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四百二十四 古怪的商队

要在这样辽阔的平原上发现一支商队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广阔的惊人的开阔地上没有任何的掩饰,只有茂盛的过人高的荒草有时候会将人影全部淹没下去,一阵风吹过之后,那些被掩埋掉的人影有露出了草丛外,一大车一大车的货物看的人热血沸腾。

这一大队商队很有特色,他们在后几乎没有护卫,全部的人员都站在了商队的前方,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护卫阵型,看来是对自己的商队比较有信心。只要敌人从不过他们前面的防护,后面就绝对安全——普通人也许会这么想,但是作为职业强盗们来说,看到这样的队伍无疑是心花怒放。

这就是典型的菜鸟嘛!一看就没出来走过多少趟。现在的强盗们已经都不流行只埋伏在一个地方阴人了,都流行跟正规军一样的阵法袭击。走这样的队伍,完全就是在脑袋上挂着“我很好抢快来抢我”的标志,如果这样都能安全抵达目的,那才真是活见亡灵了……

“抢劫菜鸟是不是有违我们的体育道德精神?我觉得这样不好……看他们的样子也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吧?如果让老板娘发现了还值得我们去挨一次骂的。”太森吞了口口水,猫着腰在河滩边上的芦苇从里自言自语。“早知道就应该看看他们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抢劫还管体育精神,你丫是不是欠揍?”老流氓斜着眼睛看着他骂道:“我不过是出来放松放松而已,又不真抢。这些菜鸟能带点什么东西?车上充其量就是价值千来个金币的粮食而已。你能指望他们装点什么让你抢?”

“同意。抢了再还给他们。”冥海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的商队:“说起来,我这一辈子人杀得多了,还没有抢劫过谁呢。这次也算是开了先头了……”

就这样,在大荒原上展开了一场无聊的伏击战——以便是菜鸟级别的商队护卫,一边是只想抢劫着玩的业余山贼,职业强盗,谁知道这样的事情几万年会碰到一次,或者,没有经历过的人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敢于拉商队上路的护卫,特别是长途跋涉的,无一不是路子野关系多,加之本身力量强悍的,敢于伏击长途旅行商队的山贼强盗,无一不是经验丰富的……

商队护卫虽然菜了点,但是不愧为敢拉着队伍跑长途的——自组的商队也是气势不凡,近二十辆大车一字儿排开,宛如一个长蛇阵,连绵不绝,每辆大车都由两匹银鬃马给拉着,赶车的车夫也是统一着装,看起来个个精神抖擞,在马车的显眼处,镶嵌着那个引人注目的金币徽章,似乎昭示着商队主人的身份及来历,又似乎在警告那些宵小之辈,在打歪主意前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大陆四处不太平,这无人来管的大荒原却成了最好的隐蔽秘密路线,有不少的人类商队从大荒原南部路过,向暴风城的方向进发。他们大多是来自戒日帝国的原商队和更加遥远的维纶娜——就是那个牧师国度。

也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帕鲁斯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在完全接管了戒日帝国的军权之后,竟然对维纶娜客气有加,丝毫没有进犯他们的边界。这也就让维纶娜成为了继大荒原之后的又一片乐土了。而莉葳雅则也严禁过抢劫商队一事,不仅仅是因为雪儿正在维纶娜担任重要职位,也是因为这个国度太过特殊,别看他们一群牧师表面热爱和平,真打起来可是爹娘不认。

若是真把他们惹毛了,派出点红衣大主教加上十字军的队伍,任何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谁让人家牧师普及率高,一个士兵配上两个牧师,这绝对不是跟你吹。

本来来自维纶娜的商队在瑟雷恩官方的态度之下一向行走的比较稳当,可当红月帝国占领了戒日王朝的地盘之后,虽然他们不去攻打这个国度,但是也封锁了他们商队的出行,只放一些可以供应他们粮食给养的商队进入。这个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

帕鲁斯这个战争狂人的名字绝对比红月帝国国王的名字还要出名。他将红月帝国的军队拉到大陆上每一个角落,战线之长,可说是坎那斯有史以来所有帝国之最。如此之长的战线自然会消耗大量的士兵和军费,而这个防御力超强的维纶娜肯定是要留到最后来收拾的。

根据太森回忆,自打今年初次降雪之后。过去维纶娜的商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在眼皮底下送走一两支商队——一开始也只是收收过路费,玩玩埋伏袭击之类的事情,到后来商队没有了,就只能大小一瞪眼了。

商队来往少了,他们的娱乐项目自然也就少了,到后来甚至连收点过路费来贴补赌资都没有希望了。今天好不容易出现一支商队,自然是要好好玩玩的。

辽阔的河面上没有桥梁,想过河就必须朝这里走。除非有人脑子有问题想要朝下饶到黄金海岸,否则这里是必经之路。对于太森之流已经堪比职业山贼的家伙门来说,这些路子心里早就门清了,甚至连这滩涂上一次能过多少马,能够承受多少重量,都心里有数之极。

随着一阵马蹄响,商队已经出现在了凌云设下的伏击圈不到两百米开外。好象太森估计的一样。他们下来了一个头领摸样的人在查看了这一片滩涂之后,开始指挥身后的人卸货。一大车一大车的箱子被摆放到了地山去之后,商队的人变戏法一样的弄出一些绳子将两个箱子一组捆在了马背上。

箱子越卸越多,慢慢露出了商队后面的真面目——一片银色的光芒耀花了凌云的眼睛。

在这些巨大箱子的后面,有几辆大车,车上全部都是银色的,耀眼无比的,让人流口水的东西——根据瑟雷恩强盗们的富裕程度,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片一大片,一大车一大车的秘银!

凌云吞了一口口水,秘银在他的眼中看来,比精金还要值钱几分……在和哈姆雷特对搞的时候,太森已经用身体证明了这一点了——而且,太森现在已经满眼发亮了。

“这些鸟人真狡猾,用箱子盖住下面的东西。”太森两眼冒光。“看来我们以后跟魔法无缘了……要是每人弄一套铠甲穿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去直接攻打红月的首都了……老板,干不干?”

凌云忽然觉得眼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这东西一旦发到了士兵手里,那么自己的统筹工作也不用做的,几个美女让咱防的主要就是魔法轰炸,如果将这批秘银弄到了手的话……民兵们就不仅仅是撑个战斗场面那么简单了,他们完全可以作为是优质魔法护盾在前面横冲直撞。

这支商队总共有十辆大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秘银——天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那些过于庞大的箱子也被分解开来。上面堆着无数的奢侈品,后面还牵着一大队的奴隶。在车队停下来之后,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立刻从后面赶了上来。

原来这还不是一支菜鸟商队,后面是有人垫底的。只不过它们的个头太过矮小,被荒芜的草丛给直接淹没了下去,没了踪影了。这下商队一停,他们又都出来了。

这群人长得到是非常的特别,吃落着上身,衣衫鹑结。露出的肌肉犹如大理石一般的坚硬,暴露在夏天的劲风中,上面全是汗水。他们手里统一提着一杆长枪,赤着双脚骑着同样矮小的马儿。在马匹身上披挂上了重型铠甲,一眼上上去让人寒毛发立。

这些人虽然长得矮,但是绝对不是矮人——没有一个种族的矮人喜欢使用枪这样的武器,他们几乎都是使用车轮战斧,杀敌的时候喜欢一下两半。这些过于瘦弱的绣花针在他们眼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把势的,凌云蹲在对面的草丛中默默的数着人数,单算这一批押后的矮子有几乎两百来个,并且他们的暴力倾向并不比身边的维京武士能好得了几毛钱。

在那群士兵在前面站定自豪后,几个腹便便的人类商人从中间分了出来,非常显眼。

这些士兵都是一脸不加掩饰的江湖痕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伤疤,敞着胸口。在寒风中故意露着不逊色于比蒙的结实肌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地老油条。这些商人都是一脸的肥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褶子肉,华贵的服饰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一样,在士兵面前故意炫耀着自己手上脖子上的宝石装饰,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家伙。

在人类商人后面,还有几个长着黑色头发,体态妖娆的女人在她们背后嬉笑着。

“啪”一声鞭子声响起,所有的士兵们立刻集合成了一队,已经装卸好的马匹左右排成两个整齐的队列,由一名骑士当先打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鲜艳旗帜,小心的试探着从浅滩过河。

“老板,搞不搞?”太森吞了口口水,他眼睛都看直了,那些闪亮无比的秘银将他的眼睛都晃花了。“如果我们搞到手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怕魔法了。”

“搞!”凌云非常简洁明快。

“搞了还还不还?”冥海舔了舔舌头问道。“不还了吧?”

“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