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第38章 巨大的苍蝇

第38章巨大的苍蝇

下面会场里此刻已经坐满,起码上千位女性同胞,群雌粥粥,盛况空前。

总而言之,群策群力之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本次审判暨被告权益保护大会将成为一个新时代女权运动的标志,一个成功的大会,一个胜利的大会,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式座标性大会。

想明白了,我也就不愤慨了,生活常常会这样出人意料,我习惯了。再说不是还有个段子吗?生活这玩艺就象XX……,别抗拒了,尽情享受吧。

我开始东张西望,寻找目标,享受生活。

很快我就发现了乐趣。这身陷女儿国的美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估计YY小说的想象力也不过如此吧。别说,台上台下真有不少PLMM,而且估计中间N多《跳舞》一书的FANS,居然可以举着萤光棒之类,还有写着林曼琴名字的灯光牌,直接把这法庭当秀场来捧角追星了。嗯,好想法,有见地!我友好地朝着美女最多的那方向挥手,立马引起集体**一片失声尖叫――当然,是尖声叫骂。反应不错,有组织,互动性良好,我又向她们赞许地点点头,再试下衣领上的无线话筒:“嗨------”这个也挺炫,特别是悬挂四壁的HI音响效果那个棒啊,把我浑厚的声音修饰得非常迷人。可惜没有伴奏,否则情难自禁,偶将会热泪盈眶地为热情的观众现场献上一曲偶最拿手的《一生有你》,而且真人原音,保证不搞假唱。

想到唱歌,又回忆起林曼琴在我身边的**演出,她高唱非礼的华彩乐章至今犹在耳畔,萦绕不去。林曼琴此刻正坐在对面的被告席上接受采访,面对镜头搔首弄姿。跟上次一审时的低调相反,她此刻显得容光焕发,喜不自胜。在这个专门保护她的大会上,她已经不需要再装B,她的对手事实上已经束手就缚、行将倒毙,甚至都不需要她自己拔出枪来扣动一下。

林曼琴后边那些律师们审判席上的法官们看场子的庭警们还有旁听席上所有的姐妹们――包括我又一次看到的苏副市长――每一位到场与会的女性同胞,此刻看着我的眼神都是清一色的千妇所指、同仇敌忾。我明白,这是一场盛大的电影,我是影片中臭名昭著万死莫赎的大反派,从保护女性权益这个角度出发,我必须死去。

我笑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到我的可笑。这场电影里,我以为我是来扮演万人敌的,但是命运分配给我的角色却是一万人斩,人人得而斩之,我在这里的唯一作用只不过是扮演好靶子和肉盾的角色,给人斩成肉泥齑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痴如故--白痴的痴。

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现在稍稍感到有点遗憾的就是伊琳不能来参加这场盛会。当然,以目前情形看,她作不作证已经不重要,我应该不再需要这份证言--只是作为秋叶,我想她。

是的,我想秋叶了,一个人坐在高台上,我正在真真切切地思念她。就象我在游戏里的经历,身处恶魔丛林,所有对手都将置我死地,没有谁想过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感受,这一刻,我无比孤独,无比彷徨,无限凄凉无限感伤。和游戏一样,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敌人。我的死亡,是她们的盛宴。

但是不同的是,游戏里的秋叶永远陪伴着我,每一次为她死去,都会在她面前,都能让她看见让她感觉我的心甘情愿。虽然秋叶不说话,可是泪光在沉默中氤氲,我甚至能够触摸到她的伤感。有她在身边,死亡也很温暖。

而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这里,静静坐着,等待死亡。四周群敌环伺,N面楚歌,不用多久,我就会被来自四面八方的诸多暗器击落,秋叶却看不见。她再也不能挥舞手里那把著名的屠刀天决,斩杀我们的对手,在我身前,抵挡一波又一波致命的攻击。

是的,我思念秋叶,无比思念。我已经习惯在她面前死去。没有秋叶在我身旁,我的死亡,充满忧伤。

开庭了。

随着审判长席上法槌敲击,闹哄哄的法庭――或者说是会场,渐渐安静下来。我最后扫视一眼旁听席,伊琳就象奇迹一样--没有出现。

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及义务,宣告案由、一审判决结果及原告上诉理由。然后就是法庭调查,由上诉人、被上诉人陈述及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这些过程本来都是程序化的,很机械,应该跟一审差不多。然而在陈述及出证时,林曼琴的委托代理人――一位叫做蓝萱的律师MM直接而迅猛地进入状态,表现得很不正常――当然,我不是说她有什么毛病,而是她太迫不及待,甚至违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作答辩。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我先说话,对方接着作答。可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过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可是这下子来得太突然,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找到了一种被偷袭的感觉。

对面被告席上的蓝律师年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没问题。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为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MM中的极品了,口才也真他妈的好,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地长叹短嘘,惊叫连连,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然经过事先排练好的场景,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MM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