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第39章 十佳中年状师宋世杰

第39章十佳中年状师宋世杰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迫害?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可是蓝萱律师没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现在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在这个事件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我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弃权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着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挑逗的味道--好象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主要她还给我来了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劳师以远太过深入,可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废柴,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更好,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虽然她要的学费太贵有点难以承受。

蓝萱还在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东西,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反诉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

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

伊琳站在法庭门口,眼神忧郁,直直地注视着我。两个庭警拦在她面前,好象不让进。苏静威和云菲菲在后边跟那两个MM交涉着什么。感谢苏副市长,因为看到她那个长得很丑的秘书走过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样子看上去很难过,坐在苏静美的身后闷声不响。可是我快乐起来,世界好象没有完全抛弃我。

我觉得自己可以说点什么,不能一枪不发就倒在战壕里,我想挣扎一下。虽然结局不会因为伊琳的出现而改变,但是至少我要努力试着去挑战。那么远的北方,她从千里之外为我而来,我不愿让她再一次受伤害。还有,我要让秋叶知道,这个故事里,我是真的真的很爱她。

感谢主,秋叶来了,男人的勇气在她面前自动恢复,这一刻起,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彬彬有礼地打断蓝萱律师饱含血泪没有尽头的控诉。

“对不起,律师小姐,说了这么久,你――不累吗?”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发言。

审判长的反应很到位,她立即敲了几下法槌,高声说:“原告,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说话未经法庭批准,是不允许的,还有,你擅自打断他人……”

我再次打断法官大人的话:“对不起,审判长,为什么我不能说话?你们为什么侵犯我的权利?”

审判长姐姐的法槌再次落在桌面上,她很严厉地申斥我,“原告,没有人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不能遵守规则,试图扰乱法庭秩序,你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蓝萱突然接着法官的话:“原告,谁侵犯了你的权利?侵犯了你什么权利?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有什么可以说的?”她的声音很高亢,指责之意溢于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了看审判长,审判长姐姐好象没听到她的话,完全无动于衷。

我吸口凉气,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法庭上,在我的对手们眼里,我没有背景、毫无威胁,甚至没钱――连个律师都请不起,而且还是一个增强版的白痴,一个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完全可以被忽略。

没有办法,出手吧,这是你们逼我的。

我转过头来,无比尊重充满敬意地请示正在生气的法官姐姐,“审判长,请问我可以回答被告代理人的询问吗?”

审判长和蓝萱对视一眼,她们显然没有心理准备,不知道我想说什么,蓝萱犹豫一下后,朝审判长点点头。

我开始一条一条背诵相关法律。“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看到林曼琴和蓝萱同时冷笑,她们应该觉得我很搞笑,很矫情。

继续往下背,这段时间看过的法律条文在脑中清晰可见。“同时,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再补充一句,“行使公民诉讼权,参与法庭审理,属于合法的民事活动,上述几条赋予我公平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障。”

“还有,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民诉法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我看到会场大屏幕上自己的形象,不错,好象有那么点知性睿智的意思。虽然引用的法律很平常,但是应该出乎大家意料――包括我自己。就在网上查过几天资料,居然能够过目不忘,很奇怪,我是一个天才!旁听区上一片不安地窃窃私语,女人们交头接耳。不是说独角戏吗?怎么这个死跑龙套的跳出来抢戏了?

我目不斜视,口若悬河。“就审判程序这个问题上来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