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

第63章 金珠就是荷鲁斯之眼?

第63章金珠就是荷鲁斯之眼?

叶天当然希望,获得重生复活神力。

荷鲁斯之眼是传说中的至宝,如果它出现在西洋毛鬼或者绣王的眼中,在那段血与火的历史中沉浮,最终进入算盘,然后成为叶天的囊中之物,那就太好了。

“我找到了,终于找到了!”顾漫的惊喜叫声仍然在继续。

叶天不知道她找到了什么,站在门口,向那边张望。

“就是这本书,我爸最喜欢看的——《忘机传习录》。”

叶天松了口气,那是顾二爷最爱的野史之一,另外还有十几本,都放在床底下的木箱子里。

“看完这本书,就知道我爸的遗嘱为什么要那样写了。他一定是在书中找到了生命的答案。”

叶天叹了口气,顾漫毕竟年轻,她不知道顾二爷的死是因为巫山枕,还以为顾二爷看书太多,走火入魔。

“顾二爷死得蹊跷,你觉得,他是因为这本书而死吗?”

两个人出现在对面的房门口,看见叶天醒了,同时惊喜地叫起来:“呀,你醒了?”

睡了这一觉,叶天感觉头昏脑涨,并没有获得有用的知识。

唯一可能,就是判定红珠子有可能是荷鲁斯之眼。可惜,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那颗珠子藏在算盘里,毫无用处,如果跟人体结合,才能发挥巨大作用。

“我爸喜欢看这本书,我们翻翻看,或许能找到线索。”顾漫拍打着手里那本繁体字线装书。

她和白雪并肩坐在桌前,翻开了那本书。

叶天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毕竟,顾二爷对于古玩、生意、都不在意,也不在行。

他活着,只是忙忙碌碌,寻找着自己的乐趣和爱好。

在古玩街,他没有什么知名度,被佛骨斋压抑,自己也不以为意,只是继续着自己的日子。

“就是这一篇——枕上梦醒记。”

叶天记得自己看过那篇文章,那应该是古人的“日记”。

作者每一天都记录自己做的梦,有时候十几个字,有时候百来字,藏头露尾,如同谶语。

后人读了,等于是猜谜一样。

清末民国时期,有个做学问的闲人,把这本书翻译为通俗白话文,才在民间流传开来。

“叶天,你做了个什么样的梦?”

白雪这样问,叶天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他觉得,自己在梦中没有任何新的发现,还是延续着原来的故事。

并且,这个梦跟顾漫的梦有所区别,两下里似乎无法契合。

“白小姐,我梦见鬼婆在行刑台上,一刀砍下了绣王的头颅。然后,鬼婆和我之间有一段对话,她认为绣王说的话,跟以前的一个西洋人说的完全一样。他们都想看到自己的眼睛,就证明,眼睛里面藏着玄机。我把绣王的人头放在桌上,仔细观察,没有任何发现。”

“那只是一颗被砍下的人头,能有什么发现?真正有价值的,还是这些野史宝书。”

顾漫对顾二爷十分钦佩,对他留下的这些书也相当尊重。

只有叶天知道,顾二爷并没有那么高深的学问,看这些书,不是为了研究问题,而是为了显得有门面。

他记起了算盘里的珠子,如果那颗金珠就是荷鲁斯之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的梦也没有牵扯到金陵藏宝,对吗?”

“没错,在梦里,我们好像也沿着自己的轨道前进,动作迟缓,仿佛已经被世界遗忘。”

顾漫找到的那本野史当中,记录着作者每天的梦境——有一段时间,作者梦到的是行刑台,每天看着刽子手挥刀杀人,而且每次杀的人都不一样。

他被吓坏了,每次经过行刑台,都绕着走。

后来有一次大雨倾盆,他为了快点回家,只能从行刑台旁边经过,抄了一段近路。

结果,在雷电霹雳当中,他看到行刑台上,刽子手正在杀人。

天上下着瓢泼大雨,刽子手和囚犯的衣服,却很明显是干的。

作者冲过去阻止,毕竟,如果没有官府的文书和押运囚犯的军队,那就很可能是屈打成招,仓促处决。

当他上台,发现这些人全都是影子,等于是白日撞鬼,几乎吓死,落荒而逃。

有一次,他还梦见自己做了皇帝,敌人攻城,皇帝被俘,最后结局悲惨无比。

这本野史流传的范围很广,互联网上也有人大加推崇,叶天曾经读过,只是没有读完。

“你们看,咱们大家遭遇的,就跟这个人说的一模一样,梦见行刑台上,有人正在那边举刀杀人。作者说过,曾经有一次,他出于正义,借助于庙祝和神婆,赶跑了这些奇形怪状的人物,救下了人质,回到县城,从此欢欣鼓舞。”

叶天明白,要想改变悲惨的结局,必须改变这个过程。

他不相信逆天改命,可是有些人就是做到了。

“咱们的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结局?如果能够结束,忘掉这些,大家都可以开始新生活。”

这个梦有好几个参与者,或许还缺少其他的人。

叶天有把握能够揭开每个人的秘密,最后找到前世的记忆,让这段记忆随风而化。

“叶天,真的应该把老太太请过来,让她继续做梦。只有她才明白绣王和鬼婆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事人不在场,我们胡乱猜测,其实没什么用处。”

白雪感叹,她当时也想过要把白老太太一起接过来,但是没有料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

假如白老太太在这里,就能够点上一炉香,向上苍祈祷,请它给予指挥。

“叶天,你做的这个梦,仍然在继续产生变化,真不知道,这个梦到了哪里才是尽头?”

叶天低声说出了自己的答案:“幼天王还在金陵城里。”

白雪突然愣住:“那怎么可能?幼天王已经到了西部,具体地点不好说,但那肯定是幼天王。天国的脉络总算保留下来,你不要担心。”

叶天继续重复:“幼天王就在金陵,这句话对咱们影响很大。一定要找出,谁是始作俑者,告诉他们,城破后的金陵,根本没有这个人。”

叶天不想听任何解释,他听到的这句话就是无上的真理。

看起来,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对这些名言的理解也不同。

他第三次重复:“幼天王就在金陵,准确无误。因为在行刑台上,有人就说过这句话。”

白雪摇头:“那不可能,幼天王已经到了西部,如同水滴落入海洋,敌人根本找不到他。在当地,他有着无上的权威。”

到底从哪个角度开始调查,三个人谁都说服不了谁。

“叶天,幼天王不可能还在城里,他已经走了,远离是非之地。”

正如之前白雪所演示的,幼天王西去,发现无法复国,于是遁入空门,研究大手印。最终,面壁数十载,留下青衫而去。

叶天相信,历史上神秘失踪的人,必有不为人知的神秘故事。幼天王如此,历代遭遇城破之败的君王,莫不如此。

“我知道幼天王的信念——复国,复国。”

白雪的声音无比低沉,如果她代表的是幼天王,那么这种信念,已经贯穿了幼天王的人生,也就是她的人生。

“白小姐,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

“相信我,我知道,幼天王就在那里。他已经超过了种族和生物的藩篱——庄生晓梦迷蝴蝶,到底谁是蝴蝶,谁是庄生?在幼天王那里,都已经不重要了。”

“怎么不重要?我要知道,我爸为什么而死?”

“你永远找不到答案,历史没有真相,相信正史和野史,两下里调和,就是人类发展史。”白雪话里有话,显得无比高深。

叶天久久没有开口,他一直在想金陵的宝藏。

宝藏不会凭空消失,在那个年代,有一百辆银子,很快就会花光,有十万两银子,却没办法偷偷摸摸地花光。

“宝藏,就在地底。”叶天抬脚,在地上跺了两下。

“我把老太太接过来,让她试试,在这里,能不能让自己的梦境变得更清晰?”

三个人现在连为一体,并且以叶天为中心。所以,白雪要做什么,总是跟他商量。

叶天想到那颗珠子,心里莫名地悸动。

“好,你先回去,好好休息。过来之前,我们及时通电话。”

叶天先送白雪出门,看着她开车离去。

顾漫一直皱着眉头,站在叶天的床前。

等叶天回来,她指着巫山枕:“叶天,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大概无法穷尽自己的梦。我认识几个解梦的大师,他们能够对别人的梦境进行评判,给我们指点迷津。”

“请他们来吧!”

顾漫欣喜地笑了:“我刚刚还担心,以为你并不相信梦境,所以对这些唯心主义的人士,会天生排斥。”

“不,顾漫,我们现在没有资格排斥任何人——”

顾漫回自己房间去休息,叶天关门,立刻找出了那颗珠子。

他把包裹着珠子的绸带解开,在在桌上垫了五层纸巾,然后才把珠子放在上面。

珠子的直径只有一厘米,与正常人的眼珠体积差不多。

叶天打开手电筒,光圈锁定珠子。

珠子通体金色,但它给叶天的感觉,总像是红色的——血红色。

他把它想象成一颗眼球,顿时觉得,似乎闻见了浓烈的血腥味。

“元首的藏宝?荷鲁斯之眼的照片?如果这就是荷鲁斯之眼,绣王最终的希望就是它?”

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金球散发着神秘的光泽。

“怎样才能发挥它的威力?到底是通过密码还是什么咒语?”

他阅读过的历史典籍中,没有任何启用荷鲁斯之眼的阐述。古埃及传说中,更是少见。

其实,此前他已经无数次观察金球,却毫无发现。

“白老太太的梦中,会不会有一些启迪?”

他把最后希望,寄托在白老太太身上。

如果这就是荷鲁斯之眼,叶天最希望的,就是复活鉴宝界的五帝,让一切重新回到血月发生之前。

他宁愿不要“五合为一”的超级鉴宝技能,也希望重回过去。

“只能等了,只能等了……”他摇头叹气。

金球浑然一体,没有一点缝隙。

以清代以前的锻造技术,要想达到这种浑圆境界,很难很难。

他拿来天平,称量金球重量,通过密度和体积换算,金球内部,应该有一部分空心。

“这到底是什么呢?”

他甚至想到,或许它的使用方式,是把它装到人的眼眶里,代替原先的眼睛。

可惜,那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眼科技术,牵扯到神经末梢的嫁接,并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事。

他把金球藏起来,躺下睡觉。

大意之下,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枕着的就是巫山枕,而不是直接的荞麦皮枕头。

刚刚躺下,闭上眼睛,叶天就觉得,天地之间猛地抖动起来。

“是地震?是地震!”

他猛地睁开眼,竟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二龙堂,而是在一间巨大的房子里。

阳光从房子上方的彩色玻璃窗照射进来,落在一排排椅子上。

椅子侧面,是二十只木箱,全都是两米长、一米宽、一米高。上面标注的不是中文汉字,而是德文和阿拉伯数字。

一个穿着黑色袍子的中年女人,正捧着笔记本,记录每一个箱子的情况。

箱子开着口,没有钉死,里面全都是用防震泡沫包裹着的易碎品。

“总共七百件,总算清点完毕了。”中年女人直起腰来,欣喜地自言自语。

她回过头,看见叶天,有点诧异,用流利的中文问:“你是谁?谁允许你到这儿来的?你不懂德文吗?要进这里,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不经允许进来,要被视为小偷,直接枪决。”

叶天看到,女人手里握着一个锦盒,上面的花纹完全是中国传统云头鸢尾纹,可见那里面装的是件中国东西。

“我叫叶天,是来……找荷鲁斯之眼的。”

叶天撒了谎,从对方的装束,他明白自己是在什么年代的什么地方。

元首搜罗欧洲小国的皇宫,把全部值钱文物,都装箱运往老家,要在那里修建博物馆,为地方造福。

他的掠夺,不亚于八国联军洗劫京城。只不过,那时候是八个打一个,现在是他一个打一百个。

“荷鲁斯之眼?你怎么知道?你们亚洲人,难道也相信它的复活作用?”

叶天深深点头,他想到自己买到的黑白照片,立刻明白了。此刻抓住机会,就能揭开真相。

“当然,亚洲才是一切神话的发源地。元首亲自交给我几张黑白照片,你最好能看一看!”(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