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三百七十六不速之客下

老流氓今天非常高兴,有点喝多了。下午跟几个美女鬼混了一阵之后,晚上的心情更是上好——大荒原的夜晚虽然凉爽,但是温度还是非常高。几个瘪三,比如太森,比如凌云,比如冥海等等脱得只剩了条短裤,光着膀子四处流窜。

蛟龙现在已经变成了护花使者,也不知道这几个人是喝高了还是有那种嗜好,一大帮青春得不得了的原主民少女他们不去骚扰,反而去骚扰那些根本没有实体可言的媚魔!看在今天老流氓王者归来,并且还拉了一批强有力的帮手的份上,菲利克斯决定装做看不见。

菲利克斯看不见,有人看不惯了。凌霄被菲利克斯以未成年人不准碰酒精类饮料的理由剥夺了他与民同乐的机会。别看这个小瘪三平时挺横,但是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办点办法都没有,菲利克斯拉着凌霄一起坐在长桌上,小瘪三此时一脸的郁闷。

看着这个混帐老爹搂着一大群媚魔左拥右抱,他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将那个深蓝水妖美眉领出来。不算腰部以下的话,这些媚魔没有一个质量比深蓝水妖好。

“我要去方便一下。”凌霄动作轻柔的站了起来,向在座的各位领导鞠了个躬。“请原谅,我得暂时失陪一下,大家要吃好喝好,今天晚上是瑟雷恩的狂欢之夜。”

说完,凌霄迈着轻柔的步伐,朝着黑暗中走去。这一表现看得菲利克斯大为舒畅——这个小瘪三如果存心要学好的话,果然是一个标准贵族骑士的材料。就冲着刚刚一系列的动作和语气,就已经能断定出他是一个优秀的贵族苗子了。

“啧啧,没想到人多的时候,他还是挺乖的。”薇仙看着消失在黑暗中号称去方便一下的凌霄匝了匝舌头,冰镇的饮料让她整个人都极为舒畅。这种待遇在地下世界可是享受不到的。无论在如何有财富,在如何有力量——特别是在地下世界中,除非是能豢养一群冰系魔法师,否则休想吃到半点冰镇的东西。

星翰的地下领土靠近精金矿脉和熔岩火湖,而几十年前为了营救熔岩矮人们,麒麟大人在精金矿脉上挖了一个大洞,两边的气流相互交替,比之几十年前甚至升高了十来度有余!并且本来就处于一片火湖的旁边,谁也不敢深挖地窖。

谁听说过在地下城挖地窖的?上面的家伙敢挖那是因为距离地心远,挖起来放心大胆。有哪个地下城的家伙敢在自己的领土挖坑的话,挖出岩浆也就罢了,如果将死神陛下卧室的天花板挖穿那死得未免也太冤枉了一点。在地下城闷了几十年的薇仙看着自己的情郎开心无比,手里拿着冰镇的饮料,深深的喝下了一口之后,舒了一口气出来。

“你说,在地下城的时候,我们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他这个优点呢?”菲利克斯看着自己儿子的作风颇有点自豪,“怕不是他悄悄的在学习这些礼仪吧?我们也没有人可以教啊。难道说是天生的?天生就有这么一股贵族血脉和气质?”

遗传和天生有时候被人传得是神乎其神。不过无论怎么传,也离不了老子和儿子,爷爷和孙子甚至更遥远的辈分。凌霄若是有天生的贵族血脉和气质的话,那么他的老子或者爷爷一定就是一位言行可以当做贵族教科书范本的超级贵族。

“大家喝,今天晚上不醉不归!他娘的好久没有遇到这么高兴的事情了!”领主大人穿着短裤光着膀子领着一群大小瘪三围蹲在艾伯伦魔法水晶塑像下合法酗酒。要说到他们喝酒就有一个优势——无论怎么喝都喝不醉。虽然喊着不醉不归,但是要想把他们几个灌醉,怕是和瑟雷恩山体一样大的酒桶才足够。

酒量是一回事,作风又是另一回事——看着老流氓光着膀子这副模样,菲利克斯说这遗传的时候肯定是有几分心虚,唯一可以自欺欺人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我的儿子,好歹也继承了娘一半的风范吧

不过很快,菲利克斯的这个唯一一点可怜的念头立刻被事实打消了——凌霄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大块冰来,毫无征兆的就一下砸在了老流氓的脑袋上。只听得“乓”的一声之后,老流氓连酒瓶子带脸一起跟大地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

不是他警惕性不高,也不是这些超级打手们的警惕性不高,只是因为凌霄的身份实在太容易让人将警惕性忽略了。这俩人好歹也是真正的儿子老子,怎么会忽然猛下黑手呢?坎纳斯有句俗话,叫做虎毒不食子,老流氓是肯定不会去找这个不孝儿子的麻烦的,这句话说得的确很有道理。无论儿子再怎么错,始终还是儿子,不可能对他下黑手。

虎毒不食子没错,但是谁也没有听说过虎崽子就好惹的。这些小家伙们从出生开始就学会了自己将爪牙磨的锐利无比,准备反击那些一切敢于侵犯自己尊严的家伙。

老流氓估计喝得也不少,被凌霄背后下了黑手之后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也亏的他脑袋硬如钢铁,将巨大的冰块敲成了碎片之后居然屁事没有——别说流血了,连个毛都没掉下。这要是换了别人,非得养上好几个月不可。被埋葬在冰块里的老流氓完全没有意识到是自己这个不孝儿子在他背后下黑手,当他躺在冰块堆里,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太森看的眼睛都直了,刚刚跟老板划拳还没分出胜负,老板就被小少爷给埋葬了——按照瑟雷恩的法律来说,袭击领主是死罪,这也是老流氓一次又一次重复的经典名言,可是这句话只适用于外人身上,若是放在凌霄身上,怕是不太合适吧

凌霄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看着埋葬在冰块堆里的老流氓还握着酒瓶子,似乎一下被砸晕菜了,他嘿嘿干笑两声,准备正式撤退了。

“管不管?他袭击老板。”一个年轻的维京武士捅了捅太森,这个正看这一场精彩的父子相残的人间悲剧的家伙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年轻的武士又捅了捅他才反应过来,朝他扔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我是说,他袭击领主大人,按照法律应该是被处刑的我们管不管?这好像正是在我们的职能范围之内”

身为上位者的好处,就是当难题到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推给下面的人。太森看着这个眼神充满了热血和真诚的家伙,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管,一定得管,而且这必须一查到底!在瑟雷恩广场上袭击领主那是多大的事情!今天我就将这个差事交给你,你负责给我查个水落石出!”

“这个这个我有点肚子疼,好像是晚上喝多了点,我先去上个茅厕”听到太森将这个光荣而艰巨,进一步几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交到了自己手里,他立刻屎遁了。

“这傻B,当老子是傻的不成?”太森看着屎遁远去的维京武士,嘿嘿一笑,又提着酒瓶子跟几个打手瘪三混到一起去了。至于老板——他是被自己的亲儿子活埋的,这种父子之间的人间惨剧外人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免得惹火烧人。老板固然惹不起,小少爷更加惹不起。老板靠的是自己,而小少爷还有一个后台

“这也够乱的了。”利薇雅端起酒杯浅尝了一口,“今年的橄榄酒味道不错,若是没有那些红月帝国的家伙们帮忙的话,估计收成没有这么好。涨水的时候油橄榄正是成熟的时候,多亏了他们将河道拓宽,我们今年才来了一个大丰收。”

一阵晚风吹来,将橄榄大道两边的油橄榄树吹得一阵沙沙做响,伴随着清风的,还有一阵甜蜜的清香味。这是橄榄成熟的时候特有的味道。

“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他们为什么忽然就打来了。”薇仙皱着眉头想不出所以然来:“难道他们不顾冰封王座的协议了么?不怕整个大陆群起而攻之么?”

“这个问题论不到我们想,威廉老师今天走的很急,他临走的时候忘记的或者说是故意留下的东西,记载着这几年外面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太闭关自守了,甚至连达拉斯帝国被灭亡了都不知道。”菲利克斯叹息了一声,拍了拍利薇雅的肩膀,这个小妞是皇家公主,达拉斯帝国灭亡,也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很多的亲人。“别难过了,即便是国王陛下好好的,你现在也未必能见到他,毕竟,时间过了几十年了。”

菲利克斯的话说得很明白,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如果巴尔斯陛下能活到现在,怕是已经一百八十多岁了——一个正常的一百八十多岁的人,恐怕早就入了坟墓几十上百年了。

“这些可恶的家伙!”利薇雅恨恨的锤了一下桌子,桌面上精致的餐具被她锤得跳动了起来。“若是让我看到他们,非生剥了他们的皮!”

“我知道。”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生活在达拉斯,学习在达拉斯,那里有我很多美好的回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今天特意准备一桌好饭好菜?如果单单是我们几个,我们不是向来都和战士平民们吃在一起么?”

利薇雅公主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