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魔法师

第35章 血色的旗帜

第35章 血『色』的旗帜

寒风吹来,维尔斯的『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发麻,“好冷啊!”他嘟囔了一句,回头看了看凯瑟琳,发现她靠在帐篷外面,正在望着佣兵们竖起的旗帜发呆。

那旗帜上面用大陆通用的语言写了一个“三”字,旁边画了一只四脚的蜥蜴一样的魔兽,在这魔兽的身上『插』了一把剑。旗帜有些残破,上面沾满了灰黄的尘土,还有点点的血迹。

看了看凯瑟琳的表情,维尔斯笑着走了过去,“嗨!姐姐,你怎么了。”维尔斯随意的坐在了凯瑟琳的旁边。

“血『色』佣兵团,他们是血『色』佣兵团!难怪。”凯瑟琳的声音悠远、空洞,仿佛在梦呓。

“血『色』佣兵团?他们很有名吗?”凯瑟琳的反应让维尔斯很奇怪。

旁边的托尼凑了过来,他夸张的张大了嘴:“天呐!你说有名吗?你不会没听过他们的名字吧?”托尼的声音充满了质疑,还有几分鄙视。不过他看了看维尔斯瞪着的眼睛,立即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血『色』佣兵团在大陆佣兵团中排名第三,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排名第三吗?”凯瑟琳看了看维尔斯无知的面孔,量这个不学无术的人也不会知道!

“他们的团长叫做赖昂内尔,他们在实力上是排第一的,不过他把前两名让给了其他的佣兵团,。”

维尔斯的差点把自己的嘴唇咬破,“这是为什么?这个赖昂内尔不会有『毛』病吧?”

托尼又凑了过来,“因为他喜欢三这个数字,他觉得“三”这个字用大陆汉字写在佣兵旗上比较好看,就是这样!”

想了想,维尔斯说:“这个赖昂内尔很有趣,这样即使他把位置让出来,大家也会在心中把他们当作第一的。”

“不错,不过你知道他为什么是第一吗?”凯瑟琳看着维尔斯问。

挠了挠头,维尔斯很老实地回答:“不知道!”

“他们在一次冒险的时候,来到了莱克奥斯汀山脉附近,那里是人类的禁区,因为那是龙族的领地。”

“龙族?”这两个字维尔斯再白痴也还知道,龙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它们的魔法天赋和武技天赋可是在各族中首屈一指的。龙族天生就是优秀的战士,这一点可比人类强上不少。更出名的是龙族的高傲与自恋,它们向来看不起弱小的人类,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他们在冒险的时候遇到了龙族的一个王子,龙族向来是自恋无比的,这个王子看到这些人类就想把他们当做仆人,不过赖昂内尔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就向龙族的王子提出挑战,双方约定如果谁输了就终生都做对手的仆人,不得反悔。”

“赖昂内尔赢了?”维尔斯想当然的猜出了结局。看来赖昂内尔倒是厉害,连强大的龙族也能战胜。

“岂止是赢了?他把龙族王子的一只角都给折断了,那龙族王子做了他的坐骑。”凯瑟琳满脸崇敬的样子,维尔斯还是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托尼接着说道:“龙族的族长听到这个事,怎么能够善罢甘休!高傲的龙族给人类当坐骑,这可是龙族的耻辱!他就找到了赖昂内尔,不过最后他恨恨地离去了。那龙族王子也就成了他的骑宠!”

“龙骑士?那他不就是传说中的龙骑士?”维尔斯咽了一下口水,这可是龙骑士啊!先不说龙骑士的坐骑与主人联合产生的巨大无比的攻击力。只是想想骑着一头巨龙拉风无比的样子,想想都让人羡慕!

不过他马上就觉得不对,“等等,你说龙族的族长找到了他,那他们是谁赢了?”

凯瑟琳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是大陆的一桩疑案,有许多人问过赖昂内尔他们到底谁赢了,不过赖内尔始终没说答案,这件事只是大家猜测而已。大多数人说是赖昂内尔赢了,也有人说是平手。不过你知道,人类的武技向来不如龙族的,说平手或者是赖昂内尔赢了的大多数都是我们的希望而已。我想:恐怕是龙族的族长赢了,不过他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把他的儿子抢回来。”

凯瑟琳的这句话倒还比较靠谱,维尔斯脸上也充满了崇拜,“这个赖昂内尔还真是……”

“嗒”“嗒”“嗒”马蹄的声音传来,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沙盗来了!

侍卫们站了起来往马蹄声音的方向看去,昏暗的月光之下看得并不是很清楚,只是远处有灰蒙蒙的雾气升起。看来是沙盗们的马匹扬起的沙土。

辛普森霍地站起,“兄弟们,竖起我们的佣兵旗,让沙盗们看看我们血『色』的厉害!”

两名佣兵将那柄上面绣着一条龙的旗子『插』在马贼冲来的方向,拿着那柄旗子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的,似乎生怕那柄破烂的旗子受到点点的震动。就好像他们手中的旗子不只是一柄旗子,而是整个世界!

佣兵们站到旗子的旁边,他们握着手中的兵器,痴痴地看着佣兵旗。维尔斯被他们的这种气氛感染了,被佣兵们的精神所感动了。

马匹扬起的烟尘越来越近,这伙人足足过千,渐渐地借着朦胧的月光已经可以看到那挥舞的马刀下面狰狞的脸了。当沙盗们风驰电掣地奔到跟前的时候,他们看来了『插』在地上的那枚佣兵旗,前面的沙盗们已经急急地勒住了狂奔的骏马。

在大陆上,这枚佣兵旗的背后代表的是强大的龙骑士,是大陆上最顶尖的佣兵团。沙盗们都停了下来,一名黑衣骑士驱马上前,这人看来是沙盗们的首领,他的声音冰冷而尖细,刺人耳股,就像这晚上冰冷的沙砾。

“前面的是血『色』佣兵团的朋友吗?我是蝗虫沙盗团的首领福兰基,请问赖昂内尔大人在不在?”这个人用黑布把脸的下面全蒙上了,只留下一只右眼,他的脸上从额角到鼻翼处上有一道恐惧的伤疤,看来这道伤疤毁了他的眼睛。

蝗虫沙盗团,顾名思义,蝗虫过后一片狼藉,任何活物都不留。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沙盗团的作风如何了!

辛普森站在最前面拱了拱手:“我是血『色』佣兵团的辛普森,我们的团长大人不在,这几人是我们的雇主,受我们佣兵团的保护。请福兰基卖个面子。”

佣兵团在外面行走,靠的是实力,同时也靠交情和实力。再强大的佣兵团也不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路打着过去,盗贼们给个面子套套交情,一般也就不会为难。

“嘿嘿!”福兰基冷笑着,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让维尔斯想把耳朵捂上。

福兰基不屑的表情很明显,“若是赖昂内尔本人在此,我还惧他三分,你们几个小卒子还不在我的眼里。这几个人已经是我们的猎物,如果你们不阻拦我们,我们弟兄可以留下你们的命,要不然,你们的佣兵旗我就收下了。”

这明显是不给面子了,佣兵们纷纷大骂,抽出了手中的兵器。维尔斯暗道:“坏了,这几十个佣兵面对千人如何能是对手?看来福兰基这个家伙是想杀人灭口了,他们把佣兵团的人全杀光,消息封锁后也不会传到赖昂内尔的耳朵里,推到别人的身上轻而易举。”

辛普森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脸『色』冷了下来,他渐渐地抽出了兵器,这是他自己的兵器。维尔斯要把那把长剑给他,被他拒绝了,一定要完成任务才能接维尔斯的剑。

福兰基挥了挥手,“一个不留。”沙盗们的马匹又冲了过来。

沙盗们的呐喊声,马匹的嘶鸣声,佣兵们的怒骂声,侍卫们的惊呼声混搭在一起,形成了一曲无比难听嘈杂的交响乐!

沙盗们的马匹如一阵黑『色』的河流一般的冲了过来,佣兵们围成了一个圆圈,那道黑『色』的河流冲到这个圆圈的地方却被挡住了。这个圆圈仿佛在河道上激流中的一块巨大,在庞大的冲击下屹然不动,这道黑『色』的『乱』流分出一部分绕开了佣兵们冲向了维尔斯他们一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