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三百九十八 贼喊捉贼

回忆起这场战争,很多能够在瑟雷恩居民记忆中出现的情况是这么描绘的:那场面,那气势,红旗招展是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挤得是水泄不通。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人根本看不到头。只听见无数骂娘的声音,你踩了我的脚,我撞了你的腰。

传说这一场面在若干年后被两位伟大的游吟诗人改变成了著名的搞笑剧《昨天今天明天》,在一堂名为“春天的晚上”,由若干傻B导演主持,由若干傻B演员参加的号称屎上最烂的联欢节目晚会上播出。并且有瑟雷恩的居民去起诉他们侵权——这联欢晚会不是瑟雷恩的保留节目么

扯远了,回归话题。

老流氓领着几个打手站在前面,等待着着批军队的头领过来对话。这是两军交战的惯例,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这些古老的惯例也只有仅仅一条,也就是这两军交战前将军出来对骂的习惯——也许大家都是文明人了,一见面就干架总是不好的。文明人有文明人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我今天要攻打你的领土,两个将军或者首领先出来对对话,如果有一方在骂娘的阶段上软了下去,感觉天气阴暗了,被神抛弃了,敌人太强大了或者是根本没有信心的时候,可以投降。

这样的投降方式有几种好处,首先是投降之后可以保全性命,第二则是不会受到什么拷打——虐待俘虏也是瑟雷恩战争条例上明文禁止的。

很显然,今天这一批人马是不会投降的,按照暗精灵哨兵的说法,人山人海简直就望不到头!粗略估计不下五万人。要启动如此庞大的军队,后勤给养,武器装备,随军的厨师、铁匠、治疗师、牧师等等就是一笔极为庞大的开销。如果就被人家两句话恐吓回去了,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大笔金钱么?看得出来,这批人今天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将瑟雷恩从坎纳斯的地图上抹掉。

更显然的是,凌云肯定也不会投降的。后面有几个美女看着,有儿子等着,旁边还站了几个打手——虽然人数没有对方这么多,或者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可是咱拼的是质量,一个维京武士干掉十个人类士兵足足有余吧?只要不遇到重骑兵团的冲锋,他们的屠杀效率还会增加。

“看来这里和我们的战争习惯倒是很像。”冥海看出了端倪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在我的家乡,我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也这样,两军都不直接干,而是首先派出两个谈判专家互相骂娘,到一方骂输了之后,再派出两名武将对打,如果哪一方打输了,他们的士气必定大减,就趁这个时候突袭是最好不过的了。”

“战争都是有法可依的。”蛟龙在后面毛遂自荐说道:“如果等一下要单挑的话,我觉得派我出去很合适,大家有意见没有?”

“你合适个屁,你这不知轻重的家伙,一爪子能怕人脑袋拍成稀泥。”参仙睁开了眼睛说道:“你肯定是不合适的,好像他们这里两军交战之前是不开杀戒的,即便是打也只能打输,不然会遭到整个大陆的唾弃。派你上去,还没等一个回合下来人家的脑袋就变成西瓜了。”

“你怎么知道不杀?打仗难道还不能杀人吗?”蛟龙表情极度不屑:“我知道了,你不想让我去,敢情是你想自己去吧?你这个该死的老桃子,你看我哪天把你生吃了。”

“吃,我看你能不能吃的到。”参仙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凌云说道:“对方出来了两个人,我猜应该是对方的将领才对。”

撇来了打架狂蛟龙不谈,这里还有一个战争狂人——冥海早就跃跃欲试了,单挑这样的事情他可是好几万年都没有做过了。以前带领部队砍人的时候倒是跟人家单挑过,可惜那时候他已经非常凶猛了,常常是对手不到几个会合就被砍下马来,所以经常都是精力过剩得不到发泄。

这下好了,一来就有仗打,完全是合乎他的心意了。这个超级打手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把剑来——看上去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一类的东西。不到一米长的剑身完全是标准的剑士配备的武器,可刺可砍,威力倒是不小,只不过那上面锈迹斑驳的犹如在地下埋了几十年一般,走近了看知道它是一柄或者拥有了光辉过去的大剑,远一点看完全是一根烧火棍。

两名红月帝国的将军越走越近,已经在地平线上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脱队而出的身影了。两个人都是手持长兵器的家伙。一般正规战场上的将军们都喜欢用这种距离长,杀伤力大的东西。除开那些雇佣兵投身或者是本来习武的家伙之外,长兵器是战场上的不二之选。

两个人来得很快,不一会已经来到了地精实验室的废墟前面。两个人都是穿着火红色的铠甲,头上带着一顶插满了鲜花的头盔,留着小胡子,脸上用颜料涂抹得乱七八糟,背后还插着几面旗帜,一副倒霉的瘪三像。

“这俩家伙是什么来头?唱戏的?”冥海瞪着眼睛看着这两个扮相夸张的家伙惊讶,“我记得以前在我的家乡,曾经看到过这种扮相的家伙,他们一般都是成群成群的出现,人们称他们为唱戏的。唱戏的一般分为男女,一般分为武旦和花旦,一般分为扯远了。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唱戏的还是来打仗呢?”

老流氓此时看着也眼熟,都是炎黄大陆出来的,谁没有听过唱戏啊。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绝对不是唱戏的,一个戏班子再牛,也不可能将舞台搭到这里,而且还叫上了那么多姑且算是临时演员的家伙,这一比投资下来可是不小的。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唱戏的肯定不会在这里出现。来打仗的?看也不像,可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的人有如此搞笑的扮相啊

“你是你是个演员吗?”老流氓提着将近二十米的铡刀朝前走了几步问道:“请问两位这个朋友,来到我的领土有何贵干?今天我们这里有一场战争,如果你们几位不希望被误伤的话,还是绕道走吧。如果是唱戏的,请在今天晚上的时候再一次路过。我们的庆功宴也许能够请你们几位来几嗓子。”

“你就是星翰的强盗头目吧,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这位元帅纠正了老流氓的说法,并且朝前走了两步,一袭大红色的披风随之展开——单看外表的确有点夸张,这里面就有点内涵了。他穿着一副自己DIY的盔甲,护胸看上去就是一轮红色的明月,这跟护胸镜有异曲同工之处。

可惜的是,这护胸镜几乎已经要退役了——边缘残留着被重锤撞击后留下的瘪坑和裂纹,他背后插着四面旗帜,这旗帜倒是完好无损的,就是上面看不出画的是什么。这幅图案有点抽象,让老流氓翻着白眼打量了半天,才总算看出了一点内涵。

“看样子,真的就是红月帝国的军人吧?”冥海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骑士问道。“怎么现在炎黄大陆上流行用小丑来做元帅吗?你们的国王在哪里?你这样都能混出个元帅来当当,那我岂不是可以做你们统领了?”

“阁下,我再纠正一次,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不是你说的什么小丑。若是你再侮辱我的身份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小丑再次纠正了刘震撼的说法。

“你这样也算是元帅?”老流氓好不容易忍住了笑:“向您致敬!我的元帅阁下。我是达拉斯帝国星翰领土现任的领主凌云,您和您的军队来是想干什么?”

“我们的国王,也就是伟大的红月帝国国王巴尔陛下,委托我正式通报聚集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强盗。我国将于一个小时之后,正式向你们发动战争,你们可以选择战争,也可以选择投降。”哈姆雷特煞有介事地从护胸甲中抽出了一封用黄丝绢信,扔给了凌云:“这是战书,我期望你选择投降,你们的军队完全不足以跟我们抗衡。并且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投降之后,只要离开这一片大荒原,我保证不会对您的子民做出任何过分的事情来。”

“强盗?我们这里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没有强盗了。”凌云将那黄丝绢翻来覆去看了几次之后摇了摇头:“我很抱歉,帮不了你,你可以去寻找寻找,也许还能找到几个漏网的强盗。不过我想希望不是很大,因为我们每一年都会定期对领土进行清扫。不过我看您带来这么多的士兵,就为了围剿几个强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如果贵国的国库很充裕的话,临走的时候可以在我们这里买上一点土特产。你知道,瑟雷恩的油橄榄是非常出名的。”

“这片土地是属于那个已经被打败的达拉斯的,你身为已经被灭亡了几十年的王国的领主,你不属于这里,今天我们要正式接收这块土地。如果你们想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可以选择加入我们红月帝国。”哈姆雷特拨转了马头,潇洒往回路走去。“顺便说一句,在我的眼里,你们都是强盗之流,所以我并不用去怎么寻找。”

“你有病还是怎么的?”老流氓看着这个很动作很潇洒的家伙问道:“你无端入侵我的领土,我还成强盗了?你觉得这理由说的过去吗?”

哈姆雷特没有理他,带着另外一个小丑朝着自己的阵营走了回去。

“不是说要单练吗?”冥海提着大剑非常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