外,仍缴印花银若干;到一处又须挂号,再缴银若干。如一日到三五处,则到处亦须三五次。挂漏查出则重罚。

1804年,荷印政府颁布法令,规定华侨只能以二盘商或三盘商的身份从事贸易活动,将华商限制为当地欧洲大商人与印尼人之间的中介商。

1808年,荷印政府颁布《禁止中国人在农村租赁或拥有土地和对农作物付给贷款的条例》,禁止华侨拥有土地,迫使许多原来务农的贫苦华侨弃农转商,从事小商贩或家庭手工业等个体劳动。

荷印当局还规定华侨不能到荷兰人的游泳池游泳,不能进荷兰人的娱乐场所,甚至不能穿西装。在法庭上,受审的华侨只能蹲着,不准坐下或站立,而且没有上诉的权利。

荷兰人办的学校,只是在有余额的情况下才允许华侨子女入学,而且还必须通晓荷语,交纳昂贵的学费,个别能到荷兰人的学校就读的华侨子女,也备受欺负侮辱。

为了限制华侨自己创办的华侨教育事业发展,荷印殖民政府则制定公布了《取缔私立学校条例》,对华侨学校的创办、管理、经费、教学内容、教员资格、居留等等都规定了严厉苛刻的条件。被荷印殖民当局以“入境时查出新时代教科书”,“教授含有政治意味书籍”,“学生作文有抵触法律”等藉口而停教职并递解出境的华侨教员达33人。印度尼西亚华文报刊披露,遭荷印政府明令禁止的华文书籍达十二类六百余种之多。

荷印殖民当局所有这些带歧视性和侮辱性的排华反hua措施,使移居印度尼西亚的华人华侨深受排挤和迫害,这些,必须在报纸上大肆披露宣传。

“其次,”李想慢了一下说,“我想以两月为期,如荷兰不允将苛例废除,则我华人当合全国誓不运销荷货以为抵zhi。最后,立刻终止南洋华工输出,荷印招工须另寻出路。像荷印这样依赖苦力贸易来维持其繁荣的殖民地,一旦华工来源被切断,就会面临危机。你们看如何?”

“好!”汪精卫看了岳父陈耕基,另外两位华领吴世荣和张永福一眼,说道:“李帅陈说办法甚为中肯。”

在座华领无一人不举手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