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探案纪实

第二七八章 一点火光

第二七八章 一点火光

我们检查了尸体,她左胸中了一枪,左腿脚腕骨折,面部和体表有几处擦伤。综合尸斑、尸体温度等迹象判断,死亡时间大概三到四小时。

看来,她是从架座上甩了出来、或是跳下来时,落在山坡上受了伤,导致行走困难,为防止泄露信息,口罩男杀了她。

从她面部表情看,她并不想死,也没想到口罩男会对她下手,所以,面对枪口,她露出惊恐兼带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心想,口罩男这个家伙,不但残忍,而且很好色!

我们搜查了她的尸体,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童燕采集了她的血样、指纹、遗留在体内的**,拍摄了照片,然后将指纹和照片发给师哥,让师哥帮助查找她的真实身份。

在现场,我们还发现另一个人的脚印,还有一枚64子弹的弹壳。

童燕将这枚弹壳和先前发现的三枚弹壳进行比对,发现四枚弹壳型号一致,但第四枚与前三枚的击发痕迹有差别。

这就是说,第四枚和前三枚不属于同一支枪所击发的,射杀谭副县长的枪支,和射杀沈秀香的枪支不同。

看来,沈秀香也带了一支枪,她受伤后,口罩男搜走了她的枪,并用她的枪,将她射死!

我们扩大勘查范围,再没什么发现,却发现口罩男的足迹向南而去。

童燕分析了口罩男的足迹,发现他左脚脚印的痕迹较轻,右脚脚印的痕迹较重,步幅一长一短一,左边还有木棍支撑地面的痕迹。

这说明,口罩男左腿受伤,不能正常用力,又拄了一根拐棍。

我算了一下卫丹发现滑翔机的时间约为上午十点左右,现在是下午一点刚过,这段时间是三个多小时,和沈秀香的死亡时间差不多。

看来,口罩男离开现场至少三个小时了。

我分析,口罩男和沈秀香驾驶偷盗车辆,远到祁连山杀人,是在执行一项偶发性、急迫性任务。

因为他们杀谭副县长属于临时掐断线索,所以,他们不应该是祁连山一带的居民,任务完成后,他们应该是要逃往内地。但袭击了刘娜和贝小虾,他们潜回北京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他们向东南方向逃跑,很可能是要逃向南方某个熟悉的地方,而滑翔伞不能远距离飞行,中途他们必有接应。

我让童燕查了一下卫星地图,东南方向有204和302两条省道,我们现在的位置,与这两条省道的直线距离都在二百六七十公里以上,理论上讲,按正常人行走最高每小时五公里速度计算,即使昼夜不停,这段距离也够他走两天两宿。

因为现实中,要翻山越岭,攀崖过河,他一天很难走上三十公里,所以,我估计,他要想到达这两条省道的哪一条,最快也要行走十天的时间。如果考虑到腿伤和食物来源,他能不能活着离开这绵绵山区都很难说。

当然,如果他也带着卫星电话,那么就可以联系接应的人向他靠近的话,时这样,间就会提前。

我从童燕的背包里拿出一袋饼干和一瓶矿泉水递给她,让她补充能量。然后,我又找出伞兵刀,捡了两根树枝修整一下,当做我们的拐杖。

童燕吃了几块饼干,喝了两口水,然后递给我,让我吃。

尽管我早就饿了,可我没吃。我将水和饼干放进背包。因为我们带的水和饼干不多,所以要节省着用。在这大山里,一切都是未知数,还是要有长远打算。

做好了简单准备,我和童燕沿着口罩男留下的足迹追赶。

可是,这山地有的地方是厚厚的腐殖质,有的地方是参差不齐的草地,有的地方是**的沙土,有的地方干脆就是岩石,还能遇见大大小小的河流……我们既要辨识口罩男的脚印,还要防止他的伏击,这样,我们走起来速度也不快。

感谢秋天,这个成熟的季节,路上,我能找到面梨、毛桃、山葡萄、橡子还有松子等野果充饥。

当童燕见我我又嚼野果子的时候,她说:“吃点饼干吧!”

我说:“我吃这个一样。”

“你是心疼我吗?”

一个女同志,又是老同学,曾经还是战友,我能不心疼她吗。我说:“你是政府,又是女的,我也担心你身体吃不消,如果掉队,我们就追不上嫌疑人了!”

“你改造得不错啊!这个‘政府’已经叫习惯了!”

“不是叫习惯了,你就代表政府吗,我被你们找来,就是继续接受改造的。”

“你这么表现,是为了能回公安部吧。”

我热爱破案工作,也希望能把这项事业继续下去。我想,熊米豹说得很对,警察队伍是纯洁的,确实不能要一个罪犯了,卫大叔说得也对,像我心肠这么软的人,真不适合做执法工作。我开始羡慕乔叶红开着豪车、穿着名牌、挥金如土的那种潇洒风光的生活!

“我的错已不可挽回,”我说,“这个案子结束,如果我还活着,我要去乔叶红那里。”

她沉默很久,终于说道:“可能我一直都是做错了,现在说起来已经是十三年了,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就错了。当然,我更不该在执行任务中,把错推到你身上,不然,你在部队里,最少是个教官了!当然,那里不需要执法。”

这些伤心的往事,我真的不想回忆:“不要提了。”

“你真的爱上了乔叶红?”

“也许,”我想了想,“她很适合我。”

“保持距离。”

这四个字,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得毫无底气!

我心想,你所有的命令对我已经无效,我已经完全不受你们的纪律约束了,我现在想干就干,不想干随时随地就可以离开,真是一身轻松了!而我帮你,并不是我想帮你们,而是看在刘娜和贝小虾对我的恩情上才答应的,他们都曾经舍身救我。但是,我和你们几个女警官之间,在心理上、身份地位上,相互已经形成一道深到极致的鸿沟,随着时光流逝,这道鸿沟,将会越宽越深!即使是现在能够接受,那也只是个形式上的,终究会被你们瞧不起,分道扬镳。

我们再也无话可说,默默向前走。

一直走到天黑,直到分辨不清地上的踪迹了,我们只得停下来。

虽然进入了秋天,但到了晚上,蚊子、牛虻都出来了。尽管我们涂抹了驱蚊霜,但还有无所畏惧的蚊子和牛虻来叮咬我们。

我皮肤厚,还抗叮一些,她皮肤水嫩,怎么受得了呢!我就把我的外衣都脱下来,让她穿在身上。

她说什么也不接受,没办法,我就硬给她穿在身上。就连裤子也是我给她穿上去的。在这特殊的环境下,就别讲究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了!我是担心她被蚊子叮出病来,我还不得背着她走,那样就更麻烦了。

还好,我的衣服裤子穿在她身上,就像一套盔甲,把她整个人,连同脑袋都能罩住了。

我们不能生火,害怕暴露目标。

我找个干爽避风的地方,用伞兵刀砍些树枝搭个小屋,在里面铺上干草和树叶,让她躺在里面休息,然后,又用纱布和还没落去叶子的灌木枝条,编了一个长裙绑在身上,这样,也可起到抵御冷风和蚊虫的袭击。

这两样工作完成,我正准备靠着一棵大树休息,突然发现远处闪出一点点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