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警察

第二十八章 婚礼邂逅

长得如同深谷幽兰一般的叶婵娟,当然是不少未婚小伙子的进攻目标。一个接一个的小伙子,频频上前来与她搭讪。刚开始,她还能礼貌的用微笑来谢绝这种‘心怀叵测’的搭讪。

时间一长,也就失去了耐性。生性善良的她,又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地拒绝别人,怕给人以难堪。不过,这也难不住这个聪明伶俐的丫头。

叶婵娟的眉头一皱,就想出了一个办法。看到有人来了,她就抢先调皮地说上一段英语:“mak person and know who you are before you te else and expect themknow you. ”

意思是告诉对方,在你尝试了解他人和盼望他人了解你之前,先把你变成一个更好的人和了解自己的人。说完之后,她还眨眨眼睛,让人感觉到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淮东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真正能熟练讲出一口流利英语的人,还是凤毛麟角。小伙子们听不懂叶婵娟的英语,面对如此佳人也不愿流露不堪的模样。

毕竟大家都不是草莽之人,当然不会在这种场合下流露不堪的形状。几个小伙子只能点点头,然后是绅士般地一笑走之。戈乔华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一人,也同样没有能够博得美女的青睐。

看到连续有几个小伙子在自己面前铩羽而归,小丫头兴奋得扬起了自己的小拳头。这一招她已经用过多次,屡试不爽,让许多自诩为上流人士的精英男人,只能灰溜溜地离开。

“atrue friendsome one who reaches for your hand anr heart. ”就在叶婵娟自以为得计的时候,耳旁突然响起了一段流利的英语。

她听得懂,意思说一个真正的朋友,是向你伸出手,触动你心灵的人。没有想到,三步之内,必有芳草,这句老话还真的得到了验证。这会是谁呢?竟然也有这么一口流利的英语。

叶婵娟扭头一看,用一口流利英语回答自己的是一个男青年。就是坐在自己身边不远、一直沉默寡言的龙若海。她听鲁祥云介绍过这个人,说是重案大队的刑警,刚从交警那边调过来不久。

眼前这个警察,除了笑容比较阳光外,就是牙齿比较白。她从进场开始,就没有对龙若海多加留心。

在这个小丫头的心目中,对警察的印象确实说不上好。要让她刻画,那就是胸无点墨、粗野无礼。再加上龙若海长得虽然不算差,但在叶婵娟这种层次的女人眼中,也很一般,算不上什么大帅哥。

龙若海则是很早就看到了叶婵娟。从第一眼开始,他就深深地为这个女孩子的纯真所震撼。整个社会都处于一个躁动的年代,象这种不尚奢华的女孩子,实在是并不多见。

他没有上前去打招呼。既没有**,更没有行动。自己这种身份,在这种内慧外秀,楚楚动人的天生丽质面前,还是藏拙一点比较好。

此时,看到自己的男同胞,接二连三的被折服以后,他也不由自主的产生了同仇敌忾心理。就这样,他用自己也很一般的英语,稍稍挫折了一下小丫头的傲气。

如果说因为龙若海会说这么一句英语,就能打开叶婵娟的芳心,那纯属是天方夜谭。只能是那种不知生活之真谛的小朋友,意想天开地编出来的故事。

但以此作为敲门砖,两个人开始了交谈,倒也不是假话。小丫头不服气,抢先发动了进攻。轻轻说道:“a **ilethe most charming parta person forever. ” 意思是说, 微笑永远是一个人身上最好看的东西。

和这种玉女般的姑娘进行对话,龙若海当然不会拒绝。如何回答得落落大方,而又贴近对方提出的问题,他还是很动了一番脑筋。想了一下以后,回答道:“a good laug sleep are the best curesthe doctor's book.”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医生手册写道:开怀大笑,睡个好觉,此乃灵丹妙药。这样的回答,不但诙谐有趣,而且十分切题。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是谁?生于何年,死于何地?”叶婵娟的问题,一下子由英语对话,变成了历史知识。

龙若海也不怯场,张口就答道:“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是明思宗朱由检。生于一六一一年,殁于一六四四年。父亲是朱常洛,母亲为刘氏。崇祯系朱常洛第五个儿子。他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勤勉,同时也是最具悲剧色彩的皇帝。最后自缢在煤山的清风明月下。”

接下来,两人时而英语,时而汉语,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小丫头是千方百计地想考倒身边的男孩。龙若海倒也坦然,落落大方地回答问题。后面再说英语的时候,能回答的就回答,不会的就是虚心求教。

毕竟他的英语,只是在自学研究生的时候,为了学分而闭门造车学出来的。这种能读不能说的英语水平,在叶婵娟面前,只能算得上是刚刚入门。如果硬要不懂装懂,班门弄斧的话,倒反而是适得其反。

至于那些古怪刁钻的问题,他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幸亏平日里杂书看得不少,天文地理,诸子百家,也算得上是博览群书。

他竭尽全力地搜集头脑中的记忆。总算是让叶婵娟这个小精灵,能够得到大体上感觉比较满意的答案。

两人一番交谈以后,相互都产生了一种惺惺相吸、相见恨晚的感觉。龙若海喜欢对方的纯真,幽雅。叶婵娟则是为小伙子的知识广博、举止大方而折服。

晚宴开始以后,不少青年男女都纷纷登台,用卡拉ok一展歌喉。叶婵娟的好友鲁祥云,看到这一男一女依然旁若无人的继续聊天,心中就兴起了恶搞的促狭念头。

她的眼睛珠子一转,就与身边的人联合起来一阵起哄,非要让他们俩登台表演。推辞了好大一会,哪儿能敌得过存心闹事的鲁祥云。闹到最后,面红耳赤的叶婵娟,才在众人的起哄下,和龙若海一起走上台去。两个人联手奉献了一首流行歌曲《心雨》。

台上的歌声尚未消失,台下已经是掌声雷动。有眼力的人都说,小伙子精明能干,女孩儿小鸟依人,这是很般配的一对。

鲁光淦心中虽然也是这么认为,但眉头却不自然地皱到了一处。他知道叶婵娟是书香门第出身,爷爷是远近知名的儒学大家。虽然她家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但也要有个七不离八才行。

龙若海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家中就那么不到七十个平方的简陋住房。要钱没钱,更没有强大的外力支援。听说有人给他介绍了几个女孩子,条件远远比不上叶婵娟。人家一听具体情况,都是立即就‘拜拜’宣告结束。

再加上知识分子对警察这个行业的偏见,即使小丫头看得中龙若海,‘老夫子’那一关恐怕也不好过。估计是好事难成的多哦。

一面是美好的愿望,一面是残酷的现实,鲁光淦也不好多说什么。多好的一个孩子呵,他在内心里为自己的部下感觉到郁闷,只是独自喝下了一杯闷酒。至于酒是什么滋味,谁也说不清楚。

场上的龙若海,并没有鲁光淦想得这么远。他已经从心直口快的鲁祥云口中,得知了叶婵娟家中的基本情况。他当然知道这中间的差距,从心底里就没有产生夺取芳心的念头。

一起聊天,一起唱歌,只能算是一种缘分。并非每一种人生邂逅,都非要有一个结局不可。更何况,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悬殊太大,没有必要去自找难看。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故事,从上小学的时候,自己就知道。这个故事,好听也好笑。但当自己成了癞蛤蟆的时候,个中滋味就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体验的了。

人还是贵有自知之明的好,这是他给自己的劝告。有了这样的心态,他在整个交谈的过程中,倒也格外地显得落落大方。倒反而是叶婵娟象只小麻雀,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时间一长,她就发现这个刚相识不久的警察大哥和其他男人的不同之处。

家里也给自己介绍了不少的男朋友。有的人刚一见面,就喜欢**的盯住自己的面庞和胸部看。眼里总是布满了**裸的**光芒,让人看着就要作呕。有的人虽然没有这样过分,但也喜欢偷偷地打量着自己。

眼前这个男人却是相反。总是把眼睛盯着地面,好象在数蚂蚁一般。即使偶尔对面相视,眼神中也是一片清澈,没有丝毫心猿意马的神色。

这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个好奇的感觉。为什么自己这么个大美女坐在这儿,他却无动于衷,不肯把目光多投向自己一眼。人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盯住她看吧,会被骂成是‘色狼’。不看她吧,又会出现一种若有所失的感觉。

晚宴结束以后,双方只是礼貌地点头致意告别,也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男孩子是自卑,女孩子是羞涩。如果以后没有机会相遇的话,也许这次婚宴邂逅,只会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也不排斥再次见面的时候,会是使君有妻、罗敷有夫的境况。到那时,当然可能会在心中留有若干遗憾。但又能如何?只能叹息一声罢了。

龙若海与叶婵娟,这是两条平行线上跑的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