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第172章 恐怖

第172章恐怖

“嗯?怎么啦?不说话?是个哑巴?”女孩又一连声地追问。

怎么啦?这姑娘?

我有点纳闷,把脸又别开了一点。

女孩见我不睬她,倒还来了劲,凑过来了。“喂―――跟你说话哪,听不见啊?”她笑嘻嘻地撩拨我。

我转过脸来,瞟了她一眼。

女孩向后退开一步。有点张皇。

我回转视线,继续发呆。

“你这人怎么回事?”女孩发脾气了,“这么凶干嘛?”

我无声地叹口气,调整一下情绪,又望向那个女孩。没办法,看她这种态度,不给她个搭理的话,她能站那里骂起街来。

这是一个模样很典型的江南女孩,身材苗条,个子不高,长得挺水灵。

“这就对了。”女孩又笑起来,“男人嘛,就得学着温柔点,凶巴巴地就没人喜欢了。”

“你想说什么?”我说。“我不认识你。”

“是啊,咱们是不认识啊,那你干嘛盯着人家看?”女孩指着我说。她的声音很大,旁若无人,“你都看我一下午了!”

周围的目光投射过来,聚集到我跟她身上。我有点发懵。

“对不起。”我说,“可是我没有看你,你挡住我的视线了。”

女孩的笑容很单纯,有点天真无邪的味道。“真是这样的吗?”她把伞收了,在我身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坐得离我很近―――情侣的距离。“你不老实。”她侧脸瞧着我,大模大样地说。

我的视线返回到原来的轨迹,我没动身子,也没有看她。我心里在想,这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她的手肘压紧了我的肩头,她凑到我耳边,轻轻地呢喃,“帅哥,我很无聊―――”她吃吃笑着,声音很低,“你不无聊吗?我看你―――”

“对不起,我没空。”我的语气很生硬。我想我知道这个姑娘的真实身份了。

流莺。

或者说,站街的小姐。

女孩没有被我喝阻到,她应该是很习惯这样生硬的语气了,她也没有生气,甚至开心地逗起我来。“真的吗帅哥?”她无所谓地说,“我怎么觉得你也挺无聊的?一个人坐这里这么久,你在等人吗?等女朋友?”

“没有。”我说,“我没有女朋友。”

我向身周扫视了一圈,发现人们都很自然,没有谁留意到我们。嗯,这样很好。

我想我应该同她聊天,我们现在的样子,就象街头随处可见的情侣,不错,很好,就这样。

“不会吧?”女孩说,“你骗人,你肯定有。”

“没有。”我说,“我的女朋友,都死了。”

女孩打了个寒噤,压我肩膀上的胳膊明显地颤抖了一下,显然我的冰冷吓到了她。

“哼哼。”她勉强地笑了一下,“你想吓唬人,我才不信呢。”她捏了一下我的耳垂,“我做你女朋友,好吗?试一试?”她问我。

“不要。”我简单地说,“做我女朋友的,下场都很惨,每一个都是,你最好不要试。”

“……………”女孩终于无语,她走开了。

还是这个街心花园。还是这几株花叶飘零的樱树。还是温暖的冬日阳光。还是那把杏黄的花骨朵小伞。还是那位水灵的流莺姑娘。

“你怎么又在这?”女孩又上来,又傍着我坐下,又是那样情人的姿势。“你在干嘛啊?”她好奇地问我。

“你好。”我说,“我在等人。”

“哦。”她说,“你不闷吗?”

“不闷啊。”我说,“等人的时候,怎么会闷呢?”

“哦。”女孩说,“可是我很闷啊―――我边上有间房子,一块去玩不?”

“不了,谢谢。”我说,“我要等人。”

“哦。”女孩说,“是这样啊?那就一块坐会儿,我也陪你等吧。”

“好的,谢谢。”我说。

一块坐了一会儿,女孩又说话了。看样子,她是实在忍受不了这样无语的沉默。

“唱歌给你听好吗?”她笑嘻嘻地说,“人家都说我的歌唱得很好的。”

◎#¥%…#$%^&;*!

“不要唱!”我转过脸来看着她,“我会杀了你!”

“神经病!”女孩骂了一句,慌慌张张地跑了。

第三天。

黄色小伞。女孩又来了。

“你怎么还在这?”看到我,她惊讶了。“你等谁啊?要等这么久?”

我没有说话。我要等的人,与她无关。

“你一直就坐在这里?”她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你吃什么?”

还是没有说话。这些事也与她无关。

女孩的视线落在我的身后。那里,有半瓶水,还有面包的碎屑。

“救命啊―――”她呻吟了一声,摇着头喃喃地说,“你是个疯子?”

这一回,女孩没有坐下来,她站在我的身前,跟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她应该是感觉到来自我身上的危险。是的,这种危险,叫做杀气!

“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问我。

没有说话,我的视线一直在她的身后。

“等等,让我想想―――”女孩的脸色变得苍白,“我好象认识你,我肯定在哪见过你―――”

“天啦―――”女孩的声音在颤抖,“你真象一个杀手―――”

她的这句话没有说完。我随手把她的身子扒拉开了,她踉踉跄跄地退后几步,坐到了地上。

我纵身而起,象一头看见了猎物的豹子,我甩开膀子,迅速地跑动起来。我向街对面迅捷无比地猛扑过去。我的动作,无比彪悍。

是的。我,是一个杀手。

我在这里守了三天两夜,就是为了等我的猎物。现在,他来了。我看见了他的车,从街角转过来了,那辆丰田霸道。

刘从军。我要杀死他。

我象风一样地掠过街道,钻进一条小巷子,然后手足并用,攀爬上一道围墙---这个墙壁上,有我事先凿好的孔洞―――我沿着墙顶走动几步,看准落脚点,一把跳进了墙内花圃的泥土里。

我进入了一个花园小区,名字就叫做香榭花城,我先前来过―――不是看花而来,不是嗅香而来,我来踩过点。

现在,我是来杀人的。

刘从军有个情妇住在这里,他经常在这个小区出现,我知道。

我只能在这里杀他。我必须杀了他。云菲菲让我杀他。

云菲菲死在他的手里,但是法律不能惩治他。那么现在,就让我代表法律,杀了他!他让我背负杀人犯的罪名,我不能解脱,那么我就让他如意!我要在刘从军身上,把自己改造成一个真正的杀――人――犯!

我蹲在香榭花城小区围墙边的花坛里,身前是一个石头雕刻的美女像。我就躲在这个美女石像后边,探出头来,朝远方大门处张望。

刘从军的房子位于小区第二排建筑的最后一单元,边上挨着围墙,这一单元楼的楼道安全门距离我所处的位置只有七步。我已经看见他的车从小区的主道上开进去了,应该是去地下停车场―――那么五分钟以后,他就会出现在我七步以内,他会把他的背脊亮给我,我就可以开始杀人了。

我咽下一口唾沫,有点紧张。毕竟杀人这活,我还是头一回干。

不能紧张,不能紧张,放轻松,放轻松,我反复叮嘱自己。我又咽了一口唾沫。我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

是的。只有七步嘛。曹子建走七步能吟上一首好诗,老子走七步,也就杀个人而已,纯体力劳动,又不需要灵感,没什么了不起。

诗?谁的?剑仙李白?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呸呸呸,酸!还这么颓唐,意境太差,不是这个。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好诗,就这首!太贴切了!嘎嘎嘎,杀杀人,吟吟诗。很好,很强大。

我一边胡思乱想地进行自我调节,一边在心里揣摸温习我的杀人计划。

这个场所里的一切情况,我是相当熟悉,了如指掌,我已经观察过很久,不需要再看什么。我绝不怀疑,我即将完成的这个杀人计划是最完美的,我是一个天才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