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来信

第27章 红妆(1)

民国二十六年春

转眼我在省城已经住了三年, 冬生还没有来。

我同秀燕一直通着信,由于我跟着父亲再三搬家,冬生又居无定所, 许多同冬生的通信也由秀燕转寄。

冬生并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来省城谋一个营生。他给父亲写了一封长信, 告诉他, 我们走之后,他去了山东。那里有他父亲的朋友,一伙盘踞在山头上劫富济贫的草莽英雄。

父亲把信交给我看, 我读了哭了一场, 父亲也是沉默片刻, 最后说:“冬生说的亦有些道理。男子汉大丈夫自当以建功立业为重。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如今这世道,那些盘踞四方的军阀也不比土匪强上多少。”

哭过伤心过,我亦无法, 毕竟冬生说, 等他攒够一些钱, 就来省城谋生, 或许能经营些生意。我所能做的只是等着,大概不过是多等些时日而已。

只是冬生还没来, 父亲却过世了。

父亲经人介绍, 在那间高中女校教了一阵书,他的咳疾却越来越严重, 有一天昏倒被送进医院,却已经药食罔顾, 没多久就撒手人寰。我在那间女校的学业也不得不终止, 搬去同舅舅同住。

舅舅的经济状况也不好。裁缝店本是小本买卖, 生逢乱世,家家户户都自感朝不保夕,过起节衣缩食的生活,自然没有很多人出来裁衣,裁缝店的生意也只能是得过且过。我没有书读,也不能呆在家里吃闲饭,正好邻居的姑娘金花在平海路的大戏院门口卖香烟,我便也置办了一副卖烟的担子,每天去大戏院门口卖烟。

冬生偶有书信,还会由秀燕那里陆续转来。他同一伙兄弟住在山上,每月下山采购的时候,也是他寄信来的时候,告诉我他在山上的生活。不仅他自己写信,他也替山上不识字的兄弟写信。直到第三年上,他的信便没有再来。

这一年北方战事吃紧,终于波及华东。每天听边上报童喊的号外,一会儿说南京调军死守上海,一会儿又说日本人的军舰已经开到东海海域。物价涨得离谱,一斤大米早上的价钱,到了晚上只能买到半斤。人心浮动,平海大戏院门口也越来越不太平,这种时节,来看戏的人自然少,小偷小摸甚至当街抢了就跑的人倒多得很。

早上拿出去多少香烟,晚上拿回来还是那些。挣不了几个大洋,舅母的脸色自然不会太好,又开始骂骂咧咧地抱怨米越来越贵,家里吃饭的嘴却不见少。表弟倒很高兴,因为不必去学堂了,学堂已经关门大吉。只是日子也愈发不好过,连挂在堂前的那块腊肉也已经拿下来充饥,虽说那点油水大部分进了表弟的肚子里,还是见他整天没精打采,一坐下来摊开书本就喊饿。

金花说东湖边上的鑫鑫饭店生意尚好一些,毕竟北山街后面的山上不乏这个或那个的公馆和别院,饭店隔壁的舞厅歌舞升平,照样每天开到深夜。虽然那里离家远,步行要一个钟点,我还是试了几天,但香烟却并不好卖,那边的来客看不上我这里的廉价香烟。幸好是早春,玉兰花刚开,金花教给我的法子,拿玉兰花苞穿了白线,姑娘喜欢别在胸前的扣子上,芳香馥郁。我拿去卖了卖,常常也能卖一些零钱。

鑫鑫饭店门口依旧车马繁忙,似乎没人把打仗当回事。傍晚时分,穿洋装的小姐挽着穿西装戴礼帽的先生,一对一对地去吃饭喝咖啡,那时候生意还是不错的。若不是我多管闲事,恐怕尚可以过几日太平日子,而不是发生后面的那些事。

春天里雨多,总是下得如烟似雾。那一天是一群年轻男女,似乎是大学生,在饭店门口会合。我躲在屋檐下,隐约听到是有人过生辰。那个过生日的女孩子穿浅蓝色上衣,玄色百褶裙,圆圆的脸,眼睛大而亮,有人叫她Miss丛,也有人叫她阿瑾。

一大群人热热闹闹,最后聚齐了往里走,不知谁的帕子飘到地上,正落在我面前。我捡起来看,见是一方绣了梅花的白色绸帕,角落上有一个“瑾”字,便料定是那位Miss丛的,赶上去还给她。

Miss丛很惊讶,回头说:“你识字,竟认得这个‘瑾‘字?”

我难免心头酸涩。若不是父亲过世,或许此刻我也会是这般光景:浅蓝上衣,玄色裙子,披着乳白色毛线开衫,两支辫子挂在胸前,辫梢上用粉色缎带打上蝴蝶结。

眼下我更在乎的却是今天能卖得几块钱,回家可要看舅母的脸色,于是连忙说:“小姐买一串玉兰花吧,今天新摘的,还很香。”

Miss丛抿嘴一笑,果然拿了一串,在钱包里找了找,回身对已经走过去的人群喊了一声:“博延,有没有零钱?”

我循声望去,一个穿棕色呢子大衣的背影正要转过头来。

“你等着,我不会输,总有一天你会心甘情愿跟着我。”这句话蓦然兜上心头。

”不要钱,送给你。“我在心里一惊,连忙回了Miss丛一句,转身就跑。

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全黑,雨还在下。我沿着湖畔的林荫道往回走,细碎的雨丝茫茫落在脸上。其实心里是极后悔的,又未必是那个人,即使是他也未必记得年少荒唐的往事,跑得这么快作什么,损失一串花,又错过一天生意最好的时段,表弟明天大约又只好吃素了。

这样一想脚下不禁慢下来,这才觉出冷风兜面,已经被打湿的上衣阴冷得彻骨。我打一个寒颤,抱紧胳膊。

忽然背后有人轻笑一声,在黑暗里说:“跑这么快作什么?见鬼了?“

我禁不住又打了一个寒颤,踌躇半晌也还是只好回头。

这一刻隔壁夜总会的灯忽然“刷“地亮起来,然后音乐声绵绵响起。我在昏暗灯光中看见他的样子,仿佛又长高了半头,留了一个时髦的西式发型,还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只是现在嘴角含着笑,减掉些年轻气盛的咄咄逼人,多了两分沉稳。

大约是习惯使然,我恭恭谨谨叫了一声:“三少爷。“

其实我是不必对他再恭谨的,父亲不在了,傅家对我再没什么可以拿捏,我是完全不必要再忍气吞声的。想到这一层,我忽地觉得胆子壮了十分,抬头瞪他:“也没有见什么鬼,只是不想见到三少爷而已。“

他却并没有生气,嘴角一扯,仿佛饶有兴味地看我,从口袋里掏出火柴和烟盒,“唰“地一声点亮跳跃的火苗。他抽一种写满英文字的洋烟,我不认得,但看起来很贵。

长长吁一口气,吐出烟圈,他问:“听说孙先生病故了?上次在南岛分手,我想着过几天到北岛去探你,不想你和孙先生竟不告而别,更想不到还能在这里遇到你。”他挑眉打量挂在我脖子上的香烟匣子:“是住在哪个穷亲戚那里?当年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没再读书了?竟然沦落到卖杂货?……对了,冬生呢?他可还好?”

我不禁又浑身一抖,他的言下之意我怎会不懂,当初若是跟了他,哪会落得这样下场。我不自觉地抱紧香烟匣子,回他道:“我如今跟舅舅住,一切都安好,不劳三少爷挂心。”

他又是低低一笑,指尖一颤,抖落一地烟灰:“我什么时候说过挂心了?”

我咬嘴唇,心想何必与他费口舌,自管离开就好。不料他又拉住我,伸手脱下身上的呢子大衣,覆在我肩膀上:“现下时局不稳,女孩子家,总还是安全最重要。”

我吓得触电一样,立时把大衣脱下来还给他:“三少爷还是请自重,我先走了。”

我拔开脚步掉头走,雨夜茫茫,开始还担心他追过来,幸好他没有,只在背后笑,远远对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他不晓得我舅舅家的住址,我猜想他也不过是随便说说。但我再也不敢去鑫鑫饭店,只好回平海戏院门口去站岗。舅母的脾气不好,那天吃饭时在饭桌下踢阿花:“看看人家金花家的猫,每天总拖几只老鼠回来。你这只秃猫有什么用,只知道吃。”舅舅喝得醉醺醺,夹一颗花生米眯着眼回话:“那是因为咱们家没老鼠吧。”

“啪“地一声,舅母拍案而起,愤愤掉头出去。我的饭于是也没吃几口,只好爬回自已的小阁楼去。

我万万没有想到,傅博延会找到石板巷舅舅家里来。

那一天仍是雨夜,我等到平海大剧院的戏演完才回家,在石板巷的井边见到金花。她坐在石板路旁的石头凳子上,头靠在膝盖上,任由茫茫雨丝蒙在头上。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去,估计她家里的老爹又喝醉了酒要打人。我把手搭在她肩膀上,轻声说:“要不要去我的阁楼上坐一坐?”

她抬起头,眼窝湿润,大概是哭过,看见我,立刻笑了:“你家里有客人,我看你还是快一点回去。”

“客人?谁?”我不大相信,家里从来没来过什么客人。

“年轻公子哥,长得好看,穿棕颜色的呢子大衣,看起来很有钱。”金花回答,眼里甚至放出两道亮光来。

我顿时踌躇,很想扭转头往巷口走。金花大约以为我害羞,在背后推了我一把,骇笑说:“还不快去。人家等你很久了,你今天肯定逃不过去的。”

我也怀疑终究逃不过去,因此只好回家去。

客堂里点得灯火通明。平常为了省电,一家人吃饭只点头顶的一个电灯泡,饭菜都是暗绰绰的颜色,今天竟然把表弟看书的台灯也挪出来,放置在屋角的长凳上。傅博延正襟危坐在桌旁,桌上堆着几个点心盒子,舅舅陪坐,舅妈忙着添茶。看见我进来,舅妈竟然堆出一脸谄媚的笑容:“小祖宗,这么晚才知道回来?三少爷等你两个钟点了。”

傅博延站起来,正正经经叫了一句:“惠贞。”

还没等我说话,舅妈已经拉着舅舅站起来,朝我使了个锋利的眼色说:“惠贞陪陪三少爷,我和你舅舅还有事情要商量。”

人瞬间退了个干净,就只剩我和傅博延两个人,坐在惨淡灯光下互相对峙。我坐下来说:“三少爷找我,可是有事?”

他挑了挑眉头回答:“也没别的事,那天说好要来看你的。”

我知道舅母就在隔壁,在自己家里不好太无理,只好坐下来不咸不淡地回答他的问题。

“怎么不再去鑫鑫饭店?生意不好?”他问。

“嗯。”我回答。

“在别的地方卖烟?”

“嗯。”

“哪里?”

我不作声,心里猜想,舅母怕是早就把我的底细原原本本地提供给他。

“外面乱得很,我帮你另找一份工作,可好?”

我不敢相信他会没有别的用心,一口回绝:“多谢三少爷关心,不必了。”

他又解释:“那天你见到的丛小姐只是朋友,我们几个是上海同一个学堂毕业的同学,一起聚一聚而已。”

我觉得这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又回到一个字的回答:“嗯。”

这样索然无味的对话,我想他也觉得无趣。两个人沉默了一阵,他站起来告辞。舅母立刻又从门后面出现,推我去门口送客,嘱咐我要送到巷口,甚至急不可耐地将大门关在我身后。

外面是浓稠的黑夜,雨丝密如蛛网。他在门口戴上礼帽,望了望天。我以为他要迈开脚步,不想他忽然转身,逼得我退后一步紧贴住门板。

“惠贞,”他停了片刻,才在我头顶开口。我看见他在黑暗里扯着嘴角笑了笑:“以前的事是我不对,我道歉。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现在不相信,不怪你,连我自己也还不大敢相信。”

我在心里打定了主意,如果他动手做一些出格的事,绝不能让他得逞。只是他并没有,只退后一步,戴上手套,掸了掸帽檐的雨水,笑说:“不要送了,下雨呢。”然后转身离开。

这一夜我睡得极不安稳。一进门舅母忙不迭地来追问我和傅博延的关系,我只好躲到小阁楼里去。幸好表弟拆了点心盒子,惊声尖叫“奶油蛋糕”,分去了舅母的注意力。夜深人静,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冗长而单调,这寒冷潮湿的冬季,不知何时会是尽头。直到夜色渐渐褪去我还无法入睡,只好偷偷起床,借着清晨一点灰色的微光,在窗前匆匆给秀燕写了一封信。