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大师谈国学

第三篇 资政篇_徐复观:德治的积极内容

徐复观:德治的积极内容

徐复观(1903—1982),原名秉常,字佛观,后改为复观,湖北浠水人,著名史学家、思想家,“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在研究、传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方面,具有重要贡献。其著有《两汉思想史》三卷、《学术与政治(甲、乙集)》、《徐复观杂文》六集、《中国艺术精神》、《中国思想史论集》及续集、《石涛研究》等。

凡善尽人君所应尽的责任的行为,便都是德治。

因为费正清氏认为孔子的德治是神话,从神话落实下来便只有靠刑罚。他的这种认定,可能是因为道家的无为思想,结果变成了法家以刑罚为主的政治思想的根据。孔子的德治既然也是无为的政治思想,费氏便认为也会与道家同其结果。我上面所说的,孔子系以对人性的信赖为其德治思想的根据,费氏可以说这是唯心论,乃至只是一种理论,面对现实政治而言,依然是神话。关于这,我再提出三点来讨论。

第一,孔、老提倡无为,是为了极力防止统治者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统治人民,并不是完全不作事。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所谓“为无为”,应当解释作“为而无为”,其真实内容乃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五十七章)即系“自然”,“自然”是“自己如此”,有如今之所谓“自治”,“无为”的目的,正为了好让人民能根据自己的意见去作事,这是“无为而无不为”的根据。但人民虽然“自然”,仍待圣人的“辅”,辅依然是“为”,不过这种为,是以人民为主,而统治只居于辅的地位,这便没有统治者的私意夹杂在里面。无私意之为即是无为,所以老子特重视“无私”,无私之实,即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十章)。“辅万物之自然”的“辅”,在慎到发展而为“因”的观念。他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按指统治者),则莫可得而用。……故用人之自为,而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四部丛刊本《慎子》页二)无私和因的观念,亦为孔子的德治、无为的思想所涵摄。所以他答子张“何如斯可以从政”之问,特提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曰》)的主张。由此可知德治并非不管人民的事,而实际是帮助、启发人民去作人民自己的事。

第二,老子与法家的结合,并非出于老学必然的发展。这种结合,在学术上是出于申、韩有意的依附,在政治上乃来自西汉初年,在感情上因反对秦代暴政而趋向黄老,而在现实上又是继承秦代由法家所奠定的政治制度,于是便形成黄老、申韩互相结合的局面。在秦代则并没有这种结合。所以认为道家的无为必流为申韩,这是由司马迁等而

来的误解。

第三,恐怕费氏对孔子所说的德治的积极一面,缺少基本的了解。这也是中国过去的传注家所不曾尽到的责任,不能仅怪费氏。例如《语类》二十三:“为政以德,不是欲以德去为政,亦不是块然全无所作为。但德修于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却在德上。盖政者所以正人之不正,岂无所作为?”又说:“为政以德,是非不用刑罚、号令,但以德先之耳。”按朱熹的最大错误,是把德和政治行为分作两事看。其所以分作两事看,乃是把德只从个人的生活上着想,而不知德乃内外如一的合理行为,凡人君所应作的事而能内外如一(诚)地合理去作,这都是人君的德。换言之,人君是一个人,应当先在人的条件上站了起来,这是人的德;人君又是一个统治者,同时要尽到统治者所应尽的责任,这是人君的德。人的德与人君的德是不可分的,在人的德里面即涵有人君的德,如子路问君子,孔子说“修己以敬”,而“修己以敬”的究竟便是“修己以安百姓”。修已之所以能安百姓,必是由修己扩充出去,以善尽其安百姓的责任。哀公问“何为则民服”,孔子的答复是“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为政》)。人君最重要的是用人,用人得当便是人君的德,用人不得当便是人君不德。而人君用人得当不得当,与人君的修己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修己与用人,对人君来说是不可分的。在舜的“恭己正南面”中,即含有“举直错诸枉”在里面。所以子夏对樊迟“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何谓也”之问,而答以“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颜渊》),而《论语集解》对“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卫灵公》)的解释是“言任官得其人,故无为而治”,这是非常得当的。又:

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其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子路》)

按上面对定公一言兴邦、丧邦的答复,实际是对君道得失的扼要答复。知为君之难,“则必战战兢兢,临深履薄,而无一事之敢忽”,这即是德治。惟予言而莫之违,“则忠言不至于耳,君日骄而臣日谄,未有不丧邦者也”(朱注引范氏)。“言”是对于事的共同商讨,要能善其事,必先能使人尽其言,所以听言纳谏为人君要德之一。《中庸》:“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切于人民利害之言),隐恶(隐其言之不当者)而扬善(宣扬其言之当者。按此乃所以鼓励人之进言),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好问”、“察迩言”、“

用其中于民”,在古代只有“恭己”、“正身”的人君才可以作得到,并且也即包涵在“恭己”、“正身”之内。又“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这里当然也说的是德治,而是把爱民、养民包含在里面的。概括地说一句,凡善尽人君所应尽的责任的行为,便都是德治,所以德治是有一定的政治内容,如何可称之为神话?

更重要的是,德治是为了反对刑治而提出的。“齐之以刑”的“刑”,是由政府的强制力所施行。“齐之以礼”,便不可诉之于政府的强制力。因为礼固然带有若干的强制性,但发展到孔子,礼的强制性乃发自各人良心的要求,而不应来自政治的压力。“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礼在政治中的意义,在孔子看来,是以让为主。通过政治压力以实现礼,对孔子而言,这已经不是礼了。所以为了实现“齐之以礼”,孔子便发展了“教”的观念。“教”即是教育,它的方法是启发、熏陶,就人的各种个性以成就各种个性之德,这是由孔子自己施教的实际情形而可以确定的。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

“富民”、“教民”,是孔子德治的综括性的目的、内容。而先富后教,无形中成为与各种极权主义的大分水岭。极权主义者多是以控制人民的胃,使人民经常在半饥饿状态下以行其极权之教的。对于这一点,此处不作深一层的研究。这里特须提出的是,由于孔子在政治中对“教”的特别提出,便在以政(号令)刑为主的政治中,开始导入了教育的机能和意义,这是道家所缺乏的观念,正是他们弱点之所在,所以便为法家所乘。在此后二千多年的专制政治中,教育的机能虽然未曾得到充分的发展,但也尽到了保障、培养社会生机的最大功用了。孔子的德治思想,与“教”的观念,是一而非二,所以后来便有“德教”的名词。“子曰,有教无类”(《卫灵公》),这句话的意思,是认为有了教育的力量,便没有智愚、贵贱乃至种族等等各种的分别(类),而人类可同归于善,这是他自己“诲人不倦”的经验,同时也是对于“教”的最大信心。在他这句话里,可以看出他认为教育可以解决人类自身的一切问题。美国目前人种的冲突,站在孔子的立场看,这是美国不曾作过平等教育工作的结果。由教育的发达,而可使政治的强制力归于无用。因此,不妨这样说,孔子在政治上的无为思想,极其究,乃是要以教育代替政治,以教育解消政治的思想。这是德治最主要的内容。

(徐复观著《中国思想史论集》,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