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学习读本

第八章 党组_八、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

八、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

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按照党章的规定,国家工作部门一般应成立党组。但是,有些国家工作部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指挥或协调行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针、原则。这些部门,经党中央批准,可以成立党委。经中央批准成立的部门党委,其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只能由中央规定。由中央规定的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应当保证其职权的行使并积极配合其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