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仙道

第六十二章 香酒瘦马少年郎

李小璐,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王布衣现在追忆起来,眼前是一片迷蒙了。

曾记得,当他还叫王林的时候,公司里有个女孩,对他倾心过。她的名字,叫做李小璐。

不同于“书面”上的女友灵儿,李小璐的情,似风如水,很轻,很淡,但又那么清新和灵动。

也许对于王林来说,李小璐的心意,就在一块面包,一包早餐奶上面,礼轻,情意重。

一块面包,一包早餐奶,值得一张完整的貂皮!

“钱易还,情债难还,一张貂皮,不足以还你的面包和早餐奶。但你,终究不是她。”

王布衣的眼眸,蒙上了一层迷雾,清秀的脸庞稚气未脱,却又有一种难言的气质,烂漫天真和情愁感伤并存。

王布衣说了两个“你”,第一个“你”,指的是李小璐,第二个“你”,却是指李美玲。

不管世间是否存在轮回,不管李美玲长得多像李小璐,但李美玲,终究不是李小璐了。

“祝你,幸福。”

王布衣转身,一阵秋风卷过,落叶飘起又落下,宛若代表了王布衣的情,一起一落。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翌日,王布衣穿戴行装,准备前往凤山城。

“蛇牙匕,蟒月弓,钱袋银两,青鳞甲......”

王布衣摸出一件普通的麻衣,往里一翻,麻衣里面一片碧光,竟然是碧寒黑环巨蟒的蛇皮。

当年碧寒黑环巨蟒被王布衣三弓击杀后,割下来的蛇皮有一大块分到了王腾龙家,李青梅将蛇皮和王布衣的一套衣服缝合在一起,相当于一件铠甲。

以三百年的碧寒黑环巨蟒的蛇皮,制成的轻甲,其防御能力,堪比绝大多数的重甲!而且拥有着重甲所没有的优势!

将青鳞甲穿在身上,王布衣轻笑一声,“这样穿着,外面是普普通通的麻衣,谁会知道里面别有秘密,是价值白银百两的碧寒黑环巨蟒的蛇皮。”

“不过没想到,这蛇皮贴身穿着,竟然如此舒适,没有想象中的硌人的感觉,反而像一层皮肤般,紧贴着身体。”

王布衣迅速把一套青鳞甲穿在身上,然后又在外面套上了一件外套。

只差一步踏入熬骨期的王布衣,早已寒暑不侵,但深秋天冷,只穿一件单衣太引人注目。

王布衣觉得还是平凡点好,加上外套,便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和好奇。

随即,王布衣检查了一下装备。

麻衣在外,青鳞甲穿在里面,两口蛇牙匕插在牛皮鞘中,两个牛皮鞘绑在裤腿两侧,腰间缠绕着钱袋,蟒月弓在背上,一身标准的猎户行头。

“如此一来,可以出发了。”王布衣有几分期待,他有一段时间没有进城了。

“进城小心点,最近流寇多,赶着冬天过年,各个眼红的不得了。”李青梅不停叮嘱,她在一旁为王布衣收拾包裹。

“妈,少收拾一点,我顶多在凤山城待个几天,过几天就回来,到时候要从横穿凤山。”王布衣说道,他见李青梅收拾出一个鼓囊囊的包裹,不由觉得几分头疼。

一番折腾,包裹得有半人高,锅碗瓢盆全在里面,王布衣一阵无语后,偷偷将那些东西取了出来。

王布衣还在包裹中发现一个钱袋,拉开一看,里面竟然有十几两银子。

“娘赚钱也不容易,竟然还给我偷偷塞了十几两银子。”

王布衣心头热乎乎的,一道暖流淌过心田。

他又将钱袋从包裹中取了出来,反而从自己的钱袋中,取出了二十两银子,放入了另一个钱袋中。

和王青雨,爹娘告别后,王布衣脚步加快,化作一阵疾风,穿过李家村。

“布衣真的长大了,不用我二人操心咯。”王腾龙望着王布衣下山的背影,感叹一声。

“可道上的强盗。”李青梅还是一脸不放心,纵然王布衣再强,李青梅作为母亲,还是担心孩子。

“放心吧,王布衣一身猎人行头,而且只有一人,强盗一般不会对他动手的。”王腾龙笑着说道。

王腾龙说的没错,一般猎户穷,而且性格烈,好比刺猬,浑身是刺,还没有多少肉,没有抢劫的价值,寻常强盗也不会动手的,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买卖不做。

“不过......”王腾龙嘴角一咧,一丝冷冽腾起,“如果那些强盗不开眼,真的敢动布衣,那等待着他们的就是血的教训!”

听到王腾龙煞气腾腾的话,李青梅脸色一白,身体晃了晃,旋即倒在了王腾龙的身上。

她明白王腾龙话里的意思。

“这孩子,行吗?”

“放心吧,王布衣在山里待了那么长时间,与毒虫为友,以豺狼为伍,磨砺了这么长时间,下手比猎队里的猎户还狠。

更况且,他是我王腾龙的孩儿,若是真的遇上‘吃人’的人,又岂会手软!”

王腾龙的声音铿锵有力,话语间,对自己的孩儿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却说王布衣,脚力确实可怕,在山林里磨砺了四年时间,天天举着巨石跑,不是白练的。

李家村不小,但王布衣只花了一分钟,从家里冲刺到村口。

李家村,位于尾七山的山脚下,为了防止山上的野兽跑下山,伤害村民,李家村用三米高的木栅栏围了一圈。

这时,没有猎队外出,也没有商队进村,村里的大门是紧锁的,木栅栏的瞭望台上,有一个年轻人在放哨。

忽的,一阵风从地骤起,一下子掀到空中三丈高。

那放哨的年轻人一惊,只感觉一道人影在眼前晃过,他连忙探出头,只见王布衣腾空而起,如同大鹏张翅,一下子掠过三米高的木栅栏。

“布衣哥!”

年轻人惊呼一声。

这不意味着他比王布衣小,加上“哥”,是村里年轻人对王布衣的敬称。

王布衣兔起鹄落,双臂张开,修长强健的身影好似嵌入长空,利用劲力,他在空中硬是滑翔了十米远,这才轻轻落地。

“这只是滑翔,连爬云都算不上,更不是腾云驾雾,御剑飞行。”王布衣道,他想起《西游记》里,菩提老祖对孙悟空说的话。

菩提老祖说孙悟空,离地三四丈,不算腾云驾雾,只能算得上爬云,于是传授孙悟空跟斗云,能够日游泰山,夜归北溟,一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

王布衣目光熠熠,他自信,只要踏上仙途,总有一天,能够像神话小说中的一样,日游泰山,夜归北溟,风餐露宿,日行万里!

临城,丰源药铺,王布衣和李丰源打了一个招呼。

“你现在要进城?”李丰源皱了皱眉头,“快要入冬的时候,正是强盗猖獗的时候,不过对布衣你来说,小心一点,倒也没有什么。”

“对了,这是一年赚来的钱,你发明的搓衣板等小东西,卖起来不错。”李丰源笑了笑,又从柜台里取出了一个鼓囊囊的钱袋。

王布衣掂量了一下,也没细数,直接倒出一半的碎银在柜台上。

半刻之后,王布衣买了一匹杂**,入了官道。

这条官道直通凤山城,离开了李家村和临镇,王布衣倒也不急着赶路了,他背着弓,手里摇着桂花酒,嘴里唱起了歌。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这是杜甫的《前出塞九首》其中的一首,被王布衣高声唱了出来。

秋风,官道,瘦马,桂花酒,此时王布衣的兴致正浓。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郎,骑着一匹瘦马,在萧瑟的秋风中,走在荒凉的官道上。他晃动着手中香气袭人的桂花酒,也不喝,趁着兴致,高歌一首。

“好一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一声大赞,如同铜钟敲响,震耳欲聋。

王布衣惊疑望去,却发现不知道何时,一辆马车从后面的官道追赶了上来。

方才的话,正是这个看起来有四五十岁,身穿麻衣,头染白霜的马夫所说。

王布衣的目光掠过马夫和马车,眉头轻皱一下,小声咕哝:“你这一来,却是坏了我的兴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