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山海开饭馆

第70章 清酒鹅肝洋葱盖饭

这话并不是蒲良洲说的, 而是矮胖大叔说的。

他看着年岁、青狼、汤雨星和蔡沧田四个人吃得津津有味,闻着空气中椒麻鸡和云吞皮蔬菜包的香味,一直忍不住盯着两道菜流口水。

反正面试也过不了了,不如干脆脸皮厚点看看能不能蹭上好吃的。

矮胖大叔这样想着, 看了眼手里没有淋油的椒麻鸡和没来得及蒸熟的蔬菜包, 叹了口气, 向年岁提出了请求。

“如果可以的话, 能不能让我也尝尝?就一口, 一小口?”地中海大哥手指小心翼翼地比划着,生怕动作大点就不给吃了。

“你怎么又学我?”矮胖大叔又震惊又愤怒。

“我可没学你, 是这个老弟做菜香得不行,没法不让人馋。是吧老弟。”地中海大哥不跟他吵, 反而一直笑着夸蒲良洲。

年岁觉得面试结果已经出来了,也没有必要在乎这两道菜,毕竟以后如果他留在了店里,大家天天都可以品尝他的手艺。

年岁跟蒲良洲征求意见, 他点点头,没有反对,其他三个人也没意见。

蒲良洲端着鸡肉转身进了厨房,拿刀把整鸡按照人数平均分成几部分, 又把吃过的和没吃过的鸡条也分成几部分, 又拿来了两双新的筷子, 才把菜端出来。

年岁注意到了, 蒲良洲一直很注意卫生。

之前第一轮面试,盘子不仅洗得一干二净, 还用干净的布擦净了水。

而且不管是第一轮的洗碗, 还是第二轮的炒菜, 他都没有把身上的白衬衣弄脏。

除了注意卫生,年岁还注意到他有点强迫症,卷袖子的时候一定要一层一层往上翻,每一层都叠整齐,筷子和碗也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有点强迫症,做饭的时候会很认真严谨,比咋咋呼呼弄错东西,或者忽视了食客需求,要好得多。

矮胖大叔和地中海大哥小心翼翼地品尝着盘中的美味,要不是这么多人在这儿,可能把盘子都舔干净了。

两个人边吃边夸赞,吃完后意犹未尽地走了。

临走前还在蒲良洲耳边大声密谋,如果他留下来了,两个人一定天天住在年家小馆吃饭。

蒲良洲留下来进行第三轮面试,也就是做一道他拿手的菜。

他扶了扶眼镜,问年岁店里都有什么食材,年岁带着他看了一圈。

他思考片刻:“我还需要去超市买点东西,二十分钟左右,可以吗?”

年岁愣了下,点头。

其实店里面基础食材和调料都有,需要去超市买的,估计是比较特别的东西。

而且明明是面试,居然还自己贴钱做菜。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蔡沧田来的那天。

年岁不由得调侃蔡沧田:“看来这人能和你成为知己啊。”

蔡沧田肉乎乎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憨厚的笑:“这小子做饭有两把刷子,不管留不留他,我都想跟他切磋一下厨艺。”

蒲良洲大概十五分钟就回来了,带了几瓶清酒和一瓶料理清酒回来。

年岁知道料理清酒比普通的料酒除腥效果更好,而且闻起来有股酒的香醇,但还是想不到他要做什么。

年岁也不想一直站在蒲良洲旁边盯着他,这样会给人很大的压力,就把厨房空间都让给他了,跟其他人坐在餐厅聊天。

蒲良洲先把米饭蒸上,而后从食材里拿出几块冰鲜鹅肝,在清水中浸泡。

期间鹅肝表面会有微黄的油脂飘出,需要换几次水,这样既可以去除浮油,也可以去掉一部分的腥味。

而后他将水倒掉,用厨房纸巾小心地吸走表面的水,再加入料理清酒至完全没过鹅肝,拧上几圈黑胡椒,撒上海盐粒,腌制除腥。

腌制好后,他将鹅肝切成规整的小块,而后将洋葱浸泡在水中切丝,小葱切成均匀的葱花。

热锅下黄油,随着黄油融化,细碎的油沫在锅中堆叠起来。将柔软的鹅肝均匀铺于其上,鹅肝随着泡沫的涌动而轻微震颤。

小心给鹅肝翻面,油温将鹅肝内金黄的油脂逼出来,和冒着香味的黄油融在一起。

鹅肝煎至半熟就盛出,加洋葱翻炒,微黄的油将洋葱浸软增香,再次加入鹅肝翻炒至有焦糖色。

而后蒲良洲有条不紊地在锅里加上料理清酒、老抽和酱油,调了一小碟生粉水勾芡。

随着酱油和生粉水的加入,汤汁变成了棕色,也逐渐浓稠,将鹅肝和洋葱都浸染了深色。

最后在这道菜表面撒上葱花。一抹翠绿,将有些黯淡的色调拉了起来,整体氛围轻盈了许多。

米饭盛在碗里,因为加水少所以略微干燥,粒粒分明,用汤勺舀出锅内的鹅肝洋葱,浇在米饭上。

浓稠的汤汁顺着米饭的缝隙游走,很快包裹了每一粒米,鹅肝和洋葱原本被汤汁埋住了,此刻水落石出般搁浅在米饭上。

蒲良洲又将煮好的西兰花捞出,在每碗米饭上加上两三小颗西兰花,又煎了几个太阳蛋,撒上芝麻,盖住了最后一块米饭。

几种食物满满地堆在米饭上,看上去有种莫名的幸福感。

肉和菜不管是从色泽还是营养上,都很搭配。

蒲良洲又忙了一会儿,而后拿了餐盘,将四碗饭端出来,一同端出来的,还有四杯清酒。

年岁他们在外面就闻到了,厨房内传出来的香味很不一般,聊着聊着,四个人的思绪都忍不住被厨房勾着走。

待到饭真的被端上桌,众人招呼蒲良洲坐下,而后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鹅肝的香味被黄油和酱料完全激发了出来,含在嘴里,轻轻用力就可以在舌尖推开,绵密的质感配合着鲜香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增。

舀上一大勺吸足了汤汁的米饭和洋葱,洋葱爽脆的微甜和大米饱含肉汁的厚重香味碰撞在一起。

白煮西兰花和没有过多佐料的煎蛋,吃起来清清爽爽,作为两口鹅肝之间的留白,这样一口浓厚,一口爽口相互交织,反而让每一口都保留了“第一口”的新鲜感。

再喝点微甜的清酒。那酒原本是凉的,但因为带了点度数,喝上两口略显温热,和绵软的鹅肝混合,带来奇异的温吞口感。

像是闷热的夏夜趴在阳台上看风景,忽然吹来了一阵凉爽的风,混沌中夹杂着几分清醒。

四个人几乎没怎么商量,互相交换了眼神,一致决定让蒲良洲留下。

他得到了这个结果,意料之中地笑笑,而后从厨房拿出来一个密封好了的透明玻璃罐,罐子是年家小馆的,里面的东西是刚才他在厨房做的。

“这罐是鹅肝酱,需要放在冰箱冷藏一周之后才能吃,算是我送给大家的一个小礼物吧。”蒲良洲把玻璃罐交给年岁。

招人的这几天他可以不来上班,年岁让他先回去了。

面前的鹅肝酱是浅咖啡色,看着挺好看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几个人都很馋,每次打开冰箱都忍不住看,但是怕破坏鹅肝酱应有的口感,所以都没去动。

接下来年岁把剩下的人都面试完了,仍旧是一片混乱。

有的简历上写了很多相关经验,但是来了不会做菜,简历是编的,只不过是工作海投。

有的洗盘子把盘子摔了几个,有的第三轮端汤撞到一起了,撒了两个人一身,立马吵起来了。

还有一个前面表现出色,最后到做自己的拿手菜的环节,那人竟然做出了圣女果炒鹌鹑蛋、西瓜炖排骨这样的神仙操作。

年岁仔细核对简历,发现那人之前是在大学食堂工作的。

有些意料之外,但又感觉,似乎也在意料之中。

最后只留了一个叫文萧赫的女生,她也是三十多岁,洗盘子干净迅速,做菜没什么问题,最后一道做的是肥牛豆腐饭。

肥牛火候刚合适,没有煮得太嫩的滑腻,也没有煮得太老的粗糙感,而是软硬适中,入味又不会太咸的口感。

虽然用料比较简单,但是酱汁却比之前年岁吃过的要鲜香好几倍,将一碗普通的饭变得自带光芒,应该对于酱料使用很有研究。

比较妙的是,除了单纯的肥牛卷之外,有一半的肥牛里包裹着豆腐,外面裹了薄淀粉,先煎后煮,最后撒了一层碎芝麻。

最后出来的成品,肥牛吸入了豆制品清新的豆香,牛肉汁和酱料融进了豆腐的每一丝每一寸,口.口.爆.香,简直是下饭神器。

年岁本来对她的厨艺是很满意的,但有些地方还是让年岁稍微顿了顿。

比如文萧赫刚进门时就开始夸年岁,讲不相干的话题和年岁套近乎,她不太喜欢这种故意拉近距离的感觉。

但后来年岁想想,三十多岁肯定有点职场经验了,做出这些举动也没什么恶意,人无完人。

年岁定下蒲良洲和文萧赫之后,让他们去办健康证,等正式营业再来上班,蔡沧田也主动请缨,等他们到店后给两人做培训。

面试结束后,年岁就给店里的人放了假,关了店门。

趁着面试和正式营业的间隙,她准备再去还一笔债。

划亮手机看时间,正好是上午十一点半。

年岁之前给对方打过几个电话,但是都没有接,她准备亲自去拜访一下。现在出发,对方应该正好在家。

她在去的路上,一直在想账本上的符号是什么意思。

即将要去见的债主名叫黎酒,不知道性别,不过这人的名字前面有一个小狗的爪印。

年岁在想,是不是对方有一条可爱的狗狗,或者是开宠物店的。

当年岁真的到了黎酒家门口,敲开了大门,她发现自己想的是错的。

那个爪印不是个狗爪印,而是个熊爪印。

屋里的人把门开了一条缝,握住门边的,是一只毛绒绒的棕色熊爪,里面的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