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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节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的强盛,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我们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没有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顺利实现。首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我们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要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改革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机制,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其次,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最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长期坚持的重要战略方针。国家的对外开放,必须首先推进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人才的对外开放。对外开放要着眼于人,着力于人。

一、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现由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人才规划,重视从战略上考虑人才问题和人才工作。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急剧增长,人才问题日益突出。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党又提出了教育、人才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并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知识分子工作、教育工作、人才工作得到高度重视,为推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各方面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规划人才战略摆在了我们党的面前。2000年11月,江泽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上的《当前经济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中指出,要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同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200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则专章提出“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这是中国首次将人才战略确立为国家战略,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之中,使之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2002年5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纲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列入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2002年5月28日,江泽民强调:“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实施人才战略”。2003年11月,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首次召开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并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达到新高度。2007年,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基本战略之一,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由此,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2010年4月,我国第一个《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确定了中国在2020年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5月25日至26日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再次强调,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201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这一论述,再次将人才工作提升到了战略新高度。

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重视实用人才培养,引导人才向科研生产一线流动。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要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人才政策

开放度,广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内涵,对于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基本内容

人才强国战略是党和国家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任务和时代挑战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2010年5月25日至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就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根据《纲要》,人才强国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方针、目标和总体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用人方向,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既是一个长期的战略,同时也有阶段性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具体来说就是:(1)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2)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3)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4)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一是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资效益。二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三是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善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是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努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1.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改进宏观调控,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放开搞活、分类指导和科学规范的原则,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3)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涵盖国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人才法律法规。

2.创新人才工作机制。(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以国家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规划继续教育,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2)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3)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 力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制度。(4)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分配、

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规范、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监管有力的工资制度。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政策

1.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国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

2.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3.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

5.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6.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

7.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制定完善出入境和长期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

8.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

9.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对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

10.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成就

2011年,中组部、人社部制定颁发了我国第一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随后,《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发布,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一些重大人才工程全面铺开,例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等。

“千人计划”稳步推进,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每年投入4000多万元,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给予重点资助;深入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每年支持40项左右,吸引上千人次各类海外人才回国(来华)服务,10000多项人才技术合作项目参与对接。2015年,又有1028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回国(来华)工作。截至2015年底,“千人计划”已分11批引进5208名海外高层次人才。2013年,“万人计划”第一批入选名单正式发布。作为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并行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万人计划”定位于国内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高等教育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万人计划”首批共遴选产生820人。另外,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制定了自身的人才工作计划。例如,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1994年,中科院率先推出了面向海内外的人才计划——“百人计划”。20年来,“百人计划”为我国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国情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新途径。截至2013年年底,“百人计划”共引进培养优秀人才2145人,入选时平均年龄约37岁。90%以上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来自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近1/3来自100所世界顶尖大学和59所世界著名科研机构。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时,提出了“四个率先”的要求。中科院党组积极部署,制定了《“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将建设国家创新人才高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实施“新百人计划”。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利于吸引和集中各方面、各领域的人才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健康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