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娘

第十七章 天外飞书

乐以珍去了一趟穿越旧地,回怀府后整个人都比往日活泼和欢快得多了。也许是因为看到那处院子一时半会儿没有拆卖的可能,也许是因为自她穿越后一直积堵在心中的焦虑、不快、恐惧和不适,借由着那场痛快淋漓的哭泣,都宣泄了出去,总之她的心境一下开朗了好多。

看着她的笑容比以前多起来,老太太高兴地说道:“这是**保佑你呢!你是好孩子,会有福报的。现在这样笑**地多好呀,我们珍丫头要是真心地笑起来,我觉得这周遭的空气都是甜的呢。”

陪坐在一旁的三老太太高氏附和道:“既然大姐如此喜欢珍丫头,不如趁早使点儿银子,给她拖了那贱籍,收了作义女,以后做了娘俩儿,岂不更亲?”

高氏服侍在老太太身边几十年,对她的心思了如指掌,她敢这样说,也是因为她揣摩出了老太太有此心意。不过她这样一说,坐在老太太身边的姑奶奶怀静雪可不高兴了,她把脸子一摔,对高氏说道:“我娘没有女儿吗?还收什么义女?珍儿再得老太太的心意,终归是罪臣之女,真要是姓了怀,以后不定出什么乱子呢!三娘可真会乱出主意。”

高氏被她那样一说,抿紧了嘴唇,不言语了。

老太太此时却斜了一眼怀静雪,轻哼一声说道:“罪臣之女怎么了?她才多大?又是一个小姑娘家,她父兄在外面干些什么事,她怎么会知道?春桃还真就说到我心里了,**了一辈子的心,到了这把年岁,身边可心的人除了春桃和丽娟,也就数这珍丫头了。你倒知道自己是我的女儿,你何曾让我省过心?我有你这么一个闺女,反倒少活好几年,哼!”

怀静雪被训得说不出话来,憋闷了半天,才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哪有为娘的这样说自己女儿?我也就吃口饭穿件衣裳,还养不起我了吗?”

老太太见她说话实在是不着边际,也懒得理她,转头对沈夫人说道:“春桃说的事,我早有想过,本来前一阵子,我是打算让远驹去办的,现在…唉…我也不指望他了。什么时候弘儿再去他外祖那里,让他跟亲家公说一说,看看这事可有得通融,需要花银子就跟我说,也不必从公帐上出。”

沈夫人赶紧应道:“我会记得跟弘儿说,如果此事可行,我爹自会周全,哪里还能跟老太太提银子的事?”

话说到这里,需要交待一下沈夫人的家世。别看怀远驹对他的这位夫人冷冷淡淡的,外人可都觉得沈丽娟嫁给怀远驹,是嫁得委屈了呢。其中原因,除了有沈丽娟秀外慧中,端庄贤淑这一条外,还因为她出身书香门第,娘家虽不是什么达贵权臣,但几代为官,也算是世家官户了。

按说象沈家这样的门第,是不会将女儿许给身为商人的怀远驹的,沈丽娟当初嫁给怀远驹,其中有她爹沈达同对怀远驹谢恩之意。十几年前,沈达同还是邻近安平府的田州知府,那一年大月朝的版图内,北方久旱无雨,南方暴雨连连,全国范围内大闹灾荒,朝廷虽然也有调粮济灾,可惜面对这百年不遇的大面积灾情,那点儿救灾的官粮如同杯水车薪。南方的百姓被洪水撵得往北方跑,北方的百姓又饥渴难耐,挑家担口地往南去,一时之间流民四起,饿殍遍野。

身为田州知府的沈达同也面临着拿不出赈济之粮,被饥民冲击官衙的严峻局面。他在挠破了两层头皮之后,突然想起安平府有名的大富户怀家。他仗着自己与怀远驹曾经有过几面之识,厚着脸皮亲到怀府求助。当时已经当家的怀远驹做事也颇有气魄,二话没说,将自家储藏在位于安平府与田州府之间的玉女山私库里的粮食,大部分调到了田州,借给沈达同用于赈灾抚民。

有了怀远驹的这一大笔资助,田州成为那个重灾之年里大月朝少数几个民心安定的地方州府之一。年终考绩的时候,皇帝御笔一挥,沈达同连升**,直接从一位四品知府擢为从一品的奉西省总督。

因此可以这样说,沈达同如今这个封疆大吏的地位,实际上是怀远驹用自家银粮给他推上去的。就算是如今沈达同在官场厮混这么多年,算得上人脉通达了,可有时候需要大笔银钱周转的时候,还是免不了要向怀远驹开口。

而沈丽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嫁进了怀家。沈家与怀家一个在官一个在商,相互扶携襄助,相得益彰。相形之下,沈丽娟的不幸福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

再回到那讨论给乐以珍拖奴籍的对话现场上去,乐以珍听老太太和沈夫人话说到这份儿上了,赶紧上前跪下,分别给老太太和沈夫人磕头道了谢。不管这事能不能办*,*家有这份心意,她还是应该表示一下谢意的。再则说,沈夫人的爹身为统辖一省的地方大员,给一个丫头改个籍,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吧。

这样想着,乐以珍心情越发地好起来。要知道在这样的世道里,一个人的身份真的非常重要,如果乐以珍是个平民身份,那日怀远驹**她,她完全可以去府衙报官。可就因为她是一个奴隶,她便失去了这种权利,只能忍气吞声,任主人宰割。

当晚不是乐以珍值夜,她服侍老太太躺下后,嘱咐了值夜的月儿几句,就回自己的房中了。有机灵的小丫头给她打来热水,她一番梳洗,换了衣服上了床。

心里想着自己就快要摆拖这个奴隶的身份,从此再不必象个牲口一样被人论价倒卖了,不由地兴奋异常,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直到在**滚得浑身酸痛,她干脆爬起来,点亮了灯。

望着灯呆坐了好一会儿,她突然想起来,自己弄脏了二少爷的汗巾子,还没有赔给人家呢。于是她打开自己的箱子,取出一堆的绫绡罗缎比较着。最后她想起第一次见怀明弘时,他那一身让她迷醉的天蓝色,便挑出一块天蓝色的软绫,将其他的布匹收拾起来,取来了一张凳子放在床前,将那烛台放置到凳子上,自己伏到**,就着烛光,开始裁制那汗巾子。

女工对于乐以珍来说,是羞于提起一个软肋。她在昏昏的烛光下忙活了大半夜,勉强将那块绫子裁成了形,再拈起针来没缝几下,就已经眼涩头晕,支撑不住了。

她也懒得收拾那一堆的布头针线,只是随手往床边一划拉,吹熄了烛火,贴着床的内侧躺倒,不出片刻便沉入了黑甜乡,睡沉过去了。

这一觉无梦无醒,结结实实地睡到了天亮。当她醒来的时候,起身先动手收拾昨晚的做工现场。待她规整了身边的线团布条,放进一个小圆箩里,正要下床的时候,突然看到床前那张凳子上,在烛台之下压了一张云色的锦笺。

乐以珍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抬头扫视屋内---门窗关得严丝合缝,屋内也没有藏着旁人,这一纸锦笺是哪儿来的?

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起勇气伸手挪开烛台,拿起锦笺一看,上面是工整的几行楷体小字:

珍妹:

那日街市一面,未能相认,吾心甚是煎熬。还记得否?卖汤饺的小春老板,正是我千里迢迢寻你而来。本欲伺机救你出怀家,却不料朝廷的爪牙紧随而至,为日后大事计,也为保你周全,我暂且离开此地一些时*。*务必要坚强,凡事往开处想,不久以后,我必会再回安平,接你出来,带你从此远走高飞,兑现我曾经许给你的承诺。

着人送此书信,以安尔心。相信珍妹一定识得我的笔体,为防万一,不再落款。

念甚!

乐以珍看完这封信,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小春老板?怪不得那日他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原来是专为寻自己而来!可他又是谁?我要真是乐以珍,倒能识出笔迹认出人来,可惜我不是呀!再回安平府接我?天哪!我都不认识你,我哪知道你许过什么承诺?要带我到哪里去?我是不是应该感谢那朝廷的爪牙来得很及时呢?否则要真被你从这里掳走…不对…救走,我该如何面对你呢?

她又看了看关得好好的门窗,更加地心慌惊恐起来---这封信是怎么递进来的?这些人这么有本事,保不齐哪一天真的就在睡梦中将自己扛走了呢!

看来昨天怀静雪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这谋逆的罪臣之女果然不比寻常奴婢,麻烦随时都会找上门来的。她以为乐氏一族都死了,自己不会再有面对故人而不识的尴尬了,谁知道那位真乐小姐竟然还有一位情郎在惦记着她。

她捏着那封信呆坐着,一片混乱的思绪中,突然有一个念头直冲出来:朝廷的爪牙?此人难道是谋反一案的主犯吗?怎么钟儿没跟自己提起此人呢?难道乐小姐与此人的关系,连贴身的丫头钟儿也不知道?那也就是说…此人的身份一定很特殊了?还有…朝廷的人既能追他到此地,会不会连自己也盯上了呢?如果自己被朝廷的人抓走了,穿回现代的希望岂不是化为泡影了?

这样一想,她顿时六神无主,手忙脚乱地下床取来火折子,晃燃后将那封笺书点着,看着它化为灰烬,抚着胸口顺着自己的气息。

这当口,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吓得乐以珍头皮一紧,人也跳了起来。回头看时,却是冬儿挂着一脸责备的表情走了进来:“你可是越来越马虎了,晚间睡觉也不栓门吗?”

乐以珍这才知道其实那门栓已经被拨开了,只是自己刚才惊惶失措,竟然没看出这一点来。她赶紧背过身去,随便从针线箩中抓起一块布来,将凳子上的锦笺灰烬擦掉了。

那冬儿倒没注意到她的脸色不对,只是看着那一箩的布条针线,出声问道:“哎哟哟!这从来不拿针的人,怎么也做起针线活儿来了?你这做的是什么呀?”

乐以珍正心神不宁的时候,听她这样一问,没加思索,照实答道:“那天弄脏了二少爷的汗巾,做来赔他。”

冬儿一听,顿时变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